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大宋王朝那些事儿 > 沉沦(大结局前情)
  蒋捷离开后,汉奸屁颠屁颠地找到蒙古老爷,对蒙古老爷说:“您看,我为了您鞍前马后,蒋捷家的地,能不能分我一半?”

  蒙古老爷听不懂汉奸说话,找了一个绍兴师爷来翻译,一翻译完,蒙古老爷翻脸比翻书还快(不过可能这位蒙古老爷一辈子都没有翻书的经历),他拿出随身佩戴的弯刀,一刀就把汉奸给劈了,劈完,还朝着汉奸的尸体吐两口唾沫,喃喃自语道:普天之下,所有土地都是我们蒙古人的,哪有你们这些南人的分。说罢,他还觉得不解气,指指汉奸的尸体,对绍兴师爷说:“瞧!这是奴隶。”绍兴师爷在一旁连忙点头哈腰。

  蒋捷的这条流亡之路,走得很艰辛。到了苏州,他所看到的,与他所想象的,完全是两幅画面。原以为苏州青山绿水,鱼米之乡,才子佳人;而现实的苏州却是废池乔木、犹厌言兵、清角吹寒,都在空城,这与当年姜夔笔下的扬州并无二致,甚至是还要不如。

  蒋捷有些想家了,他忍不住唱起一支歌,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我的家在宜兴长江边上,那里有,无数宝藏(宜兴以盛产铁矿而出名,而蒋捷家作为宜兴大户,自然是有矿的);还有那,满屋满屋的精神食粮(书)。德祐元年,1276,在那个悲惨的日子,侵略者攻破了我的家乡,于是,我整日价在苏州流浪,到何时,我才能回到我家乡,到何日,我才能拥有本就该属于我的宝藏。

  吴中(苏州府属县,苏州的行政中心)待不下去了,自己囊中羞涩,没有多少钱了。不过,自己身上的钱,还能坐一次船,只不过,只能买单程票了,往返票已经买不起了。他来到江边,问船夫,能渡他去哪,船夫说,可以去吴江(苏州府属县,临近吴中)。

  那就去吴江吧!

  在去吴江的船上,蒋捷闻到了一股臭味,一股自己之前从来没有闻过的臭味,他以为是船夫身上的汗味,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并不是。他脱下自己的外套,闻了闻,发现已是奇臭无比。过去,自己就算工作再忙,十旬休假,自己也可以沐浴休息一天,可是,这段流亡的日子,过了有大概五十多天,自己却还没来得及洗个澡。

  何日归家洗客袍?蒋捷问自己。

  蒋捷一直以为,自己不和蒙古人合作,会遭到他们的通缉,所以自己要东躲西藏,但是,蒋捷想多了,蒙古人连蒋捷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而蒋捷家大片的土地,却成了蒙古人的牧场。

  蒋捷在上船之前,一位好心的仆人跑过来找到蒋捷,告诉了他家里的这些事。

  从此,蒋捷一直在外流浪,再也没回过家。

  在开往吴江的船上,蒋捷感慨道: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他只是这样有感而发,随口吟咏一番,却没想到,樱桃竟然与他两年前——所考取的功名——进士联系在一起,成为了他的代称,也成为历史对他这个不太出名的词人的永恒的无法抹去的记忆。

  到了吴江,蒋捷真的是身无分文。他手无缚鸡之力,干不了重活,也出不了苦力。想当个教书先生,可是一个学生都收不到,因为元朝至少在那时已经不科考了,还有谁会送孩子去读书呢,他迫于生计,不得不和当地的农民打成一片,却发现,当地农民的名字都很奇特,什么朱五四,李十二,凌二十四,杜初一,一开始蒋捷一位这些人虽然是农民,但祖上可能是搞数学的,但随着蒋捷认识了更多的人,蒋捷才发现几乎所有农民的名字都是这个样,是元朝政府下了强制命令让农民必须把名起成数字,毕竟,起一个类似逸轩、瑞祥这样有文化涵养的名字,蒙古人也看不懂。

  很快,他在大街上收到了元朝最新宪法宣传单,很多老百姓不识字,请他来读,他就一字一句地读:我大元境内人分四等,蒙古人是第一等人,其地位最高,蒙古人杀蒙古人,需要用与其身体重量相等的黄金赔偿,第二等人为色目人,第三等人为北方原金朝所属地之人。

  蒋捷念不下去了,看到最后一句话,他瞬间泣不成声。

  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第四等人是原宋朝境内之南人,他们的命最贱,蒙古人杀南人,不负法律责任,色目人与金人杀南人,需用与其身体等重量的牛毛赔偿。

  他哭了,哭了很久,哭的很伤心。

  这份亡国之痛,谁又能体会到呢?老百姓在宋朝受官府的剥削,到了元朝还是受官府的剥削,只是地位下降了一些,他们又怎么会与蒋捷感同身受呢?

  哭着哭着,蒋捷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他擦干眼泪,只好收拾心情,整装出发。

  这不是过去那个衣食无忧的时候,自己一天不干活,就一天没有饭吃。

  他一天天的东奔西走,只为有口饭吃,别的干不了,只能替别人抄抄农书,勉强混口饭吃,可是农书的需求并不高,因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那为什么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呢?因为蒙古老爷收很重的税,农民心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反正干得多了,也是一无所有,干得少,也是一无所有,很多人索性就成了无业游民。

  终于有一天,蒋捷吃了顿饱饭。那一天,村长的儿子结婚,村长大摆喜宴。蒋捷喝到了自己很久都没喝到的酒。酒足饭饱,摸摸口袋,拿出了一支毛笔,看来,这用来营生的命根子还在,他赶快找到邻居,问他需不需要抄写本的《牛经》。他在心里已经想好了推销用的广告词:牛经好啊,牛经妙,用了牛经,家里的老牛哞哞叫!牛经可以相牛,养牛,给牛治病,牛经用处多呢!可是这广告词用不上了,邻居不答应,只是摇摇头。

  他感慨着,高不成低不就最让人难受。

  他心中还怀念着故国,一天,他用自己几天抄农书挣得钱买了一幅最新版本的大元地图。

  他很想找找大宋的首都临安在哪里,却发现根本找不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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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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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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