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眼巴巴地跟着,不一会儿,就到了院落。
劈柴,生火,打水,揉面,忙的不亦乐乎。
“宗主,您先吃!”
一行人虽然衣同乞丐,但蒸好的第一笼馒头,还是献给了朱谊汐。
馒头呈现黄白色,软中带硬。
作为郃阳王这一支的奉祀,名义上的宗主,他有资格吃第一口。
“好!”看着十三脏兮兮的脸上,眼眸明亮,又瞅着乞丐般的众人,露出喜悦之色,朱谊汐不由得狠狠地咬上一口。
“呜呜呜——”一个头大壮汉,捧着馒头,吃着吃着,竟然大哭起来:“太好吃了!”
“哭个卵子,大头。”
某瘦个,不由咬着馒头,一边骂道:“眼泪落到馒头上,就苦了。”
朱大头人如其名,憨厚的脸上露出笑容,忙啃食着:“甜,馒头真甜!!”
“大个,你也快吃!”
瘦小个,也点点头,两只手各自抓着咬了起来,左右开吃。
“大头和大个都是孤儿,相依为命来着。”
十三颇有些怜悯道:“三十了,婆姨都没一个。”
“啪!”朱谊汐笑打了下他的脑袋,说道:“好意思说人家,你不也是孤儿,穷嘛,没法子。”
“嘿嘿!”十三眼珠子转着,笑脸道:“咱不是有宗主嘛,没您,我早就饿死了。”
“知道就好,赶紧吃吧!”
朱谊汐好笑的摆摆手,自顾自地啃食起来,在人前,他还是要点脸的,没有像十三那般狼吞虎咽。
十八个人,蒸了半袋面粉,足足二十来斤,一斤粉出十个拳头大小的馒头,约莫两百个。
在所有人狼吞虎咽下,竟然只剩下不到四十个。
换句话说,人均九个馒头。
瞅着一个个十月怀胎般的肚子,朱谊汐叹为观止:“你们应该少吃些,记住,回去别喝水,撑坏了肚子。”
“是!”众人扶着腰,一脸的满足。
“宗主,这是我们这辈子吃的最饱的一次了。”朱大头忙道,满脸的感动。
“宗主,下次啥时候再吃?”朱大个瘦小的身子凑过来,踮着脚问道。
“下次有机会!”朱谊汐摆摆手,这群大肚汉,一般人还真养不活。
几人讪笑着,不敢再问
这时,仅有几个有家室的,弯着腰,咬着牙,凑过来,满脸惭愧道:“宗主,能与几个馒头我们,带给婆姨孩子涨点见识。”
朱谊汐长叹了口气。
什么时候,吃个馒头,都成了宗室最期盼的事了?
朱元璋,你当年可曾想过这种局面?
“你们五个,每人带五个回去吧!”
“多谢宗主,多谢宗主,宗主长寿无疆!”
几人忙弯腰,恭敬地说着祝福话,感激涕零。
此时,卑微的好似个蝼蚁。
“朱谊汐可还在?”而这时,破旧的大门,忽然咯吱响了起来,一个男人,趾高气扬地走了过来。
其二十七八模样,着鹿皮靴,穿着上好的棉袄,头上带着毡帽,皮肤白皙,满脸的嫌弃之色。
似乎入了院子,好似掉入了泥坑。
与院中的宗室相比,就像是天然的天潢贵胄一般。
朱谊汐脑海中,瞬间就浮现记忆——秦王府贪鄙冯管事。
“冯管事,有何事吗?”
朱谊汐毫不慌张地拱手道,态度不卑不亢。
“咦——”冯有才为之一愣,这小子,怎么没了往日的巴结劲,也不怕自己了,这可奇了。
“殿下召你过去!”冯有才态度收敛了些,鄙夷道:“啧啧,今个早上,您可是名扬西安城呢!”
说着,他看都不再看一眼,甩了衣袖,捂着鼻子,踮着脚而走,满地的泥泞,让他极其不适应,生怕沾染了些许
一双鹿皮靴,可价值数十两白银呢。
“宗主?”十三缩了缩脖子,满脸关切道。
作为秦藩支系,藩主乃是秦王,无论是取名、承爵,婚丧嫁娶,基本上都是其做主,相当于族长,一言可惩戒。
当今的秦王朱存极,按照辈分,还是他的侄子。
“没事!”朱谊汐摇摇头,心中思量着对策:“莫要担心,没事的,你守着家。”
其余的宗室,听到秦王的大名,一个个畏畏缩缩,都不敢抬头,只有朱大头、朱大个二人,则挺着胸脯而来:“宗主,我们陪你一起去!”
“不,你们两个留下来看着粮食,莫让人抢了去。”
朱谊汐一点也不慌张,冷静地吩咐道:“去拿两斗粮食,换柳叶,能换多少是多少。”
“宗主,粮食可比柳叶好吃多了。”朱大头摇摇头,一脸认真道。
“笨,宗主要柳叶,自然有他的用处咱们照办就是!”朱大个拍了下其脑袋,没好气道。
“嘿嘿!”摸了摸头,朱大头傻笑起来。
十三忠诚,大头老实憨厚,大个机灵。
偌大的宗室,竟然只有三个可用之人。
朱谊汐望之,心中感慨万千。
随即,他跨过门槛,朝着秦王府而去。
明秦王府,为大明“天下第一藩封”的秦藩所在,位于西安城东北角,长兴侯耿炳文奉旨,以元代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署旧址为基础,兴建秦王府城,耗费九年。
宫城十里、城墙高厚、城河深广,房间之数,超过了九百间。
行走其间,比之后世的故宫,也不遑多让,只是少了一丝肃穆,多了一些情趣。
过了承运殿,来到了园林区,朱谊汐松了口气。
承运殿,乃是与南京的奉天殿相互应和,是秦王处理政务的地方,比较严肃。
而园林,则是放松休闲的地方,如此一看,自然就明白秦王并没有太多的责怪。
池塘两侧,海棠舒红,梨花吐白,嫩蕊芳菲,老桧青翠,其中的“千条柏”,一本千枝,团栾丛郁,尤为可爱。
而就在池塘边,显露瘦弱的身影,这是年轻的秦王朱存极,正垂钓着。
朱谊汐止步,宦官轻声过去嘀咕了几句,他才缓步而近,大气都不敢出。
朱存极着一身赤红的圆领袍,前胸、后背与左右两肩处装饰有四团龙,故又称“衮龙袍”。
参考朝鲜王服,亲王、郡王、世子,皆一样。
服饰宽松,头发绸带束起,年轻的秦王,显然心情不错。
“朱谊汐给殿下请安!”
“起来吧!”
秦王摆摆手,扭过头来,一副白皙且年轻的脸庞,眼眸中,带着笑意:“听说你早上,给了孙传庭很大的难堪,还要了钱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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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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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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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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