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不见,他已经是二甲进士,今非昔比,秦郁松还以为姝娘会同其他人一般,见了他态度既热情又小心的迎合奉承,没想到只有她一如往常,还是那么亲切乖巧的喊他“秦叔叔”。
好像他不管金榜题名还是落地,身份始终不变,依然是她尊敬爱戴的那个秦叔叔。
其实沈丽姝未必不想以他如今的身份来称呼,浅刷一个好感度。
只是她作为小萝莉,要是跟着大人喊进士老爷,听着太油了,她叫不出口;也不可能喊进士叔叔,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参加作文比赛,题目叫《我的进士叔叔》了。
考虑了不到半秒钟,沈丽姝当机立断选择维持原状。
亲爱的秦叔叔这些日子想必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走到哪里都少不了众星捧月。
毕竟是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古时是一日看尽长安花,当下是一日看尽汴京花。
总归都是花团锦簇,这些鲜花和掌声,秦叔叔怕是都看乏味了,咱还是走朴实无华的路线,说不定还让人耳目一新呢。
但沈丽姝却不知道,对于秦郁松这种骨子里带这些清高孤傲的才子,她这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优秀表演,才不是另辟蹊径,分明就是对症下药,可把他秦叔叔感动的,几月不见的疏离感一下就冲淡了,脸上那淡然矜贵的微笑收起来了,再不见笑意,但脸上却是沈丽姝更熟悉的温和神情,不紧不慢的解释道:“参加了一位同年的饯别宴,才散了席准备回去,经过此处,看到你们的牌匾,索性进来瞧瞧。”
沈丽姝知道,今天在楼下的是沈大山和沈大力几个,他们虽然不太会来事,有时候业绩还打不过新来的,存在感不是很高的样子,却是实打实的团队元老,秦公子第一次去家里撸串,就是他们一块招待的,去年他考试压力还没这么大,也会隔三差五光顾烧烤摊,小伙伴们不但认识也挺熟悉他了,所以才会不声不响让秦叔叔他自己上楼。
秦叔叔自己也不介意这种“怠慢”,还挺自在的样子,沈丽姝就知道怎么投其所好了,笑眯眯道:“对呀,我们以后就在这里经营了,不过夜市的摊子也会保留,两边一起做。秦叔叔还是第一次进来呢,不如我陪您四处转转?”
“行,正好我也想瞧瞧。”秦郁松从善如流的颔首道,“先前听你齐叔叔偶然提过,说你买了个铺子自己开,只是我当时也无暇关注。不想竟是间这么大的铺子,姝娘,你和这些兄弟们可真叫人刮目相看呐!”
沈丽姝一边领着他去各处参观,一边不忘谦虚道,“多亏了客人的关照,您和齐叔叔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和鼓舞,要不是秦叔叔当初用三百两支持开店的那番话,给了我莫大的信心,我们不也不敢这么大干一场,那就没有今日了。”
提起这桩旧事,秦郁松也丝毫不见芥蒂,莞尔一笑颇为洒脱,“你是想说我眼光好,相中了你们这匹千里马吧?”
沈丽姝低调一笑:“您说的都对。”
秦郁松:……
没想到小丫头越长大越皮,但他也着实被逗得开怀大笑了,笑完还颇为点头,“虽然不够谦虚,但你说的对,我眼光委实不错,只是还是看低了你们,本以为你们不需要资助,三两年后也能得偿所愿,不想才半年就做到了,委实叫人出乎意料。”
听着未来注定要身居高位的秦叔叔这么夸自己,沈丽姝都要忍不住膨胀了。
但她主动提起这个有可能让自己翻车的危险话题,只为了进入下一个话题,可不能随便膨胀,赶紧卖乖道,“秦叔叔有所不知,最初的我们委实是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做生意像探囊取物般轻松,出摊没几天就尝到苦头,赚的每一文都是血汗钱,太辛苦了,当时就后悔说了大话,好想再去告诉您我们不想努力了,可是不好意思……直到前两个月听说秦叔叔在准备今年的春闱,我们才格外庆幸没有去打扰您,否则如此关紧时期扰了清净,从而影响秦叔叔的科考,那我们可是大罪过了。”
秦郁松好笑道,“如此说来,秦叔叔竟是要感谢你们的不打扰之恩了。”
沈丽姝嘿嘿笑道:“不敢当不敢当。”
秦郁松无奈的指指她,“我看你的神情,分明是很敢当。”
不等沈丽姝接话,他旋即又笑道,“不过有件事秦叔叔确实要感谢你,也是同你们的相处,让我想通了治学更需要一张一弛的道理,这几个月里劳逸结合的温习,颇有所得,因此才能厚积薄发,从万千举子中脱颖而出。”
沈丽姝心想她就知道,自己作为开心果,为秦叔叔枯燥煎熬的备考生涯注入能量,帮助他提高学习效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抱个大腿不过分吧?
忙趁热打铁的问:“已经过去好些日子了,秦叔叔的任命可曾有消息?”
“没有任命,下月开始入庶常馆学习。”
沈丽姝惊讶的眨了眨眼睛,“这就是传说中翰林院吗?”
秦郁松好笑道,“这说的什么话,姝娘你从小在京城生活,怎会没见过翰林院?不过我们并非入翰林,只是在馆内进学三年,三年后散馆仍有考核,上等留馆授予官职,如此才能称之为翰林,中下等只能入六部了。”通天阁小说
沈丽姝: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只能入六部?殊不知多少官员做梦都想入六部呢!
不过这里头的门道她也终于搞清楚了,“所以秦叔叔要三年后,才能成为‘非翰林不入内阁’里的那个翰林?”
“你这一套一套的话,都是从哪儿听说的?”秦叔叔很是无奈,“连非翰林不入内阁都知道了。”
沈丽姝还挺紧张:“难道不是吗?”
那么多电视剧不能连这个都瞎编吧?
“是这个理,但不能这么说,寒窗苦读是为了学以致用、造福一方,因而为官须得德才兼备、克己奉公,最是忌讳志大轻狂之辈。”
沈丽姝知道有这么回事就满意了,很是乖巧听训,中途还做了个封口手势保证不乱说,皮的不行,看得她秦叔叔又好气又好笑。
不过到底只是个小娘子,又不用入朝做官,倒也无需这般上纲上线,秦郁松叮嘱几句,见她也听进去了,便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笑道:“此番入庶常馆的同年无一不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我还差得远,不过是侥幸选中,姝娘你这般放话说我必入翰林,叫认识之人听见岂不是笑掉大牙?”
沈丽姝不遗余力的吹彩虹屁,“我肯定不去外边说,但是秦叔叔在我心里是最有才华的,三年后留馆人员中定有秦叔叔一个!”
“你个小妮子,也就读了一年书,懂什么是才华吗?”
沈丽姝一脸骄傲,“我但懂,还看得出来秦叔叔特别擅长考试,我记得会考放榜你还在第一百左右,杏榜就进前七八十了,这次朝考应该只取前五六十名吧?如此种种,充分说明了秦叔叔是遇强则强的类型,三年后您一定也能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不得不说,沈丽姝这份迷之自信很有感染力,并且作为从小考到大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她的数据分析也挺有理有据。秦郁松本人其实也发现近来顺风顺水,但他不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说是如有神助也不甚贴切。
直到“遇强则强”这四个字,让他豁然开朗,仿佛重新认识了自己,也被说得颇有些意气风发,笑盈盈拱手:“那就借姝娘吉言了。”
沈丽姝兴奋的搓着手,仿佛已经看到了秦叔叔成为朝堂大佬、而她躺着被带飞的一幕,“如今秦叔叔前程已定,往后再遇着什么事,就不怕会耽误您的前程啦。”
铺垫这么多,她终于穷图匕见了。
可惜秦郁松被灌了那么多迷魂汤,不说晕头转向,此时也丝毫不知危险来临,随口问道:“你指的哪方面?”
“比如说在开几间店?”
秦郁松挑了挑眉,抬眼打量了一圈周围,便道,“我瞧你们这铺子也整理得有模有样,最迟这两个月就要开张了吧,怎么还想着再开几间店,这么大的铺子不够你经营的吗?”
沈丽姝理直气壮:“做人最要紧是不忘初心,赚钱的事,怎么能叫满足呢?”
秦郁松:……
要说他这类锦绣膏梁堆里出来的公子哥儿,如果不是生性纨绔放浪,那必然是另一个极端,清雅高洁,视金钱如粪土。
秦郁松显然是后者,他从小就跟汴京城里的衙内纨绔们玩不到一块,而是喜欢结交文人学霸,也染了一身读书人的毛病,很少把身外之物挂在嘴边。
第一次见面就要给沈丽姝三百两投资,算是很难得破例了,毕竟他虽家世优渥,也还没高高在上到何不食肉糜的地步,民生疾苦他还是了解一些的,沈家那条件在高官子弟眼里,跟家徒四壁也差不多了。
亲眼见到那样的生存状况,清高如秦郁松,也很难不理解沈丽姝带着兄弟们努力赚钱的动机,因此第一面,他就把他们和平日来往的人区分开来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才会一反常态,甚至用实际行动支持孩子们经商。
然后一开口,就打算无条件给刚认识的他们资助三百两,如此人傻钱多的行为,连沈丽姝都看得出来,这位秦叔叔简直跟她上辈子认识的“马叔叔”一毛一样,眼里根本看不到钱!
当然秦叔叔是言行合一,行动足以证明一切。
这样的人,一般也不太喜欢那种把钱挂嘴边的人。沈丽姝知道自己可能要踩雷,才会铺垫这么久才直入主题。
不过在前面的对话中,秦叔叔并没有对她“贪得无厌”的嘴脸表示出半点反感或不适,她就知道稳了,自己作为“秦叔叔看着成长起来的孩子”,果然是有特权的。
沈丽姝搞事能这么风生水起,跟她擅长看人脸色、抓住时机得寸进尺的技能脱不开关系,于是就大大方方坦白了,她就喜欢赚钱。更是凭自己双手堂堂正正赚钱,没什么不能坦白的。
而秦郁松也一如她预料,看着小妮子确实还如初见那般,身上带着没有什么能难道她的一股冲劲,不见反感,只是摇头笑道:“原来是这么个不忘初心。”
沈丽姝眼巴巴的看着他:“秦叔叔答应我吗?”
秦郁松沉吟半晌,还真点头了,“你也是我看着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还叫我一声叔叔,此番和盘托出既是对我这个叔叔的信赖,举止倒也不失为率直可爱,那秦叔叔也在这里答应你,往后不算过分的要求,秦叔叔帮你了。”
听到满意的答案,沈丽姝却只知道眨眼睛,完全忘了反应。
好家伙,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叔叔这番话爹味太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才是亲爹呢!
难道秦叔叔在体验普通人想象不到的养成的快乐,以至于年纪轻轻就得了一种名为“亲妈眼”的病?她这么财迷心窍,他也能看出率直可爱,而不是商人都有的铜臭味?
不过秦叔叔年纪轻轻就眼瘸了,她小姝娘或成最大赢家,沈丽姝高兴坏了,赶紧把恨不得咧到耳根的笑意收一收,正色道,“秦叔叔放心,我不会提让您为难的要求,以后找您肯定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
秦郁松冷不丁笑道,“像你齐叔叔不干活拿干股那种?”
沈丽姝:……
她还以为这事做的很隐蔽,只有两家人自己清楚,没想到号称闭关备考的秦叔叔都知道。
以为是个青铜,原来这家伙是个王者,好家伙,眼瘸的竟是她自己!
但她还是很快接道:“您不喜欢这种方式吗?”
“挺好。”秦郁松调侃道,“以前我出钱给你们投资,你们不要,以后你们生意越做越大,我一文不出都能拿分红,是我赚了。”
沈丽姝:你可能会赚,但我绝对不亏!
于是资本家老毛病又犯了,才给秦叔叔画了个又大又圆的饼,反手就把人家拉来当免费劳动力了,“既然如此,秦叔叔帮我们瞧瞧如何,有些摆设装饰我们自己拿不准,您能帮忙参详那是极好的。”
之前还是带秦叔叔四处参观,一言不合就使唤上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秦叔叔还挺高兴,觉得便宜大侄女这是不见外的表现,欣慰之余,真给了一些宝贵意见。
他对这里窗明几净的用餐环境给予了高度肯定,表示就算不吃东西,窗外景致这般优美,也愿意约上三五好友来此处闲坐畅聊。一二楼大堂的桌椅瞧着虽新奇,但一应用具布局合理,习惯了会发现比传统的样式更舒适些,并无可指摘之处;倒是三楼包厢,的确需要多花些心思。
秦郁松中肯的点评道:“姝娘,照你的设想,三楼布置简约舒适,再多用鲜花点缀,野趣是有了,但还不够风雅,书法字画和琴瑟琵琶也该准备一些。”
沈丽姝知道,时下读书人要求君子六艺,音乐素养也很重要,连带着乐器也成了流行的装饰品,就像现代人用书柜当摆设刷逼格一样。
乐器这个她只是没想到,现在被提醒了,也不觉得如何为难,毕竟它们是摆上架子当布景板的,一般也很少有人闲得去研究乐器的档次,她不买那种粗制滥造的,做工只要过得去,摆在那里风雅的感觉就出来了,并不麻烦。
可这个书法字画,着实难为她这个半文盲了。
沈丽姝这半年多堪称立志,坚持搞事业和开扫盲督促小伙伴们上进的同时,自己还要以身作则带头进步,读书练字样样不落下。
她如今写的字,已经是全家最有水平的了,连正儿八经走科举的小老弟都比不上她,堪称天赋异禀,加上勤学不辍,大有不练成书法大家不罢休的架势。
可是,书法这种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沈丽姝所谓全班最好的水平,拿出去依然只是个初学者,进步神速也只能跟小学生比一比,实际上写字工整跟写字好,中间隔着天堑般的鸿沟,要不是秦叔叔陆续送来了精美的字帖,勾得她有兴趣临摹练习,否则就沈丽姝写的那一笔全靠硬凹造型、没有半点技巧的字,在严格一点的老师那里书法入门的资格都没有。
总之作为文学素养基本没有的学渣,沈丽姝对挑选书画作品一点信心都没有,毕竟自家还没富裕到砸钱解决问题的地步,想要少花钱办大事,就怕到时候反倒闹了笑话。一幅字画水平好不好,挂在这个场合是否合时宜,他们学渣不懂,懂的人却是一眼就能瞧出来。
沈丽姝为此也纠结过,之后还是决定扬长避短,既然不会挑好作品,那就不要字画了,有些时候,不出错比锦上添花来得重要。
但现在秦叔叔哪壶不开提哪壶,她可就不客气,张口就道出了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实情,可怜兮兮拜托秦叔叔义务揽下这份工作,然后被对方顺势叮嘱了一通读书的重要性,“也别光顾着经营生意,你年纪还小,正是学习的好时候,不该辜负如此天赋和大好光阴。”
沈丽姝一如既往的乖巧听训,“学着呢,秦叔叔送来的字帖我都有认真练,并无懈怠。”
“那你倒是游刃有余,也别光练字了,身为女子,琴棋书画都该学一学,改明儿我让人再送些东西去你那儿。”
沈丽姝:……
秦老师的谆谆教诲她可以洗耳恭听,反正左耳听完右耳朵就出了,可是一言不合加功课也太惨绝人寰了吧,她爹娘都不指望她未来相夫教子了,秦老师居然还要她精通琴棋书画,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沈丽姝小脸上写满了悲愤,看得秦郁松忍俊不禁,“你答应好好学,那三楼这几间屋子的字画摆设就不必操心了,秦叔叔帮你弄来。”
“真的吗?”沈丽姝可耻的心动了。
主要是她都把秦叔叔当一座极具潜力的政治资源来规划了,这辈子抱上大腿就不打算松开,以大佬好为人师的毛病,她跑得了初一,也跑不了十五,早晚都会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现在能骗点好处倒也不错。
秦郁松轻轻颔首:“改天我让人把你们所需的东西,和颜料画稿等一并送过来。”
也就是说好处费到手的同时也要接受学习的苦,要么两样都没有。还真是老谋深算,一点不叫人钻空子,沈丽姝很纠结,可是想到那些字画乐器能让她剩下怎样一大笔开支,就还是咬牙点头了,“那就这么说定了。”
想了想又道,“秦叔叔也别太破费了,我们这种吃饭的地方,也无需那么风雅,您觉得还行的书画作品就差不了,要是弄那些名贵的过来,可就暴殄天物了。”
她本意只是请他帮忙出个主意掌掌眼,他直接一手包办,然后就反手给她增加了成倍的课程,这要是再送些名贵的书法,岂不是卖了她都还不起?
秦郁松不知道她的险恶心思,还颇为受用的点头,“你放心,我只寻那些同年好友的作品,虽不甚名贵,但实力皆为不俗。”
说到这个,他突然笑道:“对了,姝娘你既说不懂字画,可我瞧着牌匾上的字颇有几分水准,不是你们请人写的吗?”
沈丽姝实在不想聊学习的事了,闻言立刻小嘴叭叭:“是我爹应邀赴宴的时候请主人写的,那位跟秦叔叔也是同年呢,不知道认不认识?”
秦郁松听她竹筒倒豆子说完这位陈姓同年的事迹,倒也含笑点头,“是个妙人,我竟未曾结交。”
沈丽姝只当他是随口客气,没当真。他们叙旧也有小半个时辰,在一旁安静等候书童忍不住催促道:“少爷,老夫人他们还在家中等您呢。”
就此分别。
三日后,秦府的人浩浩荡荡抬了几口箱子到店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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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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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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