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老宅的底子是晚清时期一位官员的私宅,时局动荡时,被卖给了温家的祖上,至今已经一百多年,建筑结构虽然还保留着那时候的风貌,不过都是重建的。
老宅包括佣人和保镖在内,里外一共有二十人,一日三餐需要的肉啊菜啊不少,每次都是让人一起送三天的口粮。
负责送菜的是市里一家大型超市,已经送了好几年了,司机开着面包车到门口,跟门卫打招呼。
门卫认识司机也认识车,一边开门一边说:“今天怎么这么早啊?”
司机笑笑:“今天要送的地方多,你们这里又比较远,就早点来了。怎么样?上次送的鱼不错吧?我又给你们送一箱,特别新鲜,还在跳呢!”
门卫:“嘿嘿,是不错,下次要是有牛肉,也给我们送点牛肉来。”
司机大笑:“你小子,不是自己出钱都不心疼的,现在牛肉八十一斤呢!”
“那是!公家报销,当然是要吃点好的!”门卫跟司机聊得高兴,本来应该例行检查面包车,也觉得是老熟人了没必要,直接就放行了。
面包车稳稳开进老宅,轻车熟路地开到厨房,这会儿天才蒙蒙亮,厨师都还来。
司机左右看了看,没有看到其他人,才敢打开后备箱,搬开一箱菜,露出躲在后面的两个人。
——就是时欢和林斌!
司机一边整理菜,一边不动声色道:“我只负责送你们进来,不负责送你们出去,等会儿要走你们自己想办法。”
然后就搬着菜进厨房,时欢跟林斌对视一眼,两人一起跳下面包车。
还是商秘书有本事,想到与其“飞檐走壁”潜行进去,不如“光明正大”从大门入,买通了司机,送他们一程,反而不会惊动看守的人。
“走这边。”林斌带着时欢朝温董住处跑去,一路上灵敏地避开监控摄像头,边跑边说,“老宅是四合院结构,温董就住在后面的正房,等会儿你进去,我在外面望风,有人来,我就学鸟叫。”
时欢抿唇:“嗯。”
“你一定要问出来那四个人分别是谁,再不济也要知道谁是梅花,我们不能白跑一趟,知道了吗?”
“知道。”时欢不用他叮嘱,也知道自己来干什么。
一路潜行到正房,林斌拐了个弯,猛地看到有人守在正房前,他立刻躲回墙后,想了想,对时欢做了个他去引开人,她自己进去的手势。
时欢点头。
林斌巡视了一圈,看到假山上有一块石头摇摇欲坠,他弯腰,在花圃里找到一颗石子,瞄准了射过去,那块石头被击中滚到地上,发出动静。
看守的人立刻喝道:“什么东西?!”
林斌转身就跑。
看守的人看到人影一闪而过,想都没想,立刻追上。
时欢躲在门后,看着人被林斌引开后,马上跑进正房!
屋内没有灯光,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时欢不敢开手电筒,只能用手机屏幕微弱的荧光照亮,快速在几个房间找了一圈,却没有人。
她在门后发现一条楼梯通往二楼,考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走上去。
才走到楼梯,她就听到楼上响起“砰”的一声,好像重物砸落在地。
时欢立刻跑上去。
二楼的一间房亮起微光,时欢走到门前,推开一条门缝,就看到,一个身形清瘦,头发花白的老人,跌坐在地上。
老人的耳朵竟然还很灵敏,听到推门声,没有抬头,自己抓着拐杖,想要靠自己站起来,淡淡说:“我自己能起来。”
他以为她是护工,或者看守他的人。
时欢眼睛闪烁,没有出声,就这么看着老人双手抓紧拐杖,他的双腿明显没有力气,反复尝试,整整用了五分钟才从地上起来。
老人坐到轮椅上,先缓了缓气,再从桌上抽了一张湿纸巾,擦拭自己的双手和弄脏的衣服,又顺了顺头发,理了理衣服,甚至拿起毯子盖在自己的双腿上。
最后才转动轮椅去洗手间洗漱。
他看起来有条不紊,然而他的衣服很旧,藏青色洗得发白,脸上还有一块淤青,刚才擦手,时欢也注意到他手掌的破皮,分明是不知道摔过多少次。
这居然是温董。
传说中温鹿集团的董事长,温家实际的主人,时欢血缘上的爷爷,如果她不是亲眼所见,哪敢相信,他竟然在自己的家里,过着这样的日子。
可即使如此,他也保持着一副既狼狈又体面的模样——这好像就是他这个一生纵横商海,年近八十的老人最后的傲气。
时欢心情繁复,又突然听到洗手间传出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她想都没想立刻推门进去:“你怎么了?”
温董只是漱口杯掉了,他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时欢:“你……”
已经露面,时欢也没有再躲,站着不动,任由他看着。
温董盯着时欢的脸,从疑惑到怀疑再到确认,眼睛慢慢睁大,“你是……你是阿稚?你是阿稚!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居然认得出她。
时欢弯腰捡起漱口杯,走到他的面前还给他:“我们都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真的是阿稚!温董难掩激动,抓紧轮椅:“我看过你十几岁的照片,现在五官是长开了,但轮廓还在,而且你跟阿妩长得很像……阿稚,你怎么来了?”
时欢却是第一次见他。
他很瘦,只比皮包骨好一点,因为瘦,脸上挂不住肉,眼眶突出,脸颊凹陷,两鬓斑白,但也能从轮廓看出来,他年轻时应该也很英俊。
也是。
否则也生不出温妩那样好看的女儿,基因也不会延续到时欢。
血缘真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时欢看着这样的温董,心情很不平静,沉了口气:“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温尚杰吗?你的人呢?他们怎么不救你?”
温董不舍地看了时欢好一会儿,才摇摇头:“这里,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人,我的人早就都被他换掉了。”
他转动轮椅,时欢避到旁边,他从她面前经过,不知道要去干什么?
时欢看他有些吃力,手指动了一下想去帮他,但最终也还是没有动。
温董往门外看了看,没有人,关上房门,又将旁边的桌子拖过来想抵住门。这次时欢动了,走过去,帮他将桌子推到门后。
“这样安全一点,要是有人来,你就躲到床底下。”温董又看着时欢,“阿稚,你来这里干什么?要是被他们发现,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得掉?”
时欢看着他这副样子,干涩地开口:“……我是来问你,你是不是‘梅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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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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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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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他既狼狈又体面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