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温暖与寒冷是相对的。当你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时,你更加渴望温暖。很快,苏轼的冬天就到来了,其速度之快,让苏轼甚至都没准备好过冬要穿的衣服,不过还好,衣服只能使自己的身体感到些许暖和,而王闰之却温暖了苏轼的心。
苏轼因为不太会处理人际关系,在朝廷中受到了很多官员的排挤。而此时,新法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行,朝野上下,在实行王安石变法的过程中,已经完全背离了王安石当初变法的初心。在地方上,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标新立异之风比比皆是。而作为这场变法最大的当局者王安石,却被地方与中央那些渴望晋升官员汇报的虚假数据蒙住了双眼,也写下“歌元丰,五日十日一雨风”这样夸张的诗句。整个朝廷大多数人就像是醉了一样,并不实事求是,只是一味的说新法好。
苏轼恰恰不会说假话,他到田间巷陌,亲自考察调研,发现了新法的种种弊端。他向皇帝陈述这些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考虑到新党与旧党的党派之争,只是凭借着一个文人的良心。
可是这良心,不能当饭吃。
最终,他在朝廷里混不下去了,原因很简单:与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
他自请外放,担任了杭州通判,而后,调任密州知州。
他并不知道,这是一条格外漫长的路,后来的他把这条路用一句诗来总结:“身行万里半天下”。而这条路上,有升迁,不过更多的是贬谪,甚至是一贬再贬,有过辉煌,不过更多的是黯淡与无助,有过与民同乐,不过更多的是孤独。还好,他生命中的暖女王闰之一直陪伴着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而在这患难的岁月中,也有一些来之不易的喜悦。比如说,在杭州,王闰之为苏轼生下小儿子苏过。苏轼每天下了班,都要把苏过抱在怀里,逗他开心。
苏过渐渐长大,一晃眼已经四岁了。而此时的苏轼刚刚调到密州,当时正值天下大旱,而密州又祸不单行,蝗灾四起,百姓饥馑,一片民不聊生的景象。苏轼下车伊始(刚刚到任),他和他的同僚被这样的灾害惊呆了,但是,此刻的密州,是天灾与人祸齐飞,因为吃不上饭,许多农民揭竿而起,啸聚山林,霹雳一声暴动,这令苏轼十分头疼。可是不光如此,许多人家为了自己能活,竟然将刚刚生下来的婴儿抛弃到城墙边上,这并不是一个两个的个例,而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苏轼面对这样的现象,立即着手应对,发起了一场官民大生产运动,首先是投身灭蝗,既然我们的庄稼被蝗虫吃了,那我们就去吃蝗虫。苏轼向密州的百姓们发出这样的号召。而王闰之就是第一批响应者。她创制了一道新菜:油炸蝗虫。在炸蝗虫的过程中加入了盐和一些胡椒面。她主动把炸的蝗虫分给灾民们吃,灾民们一吃味道还不错,于是纷纷效仿,粮食问题就这样暂时解决了。看着妻子如此的贤惠,苏轼欣慰的笑了。
而接下来的这件事,让我们看到,王闰之作为苏轼的暖女,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之人,而是必不可少的,不可替代的。
苏轼在解决了粮食问题之后,有扶危济困,沿着城墙捡拾弃婴,建立起福利院,收养弃婴与孤寡老人,之前,还有蝗虫可以吃,可是后来,蝗虫也不多了。于是,他又与百姓一道挖野菜,共克时艰。劳累了一天又一天,苏轼几乎已经到了心力交瘁的地步,而这时,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这样压到了苏轼的身上。
一天。苏轼刚一回家,小儿子苏过就跑过来:“爸爸,爸爸!我要吃好吃的!我要吃好吃的!”
没有!什么好吃的都没有!苏轼说。
可这是苏过不依不饶,抓住了苏轼的衣角,哇哇大哭。
我们可以理解苏轼,劳累了一天了,苏轼已然是感觉身体被掏空。他最终忍不住了,朝着小儿子一顿咆哮,歇斯底里了一番。小儿子苏过第一次见爸爸发火(苏轼的脾气一直以来都是很温和的),于是哭的更凶了,王闰之在厨房做饭,听到哭声后赶忙过来,批评苏轼:“你怎么比小孩子还任性?!回到家就生气,干嘛不去找点乐子呢?”苏轼感受的到:这话语里既有责怪,又有怜爱,还有对自己和儿子的双重关怀。紧接着,王闰之又把苏轼的酒杯洗干净,给苏轼倒上了密州的“薄薄酒”。
都过去了,夫君不要再生气了,喝杯小酒暖暖身子吧!王闰之说。
苏轼将酒一饮而尽,浓浓的暖意让他一下子忘却了劳累与痛苦,回到了家庭的温馨中。
此时的苏轼除了自责与自我反思,又能说些什么呢。
看来,王闰之的贤淑不是盲从,更不是逆来顺受,而是明辨是非,实事求是。这一刻的她,活出了自我,活出了风采,也活在了苏轼的心里和文章中了。
生活就是一首诗,苏轼把王闰之劝慰自己的这件事不加改动的写进了自己的诗里。
这首诗的题目叫《小儿》。“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www.sttgxcl.com
喝完酒,苏轼又给王闰之吐露了自己的心声:那些啸聚山林的土匪和强盗,我拿他们可怎么办呢?剿灭他们,我手下又没有充足的兵,招安他们,我手上又没有充足的钱。这可如何是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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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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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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