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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正文卷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长山中的某处垭口。

  这垭口,就是连续山梁中的一块平坦,且相对较低的位置。

  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多是住在这种地方。

  清早,屋子里还是一片黑乎乎的。

  巴尼汉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开始在挣扎赖床。

  交趾国中规定,各个郡县坊市,对外贸易的时间,一个月里,只有五天。

  要是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个月。

  以至于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往往得赶个大早起来,往县城里去,才能买到日常所需的东西。

  若是需求的东西,比较难买,还得专门提前几日,往郡城里赶。

  揉揉眼睛,巴尼汉一睁眼,便看到悬在屋梁上的鹿头骨。

  南越男子,猎了鹿之后,便可以断发文身。

  断发文身,是南越之中的传统习俗。

  他父亲十三岁时,就猎了鹿,是族中少有的勇士。

  而巴尼汉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对于南越男子来说,猎得鹿头的数目,关系到族中地位的高低。

  不猎鹿,就不能断发文身,这在族人眼中,甚至算不上男人。

  唯有猎鹿,猎的鹿越多,荣耀越多,文身就越多。

  “我得猎只鹿了,不然要被笑话的。”

  “听说几百年以前,族里都是猎人,那还要更难些。”

  巴尼汉起床,站在窗边,看着屋外那蒙蒙的一点亮光。

  南越土著的屋子,都是干栏式的。

  用木头做桩柱、楼板和二层的墙壁。

  屋顶覆盖着茅草,二层住人,空出的底层,则用来养殖牲畜。

  这样的干栏式结构,能够防蛇防虫,还能防水和湿气。

  不仅仅是交趾国中的南越土著如此,那些沿海一带,与南越同出一系的百越遗民,大多也是如此。

  巴尼汉将手伸出窗外,偶然听见一声鸟鸣,细细的感受了下外面的风。

  风很喧嚣,带着几分潮湿的感觉。

  天气不算好,阴天。

  “估计会下雨吧?”

  巴尼汉捉摸不准老天爷的心情。

  即便是族里有经验的老人,也不能轻易断言天气如何。

  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能读懂天气,就相当于能摸清天柱神的心情,不是德高望重之辈,都做不到。

  “真要下雨的话,也不错。”

  巴尼汉呢喃一声,彻底起床。

  家里种植的庄稼也需要雨水。

  中原文化进入交趾,双方不断融合。

  虽说把猎人变成了猎鹿,但也带来了不少耕种经验、器具,以及一些新奇的种子。

  这让南越土著们,即使住在山林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

  天色已是微微亮,巴尼汉就要出门,去往县城里赶墟。

  要是去晚了,早市里的好东西,就都被别人买走了。

  “巴尼汉,你要去哪儿?”

  “县城里,再不走,今天指定赶不上早市了!”

  巴尼汉的老父亲巴罗,却是拦下了他:

  “山脚下来了支汉军。”

  “汉军??”

  巴尼汉顿时停下脚步,面露忧色:

  “我听说汉军打下了日南郡,现在来到了长山,是准备攻打九真郡了吗?”

  “汉军这是要阻拦我们赶墟,将我们都困死在山上?”

  巴罗洗了把脸,他脸上的文身很多很杂,看数量就知道,是个骁勇善战的猛士:

  “好像不是。”

  “汉军没有阻拦我们,还在军营边上开设市场。”

  “说如果我们有需求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购买,即使暂时没有,也会从日南郡运过来。”

  巴尼汉脸上的忧色更添几分,心里还多了些忌惮与厌恶:

  “肯定很贵,就想骗我们,县城里都是这样。”

  “说着不会拦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不买东西就经过山脚,肯定会被拦着不让走。”

  巴罗倒是没巴尼汉那么多心思,毫不在意的道:

  “首领说了,我们可以去试探试探。”

  “如果真能买着东西,价格能接受,去哪儿买不是买。”

  “如果是想将我们困死在长山,那就打过去,让汉军看看,咱们也不是好惹的。”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

  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

  “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

  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

  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

  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

  “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

  “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sttgxcl.com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上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上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上一点。

  价格只要不太贵就行,只要能稍微精制一下,就好了。

  算了,巴尼汉晃着脑袋,他也不指望,汉人会对自己有多好。

  交趾国几百年来,还不是这样,何况是头一次进入交趾的大汉呢?

  能在山脚下,买些价格适中的必需品,少走些路,就不错了。

  巴尼汉倒不是怕走路太多,南越土著走在山林里都是如履平地,脚程相当不错。

  但想着走上大老远,就为了专门去给汉人宰,心里总不是滋味。

  很快,巴尼汉就来到了山脚下。

  他算是来得早的,附近基本没几个同族。

  不过汉军比他起的更早,还未靠近,就能听到营中传来齐整嘿哈声,应该是在训练。

  巴尼汉的目光,则是停留在看守大营的汉军士卒身上。

  具体来说,应该是其手中的那杆长枪。

  “气势好足.”

  巴尼汉估计了一下,这样的汉军士卒,他应该能打两个。

  他走了过去,那员汉军士卒有些警惕的望着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巴尼汉用的是南越口音的汉话,说的倒也还行。

  新时代的南越土著基本都能说汉话,不然是要被时代淘汰的。

  “那边。”

  汉军士卒指了指路,贸易的地方不在大营之中,而是在旁边。

  真要在军营里,估计这些南越土著,也不太敢进去。

  巴尼汉却没有动,干脆的挑了一张鹿皮。

  他将鹿皮递上,又指了指士卒手中的长枪:

  “跟你换。”

  嘶.

  那汉卒猛然心动了一下。

  这张鹿皮,可不便宜。

  如果放在坊市里,少说也值一贯钱。

  要放在孝武皇帝发明,白鹿皮币时,只怕更贵,那时候一张鹿皮能值四十万钱!

  而一杆长枪才多少钱?

  也就枪头用上了铁,需要精心打造,完全比不上刀、剑。

  而人家拿鹿皮来换,简直血赚!

  心动固然心动,但这员汉卒还是很有原则的。

  他耐心解释道:

  “这张鹿皮,起码能值一贯钱,哪怕有些破损,换上一杆长枪,也绰绰有余了。”

  是吗?

  巴尼汉按往常的经验想着,上次他将一张鹿皮拿去县城换,也就换来几罐盐。

  那汉卒看着鹿皮,有些出神,见巴尼汉还不走,咬牙道:

  “快滚!交易市场在那边!”

  “哦”

  巴尼汉这才回过神来。

  他惊讶的倒不是鹿皮的价格,其实被汉人的奸商坑,他也有感觉。

  但在县城里,他无亲无故,就算被坑了,也没人管。

  吃了亏,只能自己憋着,都习惯了。

  让他更惊讶的是,听那士卒的意思,市场里真能买到兵刃?

  要知道,在交趾国中,是严禁对南越土著出售刀枪兵刃的。

  至于为什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主要是怕南越土著们暴乱。

  巴尼汉刚才直接用鹿皮换长枪,也是下意识以为汉军不卖兵刃。

  存着一张鹿皮直接把人砸晕,让小卒因为一时贪心,而将长枪换给他的想法。

  “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

  巴尼汉来到军营边上的交易市场,这里倒是能见着几个同族。

  而那些同族脸上,都带着喜意。

  这让巴尼汉皱了皱眉:

  “只是卖些刀剑,就被收买了吗?”

  “不还是要从我们手里赚取利益。”

  汉人是什么样子,巴尼汉很清楚。

  往年就有不少,贪图县城中安逸生活的族人,迁到了县城里。

  因为交趾国的政策,分到了些土地,没分到的,也试着自己开垦荒地。

  本来有了地,能在县城里生活,能过上他们想象中汉人过着的好日子。

  结果呢?

  回过神来,地就没了。

  好不容易开垦的田地,被汉人豪族占有了。

  还声称地是豪族所有,而他们在豪族的荒地上大肆开垦,破坏了原本的荒地,还得倒过来给豪族赔钱。

  就踏马离谱。

  巴尼汉想着,都不由得笑了笑。

  他在市场里逛了逛,看中了一个铜鼎。

  正在他掏出鹿皮,想要交换的时候,却被贩卖铜鼎的士卒,给制止了。

  “交易市场不接受以物换物,你得先将鹿皮,去兑换成大汉的货币。”

  巴尼汉懵了懵,往常哪有这种规矩?

  用铜钱按着定价购买,卖方可就不能做多少手脚了,怎么看都是汉军吃亏。

  “那肯定是想用更少的货币,来换我的鹿皮。”

  “好坏啊,东西还没买着,换货币的时候就亏了”

  巴尼汉已经产生了离开的念头。

  不过想着来都来了,索性去看一看。

  要是兑换的货币太少,明面上直接坑他,他说什么也要.

  也要掉头就走。

  这是军营,不方便和人家起冲突。

  很快,巴尼汉就来到了市场最深处的大帐里。

  大帐里头坐着一个有几分英气的中年帅哥,正是化成雨。

  “换货币的?”

  “嗯不,不是。”

  巴尼汉递出一张鹿皮,谨慎道:

  “我不急着换,伱先给我看看,这张鹿皮能值多少钱。”

  “我大汉天朝上邦,天子携王师来此,又岂会坑人?”

  化成雨这句话说得相当熟练,也不知道重复过多少次了。

  他掂量了一番鹿皮,又仔细看了看品质,摸了摸是否有残缺后,估价道:

  “这张鹿皮值一千二百钱。”

  “嗯?”

  巴尼汉愣了愣,这可不是小钱,刚才他看中的那个小鼎,也才一千钱。

  这么算的话,价格很合理。

  巴尼汉当即又拿出了几张鹿皮,完全抛弃了之前的想法,厚着脸皮道:

  “那帮我再估估,看看这些鹿皮是什么价。”

  化成雨提了提神,这是个大户啊!

  “这张一千钱,这张质量差点,八百,这张相当不错,两千钱.”

  价格童叟无欺。

  巴尼汉见着化成雨这么实诚,又偶然瞥见其张嘴的时候,好像缺了两颗牙,还有几颗黑的,像是南越人的凿齿漆牙,便忍不住问道:

  “你是南越人?”

  他知道汉军也征召了一些迁入城中的南越人,练成新兵。

  耗材嘛,交趾国能耗,大汉也能耗。

  “怎么可能,我可是汉人。”

  化成雨挑了挑眉毛,递出一贯钱,以及一袋子碎银。

  他考虑的很周全,铜钱太重,有一贯钱用来添零头就行,大额的钱两则用银子。

  哎.

  化成雨在心中叹了声。

  这群南越土鳖就没一个带着钱的,全是以物换物,偏偏皇帝设立的市场,不接受以物换物。

  以至于每来一个南越土著,他就得称量货物,估算价钱,再点出铜钱和银两,累死人了。

  不过皇帝特意叮嘱过他,他现在做的事情,是大事。

  还说什么,想要让南越土著心向大汉,首先就得让他们使用大汉的货币。

  巴尼汉接过银钱,心中却更加不解:

  “那你怎么会有凿齿漆牙。”

  “凿齿漆牙?你说这个啊?”

  化成雨咧着嘴,露出缺了的牙和黑齿。

  他只能按着早就想好的说辞,作出一幅向往的神态,一字一句道:

  “就是喜欢,你们这凿齿漆牙,很别致,还挺时髦的。”

  巴尼汉整个人都有些不自信了,真的假的?

  汉人都将这些当做蛮夷的陋习啊!

  “你喜欢???”

  “喜欢,很喜欢!”

  化成雨咬着仅剩的牙,总不能说是皇帝亲自动手,给他敲掉的吧?

  想着就牙疼。

  在夷州天天挨打,都没掉的牙,愣是给生生敲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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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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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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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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