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驭君 > 第七十二章 救兵
  佳县距离禾山县馆驿有三十里地。

  邬瑾不停歇的在官道上疾走——想狂奔,然而不行,若是一口气出完了,这三十里路就走不完了。通天阁小说

  天色苍灰晦暗,满地树影,杳无人烟,风如万弩齐发,把邬瑾刮出了满头乱发。

  他只是走,汗水在他脸上一遍遍刷过,冲进眼睛里,淌进嘴里,手臂红肿胀大,常龙所绑的树枝早已经移动位置,但还牢牢捆在手臂上,压迫的手臂像是要炸开来。

  天色逐渐变成深蓝,又蜕成青色,天光将要大亮,邬瑾累到了极致,腿脚沉重地拖在地上,不敢坐下歇,只往佳县赶。

  到佳县时,已是晌午。

  他蓬头垢面、衣裳上的血迹让泥水遮住,眼中遍布血丝,行人避之不及,他向人询问递铺,有人指点了位置,他立刻一步步往前挪动。

  没有驿券——但佳县所属宽州,递铺中人必定熟知莫千澜名讳,若是知晓宽州秋粮遭劫,佳县县丞定会急递消息至宽州府,莫千澜就会得知消息。

  他走的艰难,又让一辆马车挡住去路,正抬头要寻出一条路来,忽然见到了殷北。

  殷北站在马车外,撩开车帘,一人探身出来,不太利索地下了马车——正是赵世恒!

  邬瑾骤然瞪大了眼睛,身心受到剧烈震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先生?”

  “先生!”他忽然提高了声音,随后像疯了似的往马车前奔,“赵先生!”

  殷北和赵世恒全都循声望了过来,殷北起先还做了个万分防备的姿态,可是随后也把两个眼珠子瞪得险些从眼眶里掉出来:“邬瑾?”

  一个面目全非、伤筋动骨、蓬头垢面的邬瑾。

  赵世恒大步往邬瑾身边走,走的急了,脚跛的就很明显,他那一贯平静的面孔也跟着震惊了,伸手扶住邬瑾,随后看向邬瑾右手:“出什么事了?”

  邬瑾身躯沉重,然而声音轻飘飘的,飘进赵世恒耳朵里:“禾山县馆驿,贼子劫走秋粮,抓走了聆风。”

  赵世恒僵立在原地,同时扭头看向同样惊骇的殷北,忽然回过神来,松开抓着邬瑾的手,手忙脚乱从袖袋中取出驿券,塞进殷北手里:“快去递铺,给大爷传信!”

  “哦,”殷北还惊愕着,接过驿券,猛然醒神,“哦!”

  他拔腿就跑,去递铺送信,赵世恒让随从取行李跟上,再次握紧邬瑾的手,搀扶着他往客栈走,要带他去治伤洗漱,与此同时,他第一次感觉到了邬瑾手心的粗粝。

  明明是个文士,一双手却生满老茧,遍布于手指各个关节,是勤学苦练、艰辛求生留下的痕迹。

  邬瑾跟着赵世恒,抬脚迈过客栈门槛,忽然问:“先生怎么在此?”

  太巧合了。

  赵世恒一面招手让伙计过来,一面道:“你们走后,城里就变了天,节度使见姑娘常穿的氅衣没带,貂鼠卧兔儿也没带,就让我赶着送来,我连日奔波,已经快要颠散了。”

  邬瑾含糊的“嗯”了一声,没有精力再去细细思索,解释心中疑虑。

  客栈人不多,在赵世恒拿出银子后,伙计立刻殷勤周到的叫人去请大夫,领着赵、邬二人进入后院,挑出一间上好房屋,给两人休息。

  在等待热水和大夫时,小厮将行李放在桌上,邬瑾静静坐在椅子里,神魂也跟着疲惫的沉寂下去,满室浮动着古怪气味,像是客栈常用的乳香,但香气中又掺杂着一股水腥气。

  赵世恒揭开熏炉盖,见里面是乳香中的次品“黑榻”,想必是受潮过后气变色败,才有了这股腥气。

  他用铜箸将香埋入香灰中,回头看邬瑾——邬瑾神情濒临崩溃,只强撑着一口气,右手连手指都肿胀到了可怕的地步,令人望之心惊。

  赵世恒不忍看。

  断骨若是好好接上,最终是能长好的,但是邬瑾也将错过明年春的春闱。

  他认识邬瑾整整两年,已经将这个端方、正直的少年人吃透,邬瑾的一举一动,都不会出乎意料,唯有这断臂,是他阴暗鬼祟的铁证。

  走到邬瑾身边,他低声道:“睡吧,剩下的事,我们来做。”

  自从十月初二夜,距禾山县馆驿遭贼一事,已经过去三日,比济州府到的更快的是宽州府节度使莫千澜,以及莫千澜从堡寨所借来剿匪的一百精兵。

  一行人夜以继日,日行百里,在十月初五晌午奔至禾山县外。

  精兵并不进济州,掩人耳目的直接在两县交界之处扎营,赵世恒在此处权做指挥,而莫千澜带领随从,先行进入禾山县县衙。

  禾山县县衙始建时,造的草率,五脏虽然俱全,但随着时日渐长,已经处处显出难以遮掩的窘态。

  纵然有过修葺,然而县中无钱,修葺的也潦草,只有大堂前还保有威严赫赫之象,自二堂起,寒风便咄咄逼人,从朽木、门缝、窗棱处往里钻,叫人难以保持风度。

  此时二堂中四扇槅门全都悬挂了簇新的厚布帘,帘内放着一个大炭盆,里面堆满了火红的炭,烘的屋内暖如春日,犹恐不足,连窗也紧紧封住。

  屋中主位已从县官换做莫千澜。

  莫千澜尤其怕冷,饶是炭火如此足,他手足也冷似生铁,五脏六腑中凝滞着经久不散的寒气,一颗心更是坚冰一般,无论如何都暖不起来。

  他身着氅衣,手中捏着薄薄纸张,上面字迹丑陋,放浪形骸,然而每一个字都有重量——钱一万贯,重数万斤。

  匪贼索钱一万贯,不要银票、白银,只要铜钱,十月初六酉时前若未交付,便将莫聆风尸首交还。

  莫千澜到时,济州府连路都还未凿通,张供奉与禾山县县官四处筹钱,连一千贯都未曾筹到。

  张供奉坐于次席,伸手端茶,满面愁苦,心中思绪浮沉不定,手指捏着薄薄瓷盏,半晌不曾将茶送到嘴边。

  他畏惧莫千澜——莫千澜曾经折于今上之手,潜于宽州,看似废人一个,实际上谁也不知道他的手伸出去了多长。

  他亦忧心莫聆风——若是活着回来,他还能不能将人带走?

  人人都是一副愁容,因此他的面目也无异于常人,无人能猜到他心中所思。

  县官周升奉陪在末座,如履薄冰的告知莫千澜近日来自己清理了馆驿,救出五个学子,又筹了一千贯钱。

  同时他还查清了贼人所在之处——这简直是人尽皆知之事。

  那一千贯钱,更是毫无用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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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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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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