吃饭的时候,温玉琦对温青青很热情,沈弥则是相对严肃矜持了一些。
看着面前的碗里菜都堆成了小山,温青青一脸无奈却只能继续保持微笑的样子,沈墨很想笑,但看着她投过来的“凶光”只能强忍着不笑,低头干饭。
席间聊起温青青在美利坚留学的事情,沈墨才知道这位从下就表现出老司机特质的表姐在鹰酱家学的竟然是历史学。
“跑美利坚学历史?就他们那不到两百年的历史,有什么好学的?一堂课估计就学完了。难不成去学印第安人的历史?”
沈墨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温青青瞪他一眼道:“青青学的是中国古代史,顺便还修习了建筑学。比你在欧洲学的艺术学可有用多了。”
“姑妈,我们俩学的这些东西在和平年代还有用武之地,现在国难当头,山河破碎,国家和民族最需要的都是能够挺身而出,保家卫国的人,我们这些人正好是百无一用的书生。反倒是姑父和小墨杀汉奸,成立保安团,保卫乡梓,才是真正的大事,真正值得夸耀和追随的。”
不等沈墨开口,温青青就先开口了。
一番话说的得体又真诚,听得沈弥都露出了笑容。
“青青果然是长大了,说话做事越来越有大家风范了。老爷子这么器重你,果然是有道理的。”
沈弥点头夸赞道。
“姑父,您就别夸我了。我最多就是个跑腿传话的,可比不上小墨这样真刀真枪敢跟倭寇叫板的。您再夸下去,他指不定在心里怎么笑话我呢。”
温青青一边说一边看向沈墨,一双杏眼之中带着得意的神情。
瞧瞧,就你这小屁孩看不上我,姑父姑妈可是对我很满意哦!
沈墨没搭理她的嘚瑟,这女人属于越搭理越来劲的,不理她是最好的办法。
继续低头干饭,假装没听见。
沈弥假装没有看出来两个小儿女之间的小心眼,笑道:“回去跟老爷子说一声,等这几天局面稳定一些后,我会和墨儿去拜会他老人家的。”
沈墨记忆中,他的外公温淞日常是一個不苟言笑的人,但是却绝对是一个有风骨,做事很认真的人。
更重要的是,对自己老爹这个女婿是非常欣赏的。
沈家能有今日的地位和规模,离不开这位老爷子的扶持。
温青青道:“姑父放心,我一定将您的话带到。”
温玉琦插话道:“好了,吃饭的时候就不要说这些事情了。说点别的事情。青青啊,你今年也二十三岁了,也是大姑娘了。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啊?跟姑母说说啊。”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温玉琦总是有意无意将话题扯到温青青和沈墨两人身上,撮合两人的心思明显的就连门口台阶上睡觉的那只叫做胖虎的大橘都能看得出来。
这种话题沈弥不好参与,吃了两口就借口自己还有事情要忙先闪了。
他一走,饭桌上就剩下三个人,温玉琴就更没有顾忌了。
“儿子啊,你别顾着吃了,倒是说句话啊。”
看着低头干饭的沈墨,温玉琦急了,抬手不轻不重在儿子背上拍了一下嗔道。
“啊?说什么啊?”沈墨抬头装傻。
“你再给我装?你都二十了,换成别人家的孩子,孩子都快打酱油了。你今天必须给我把话说清楚,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看着老娘真的有的生气,沈墨想了想,挺胸抬头道:“倭寇未灭,何以家为!”
结果话音刚落,后脑勺上就挨了一巴掌。
温青青在一旁噗嗤一笑,看着沈墨看过来,急忙看向他处。
“娘,亲娘动嘴不动手。我可是你亲儿子啊!”
沈墨捂着后脑勺“委屈”地叫道。
“你要真是我亲儿子,真拿我当亲娘,你就早点给我成亲。等我抱上孙子后你喜欢怎么折腾我都随你。”
温玉琦“怒视”儿子训斥道。
沈墨看着母亲略带忧愁的眼神,忽然明白了他心思。
这世道这么乱,他们两口子又只有他一个儿子。而这父子两个现在又公开打起旗帜要跟倭寇硬刚,以后要面临的风险可想而知。
万一儿子以后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沈家可不就绝后了吗?
对温玉琦来说,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母亲,她心中虽然也有国仇家恨,也有民族大义,但是终归最关切地还是自己这个小家的兴衰。
她可以不干涉沈墨父子二人的大事,但是在沈墨成亲这件事上却有着自己的考虑,因此才会这么坚持。
本来沈墨要是没有现在这番变化的话,她可能还没有这么着急。
但是现在儿子越能折腾,她这心里就越担心。但是她无法阻止儿子,因为她知道儿子做的是对的事情。
所以她作为母亲,只能从儿子成亲这件事上下功夫,想着哪怕以后有什么危险,最起码儿子有家了,沈家有后了,自己后半辈子也算是有所寄托了。
沈墨上辈子的时候虽然没有见过母亲,但是却有一个待自己清如己出的丈母娘。
古往今来,天下的母亲都是同样的心情,所以沈墨非常理解温玉琦的担忧和顾虑。
她在用自己的方法来为这个家做贡献。
显然,他不能再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做借口了。
“娘,我明白你的心思,也知道你想撮合我和青青表姐。”
沈墨这句话一出,本来还在旁边看戏的温青青脸一下子红了。
这个臭小子,怎么就直接给挑明了呢?姑母虽然一直有那个意思,但是毕竟没有明说过,你这臭小子忽然把话挑明,人家好害羞的呢!
看着红着脸娇羞不已的温青青,沈墨心中吐槽不已。
你个老司姬还学会害羞了。
“你还知道啊?娘还以为你是个木头脑袋呢。那你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青青这么好的姑娘,你俩从小就感情好,现在都长大了,男未婚女未嫁,又都在国外留过学,要多合适有多合适,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一看儿子说开了,温玉琦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挑明了说。通天阁小说
看那架势今天沈墨要是不给个明确的说法就没完。
沈墨有些头大,不知道该怎么说。真实的想法又不能说,假话又忽悠不过老娘,不由地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红着脸装羞涩却笑得跟个偷鸡成功的小狐狸一样的温青青。
都是你这老司姬惹出的事,你可不能在吃瓜群众。
“娘,不是我的原因,是青青表姐说大家之间彼此太熟了,下不了手。”
沈墨直接把锅甩给了温青青。
温玉琦一愣,“嗯?”了一声,果然回头去看温青青。
温青青一下子眼睛瞪圆了,瞪了一眼甩锅成功的沈墨,急忙拉着温玉琦的手道:“姑母,别听他瞎说。我的意思是我们毕竟十年没见了,虽然有感情,可是毕竟都长大了,彼此变化都很大。我们俩也都刚从国外回来,先彼此熟悉熟悉,找找感觉。如果合适的话再进一步发展也好。你说是不是呀,小墨?”
最后看着沈墨的眼神充满威胁。
沈墨没想到这个老司姬反应还挺快,于是也就配合着她的话道:“青青表姐说得对。娘,莪们的事情您就先别操心了,交给我们两个自己处理吧。”
看到两人都这么说,温玉琦也只好不再多说,只是叮嘱道:“那你们就抓紧时间,越快越好。只要你们两个想好了,其他事情不用你们操心。”
沈墨算是看出来了,老娘这是恨不得今天晚上就让他们入洞房,明天就怀孕,后天就生孩子。
反正自己也吃饱了,沈墨一推饭碗,说自己还有事,直接溜了。
温青青在后面喊了两句,沈墨装作没有听见。
“这孩子真是的,最近还说有长进了,现在看来还是以前不着调的样子。来,青青,你跟我说说,你对小墨到底是怎么看的……”
……
沈墨倒也不是为了躲避老娘的催婚,吃完饭后开车出了门,向着城外的鹰巢开去。
出城的时候,看到城门口新设立的哨卡,旁边是一个班端着花机关,头戴软顶军帽,身穿灰色军装工兵连士兵在执勤站岗,查验进城的车辆行人车辆。
一旁还有几名身穿便装的汉子在一旁协助,这些人都是沈家的人,是沈弥从各处抽调的精干人手。
他们地头熟,眼力毒,正好充当这些工兵的眼睛。
沈墨停下车看了一会,虽然有人发牢骚,但是大部分人还都是比较配合的。
毕竟只是单纯的检查,并没有趁机吃拿卡要,检查的动作也比较文明。
当然,肯定也有看在花机关的面子上。
短期先这样,以后的话肯定会加以调整。
毕竟目前的形势下,周围的各方势力知道晋城的变故后很有可能都会派人来潜入晋城打探情报的。
现在晋城周围好几方势力,彼此之间肯定都有忌惮和防备,晋城的变故肯定会影响到各方势力的关系,引发一些变动。
看到沈墨,那几个沈家的汉子急忙上来打招呼。
士兵们也上前敬礼,沈墨摆摆手示意自己穿着便装,不需要这么正式。
交代了几句之后就开车出城了。
来到鹰巢大门外的时候,沈墨敏锐地发现墙头上执勤巡逻的人多了不少,显然是那些新到位的士兵也参与到巡逻中来了。
当值的工兵班长看到沈墨的车子,立刻吩咐打开大门,放下吊桥。
沈墨将车子开了进去,径直开到了指挥小楼前面。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下来,看人都有些影影绰绰了。
但是旁边的兵营里却是灯火通明,人影重重,不时地还有各种说话声。兵营前面的空地上,还挺着四辆偏三轮摩托车。
偏三轮的翻斗前面架着一支轻机枪,显然就是车载的MG34轻机枪。
显然是在指挥部升级之后,从兵营里训练部署的一个班的摩托兵已经到位了。
沈墨将车子停下,走进指挥部,让哨兵叫来了工兵连留守的排长。
排长很快到来,向沈墨举手行礼。
沈墨举手回礼,问道:“新兵现在到位了多少?”
排长回答道:“报告指挥官,新兵现在已经到位六十八人,其中摩托兵到位十二人。国民掷弹兵到位三十八人,重机枪小组到位十二人,狙击手到位六人。”
已经到了这么多了吗?
这个数字让沈墨有点惊讶,本来在他的预期中,能达到这个数字的一半都算是比较快了。
如此一来,整个B连就有半个连的规模到位了。
有了这半个连,再加上A连,就算是真有什么小股敌人来犯,也能拥有一战之力了。
如果是伪军那种成色的,甚至可以大获全胜。
他有些急于见到自己的士兵,对排长下令道:“集合部队,除了执勤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二十分钟后在指挥部前面集合,我要检阅。”
排长大声道:“是,指挥官!”
脚后跟一跺,敬了个礼,转身集合部队去了。
很快,楼下响起了集合的哨音。
听着哨音,沈墨在想尽快培养几个会吹军号的传令兵,以后集合号还有冲锋号都要搞起来。
号声听起来比哨子要带劲的多。
哨子当然也不能丢,两个配合着在不同场合用。
二十分钟后,指挥小楼前面的空地上就排起了三排整齐的队伍。
加上A连留守的三排人数,除掉值钱站岗的十几个人,沈墨的面前站了一百个身穿灰色军装的士兵。
士兵们军容严整,神情肃然,胸膛高挺,目光炙热。
四辆偏三轮在旁边整齐地停放着。
四挺装着三脚架的MG42重机枪整齐地摆在空地上。
沈墨的目光从重机枪上掠过,投向了站在队伍最左边,也是人数最多的一个方阵,那是从兵营训练部署的三十八名国民掷弹兵。
虽然在系统的设定中,他们的作用是当炮灰,被定义为训练不足的补充兵。
但是在沈墨眼里,他们的精气神一点不输正规军。
除了肩上背的98K看起来有点不够逼格之外,也就是头上的软顶军帽看起来让他们更好辨认一些。
其实,国民掷弹兵在原本三德子的历史上出现也是因为到了战争后期,大量的老兵消耗殆尽,国家财政吃紧,军事工业生产能力跟不上,所以征发了大量的补充兵上战场,给他们配备了最普通的步枪,甚至连钢盔都没有,
甚至许多士兵还是十几岁的娃娃兵以及五六十岁的老头兵。
但是沈墨眼前的却是一群人高马大的精壮汉子,完全没有老弱病残的感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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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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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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