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山泉客栈有点仙 > 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叫方君白
  我叫方君白,是一只平凡而又普通的鬼王。

  名字是我爹起的,他有点文化,考了三次解试都没过,不过成绩一次比一次好,分别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二,倒数第三。

  娘亲是个很和善的地主婆,尽管每次收租的时候都很凶地骂人,但是地租从来没收齐过。

  大哥和我有点不对付,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很温馨的家。

  我十四岁的时候,家里冲进了一群山贼,父母把我塞进了地窖。

  山贼们血洗了我家,和我关系最好的丫鬟翠花,就在我头顶被折磨致死。

  万万没想到,他们连我那个平时喜欢涂脂抹粉装才子的愚蠢大哥也没放过,那一夜我听到了菊花盛开的声音。(其实我后来一直怀疑,我没有直接晋级红衣,是不是被这事儿影响了情绪?)

  他们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捎带手放了一把火。

  我其实分不清自己是被熏死的还是烧死的或者是缺氧死的,就是死的过程挺漫长的,像在蒸笼里慢慢被烤熟,拼命的呼吸,却只能被火热的空气一直灼伤肺部,在绝望中挣扎着等待死亡。

  这段时光,应该是我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光了。

  不过还好,死了之后挺舒服的,起码用不着呼吸了。

  在绝望中盛开的花朵,通常比较鲜艳。

  一百二十九人,没有老弱妇孺,全部都是青壮,这个山寨其实挺精锐的。

  原来活人的血是可以染红厉鬼的衣服的。

  嗯,之后我就被范大哥铐走了。

  万万没想到,手上多了一百二十九条人命,天道居然给我发功德了。

  范大哥带我回地府,因为有功德的缘故,我被特批可以参军或者参加科举。

  自从功德加身,我不但情绪稳定,而且觉得自己比生前聪明多了。

  所以我一开始是选择的是科举,我信心很大。

  直到我第三次落榜,我选择了放弃。

  毕竟类似“为阻止某男子自尽,捕快将其一刀枭首。问:1.捕快此举有功否?2.作为判官,你认为死者应该如何判定死因?”之类的问题,我真的一个都答不出来啊。

  更关键的是,这些问题教科书上一!个!都!没!有!

  怎么考?拿着《三界常识三亿问》悟吗?

  所以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参军。

  毕竟作为一只红衣厉鬼,投胎要打散修为,虽然以我的功德托生个富贵家庭毫无问题。

  问题是我这辈子的家庭本来也挺富贵的。

  相对于运气,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

  参军其实还好吧,虽然新兵都只能参加预备役。

  作为预备役,除了开头三个月军训之外,没有战事的时候哪凉快哪呆着,有战事不是很激烈的时候,还是哪凉快哪呆着。

  事实上我都做了九百年鬼了,都没见过战事激烈的时候。

  嗯,九百年预备役,军衔倒是因为资历和修为而提升了不少。其实我一开始就有从九品,嗯,就是军衔制度改革后的少尉级别。现在我可是中校了。

  没事的时候,我一般在人间修炼。

  毕竟作为一名有编制的地府军官,只要不在人间搞什么大新闻,出入两界限制也并不算很大。

  尽管在人间灵力密度极低,修炼环境不太行,但是我喜欢人间百态。

  而且只要比较勤快地收割生气,修为提升得也不慢。

  关键是我喜欢搞死山贼之类的玩意儿。

  作为鬼修,不成仙,始终还是需要一个寄托物的。

  我最早选择是一把刀。

  其实当刀挺好,那是我过得最滋润的一段时光,

  能够吸收的生气又多,弄死人因果又是持刀人的,还不用我自己动,舒服得很。

  我在很短的时间,就突破到鬼王,比地府那些同僚速度快多了。

  然而后来一切都变了,我最后一任持刀人,他捡起了枪。

  在此之后,我就被压在箱底了,连鸡都杀不了。

  再后来,我遇上了大炼钢。

  就算是鬼王,也不可能在熔炉里面活下来啊,即便是土法炼钢。

  不过我一点都不方,当时我满满都是积蓄,鬼力相当充沛。

  我开始换寄托物,换了好几样,感觉都不太行。

  一开始我变成拉铁去小高炉那辆自行车。

  可是那时候没那么多车,骑自行车出车祸也死不了人的。

  老老实实被人骑了几个月之后,我决定再换。

  我换成了菜刀。

  这个日子我坚持了一年就坚持不下去了。

  老百姓吃不上荤的,作为一把菜刀,我真真切切地切了一年菜,连块肥肉都没剁过。

  我找到机会,把寄托物换成了一条船,一条游湖的小船。

  但是我没注意那是个儿童公园。

  在那里,我花了很长时间,一边听着《让我们荡起双桨》,一边深思熟虑。

  毕竟弄死人是最舒服的修炼方法,但是杀人是要增加业力的。

  如果不搞事,以人间的灵气密度,肯定是入不敷出的。

  后来终于给我找到个好东西,虽然没有当刀舒服,但是也不错。

  我寄托了一个录影带。

  这个东西真的好,只要在开头弄个“免责声明”,比方说“再看下去你会死”、“你再看下去真的会死”,然后开杀就行了,一点业力都没有。

  以前考前班就学习过了,天道对于作死并没有优待。

  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

  事实上那段日子也不算什么好日子,当了录像带之后,加起来也没弄死超过个位数的人,不过起码还算收支平衡。

  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人们不看录像带了,他们改看VCD了。

  其实我有考虑过寄托物换成VCD的,不过鬼力不多,我决定再看看。

  这个决定非常明智,那玩意儿没几年就没人用了。

  我发现这种高科技玩意儿我驾驭不住,更新换代实在太快了,所以我不打算在这一块死磕了。通天阁小说

  每次转移寄托物,都是要消耗大量鬼力的,我这次要找一个可以长期使用的寄托物,毕竟剩下的鬼力不多了,之前一直在亏本,现在只够我换一次了。

  这次一定要大赚!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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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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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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