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要是不吃东西,我为什么要跟你出来!”杨梅立马暴露了自己的“嘴脸”,对沈思道,“你不觉得大晚上出来吃东西特别有感觉吗?”
知道杨梅又要宣传她的那一套歪理,可是沈思还是很配合地问道:“为什么啊?”
“你想啊,大家都在睡觉的时候,只有咱们在享受美食,是不是赚了?而且晚上出来摆摊的,一般白天不出来,他们就算是想吃也吃不到,是不是咱们赚到了?”杨梅条理很是清晰。
沈思点点头,道:“那你有没有想到,他们白天吃的,晚上也没有啊?”
“那可不是。”杨梅自信地道,“我可以白天去吃啊!”
沈思的心里已经笑得不行了。
“我觉得你就是继续过以前的日子,也能过得有滋有味的。”沈思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你这个乐观的性格,不管过什么样的日子,都能过得挺好。”
杨梅想了想,似乎真是这个道理。
上辈子一直生病,就是要死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乐观的。
并没有像别人那样,那么惧怕死。
即便是满心遗憾,她对周围的人也一点负面的情绪都没有。
是不是因为自己这么知足,老天才会奖励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
还奖励自己能嫁给沈思这么完美的男人?
“以前的日子可不行,吃饱了我就能知足了。”杨梅回忆自己刚刚穿越来的日子,无奈地道,“天天吃不饱饭,我就是再知足也不想过啊!”
沈思又被杨梅逗得笑了起来:“你哪里来的一套套的歪理!”
“我这怎么就是歪理了?”杨梅一脸不高兴地说道,“我这都是人生的感悟,你这个年轻人可学着点吧!”
“你还说我是年轻人?有个人两辈子还没有活到三十岁。”沈思笑着说道。
“……”杨梅彻底无语了。
早知道自己就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沈思了,现在可倒好,这个家伙天天把自己当成是小孩子看。
也怪她自己,在沈思的面前,做事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那里有人围着,是不是卖什么好吃的?”沈思看着路边,问杨梅。
“停车!”杨梅大喊一声。
正在吃东西的人被杨梅的大嗓门子吓了一跳,齐齐地看了过来。
杨梅的脸有点红。
自己这吃货的人设算是立住了。
沈思停了车,拉着杨梅走了过去。
大晚上的,杨梅就没有穿白天穿的那件红裙子,而是穿了一身舒服的运动衣。
沈思穿的也很是休闲。
可即便是这样,两个大长腿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小摊的老板大声说道:“我都说我的生意好,你们刚刚还嘲笑我,看到了吧,我的老主顾可都是开着豪车来的,就是你们所有人的钱加起来,都没有人家一个月赚的多!”
“……”吹牛不打草稿,说的就是这个老板了。
小摊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看着有些油滑,却笑嘻嘻地不讨人厌。
刚刚借着杨梅跟沈思吹完了牛,他就一脸熟络地对沈思说道:“今天还跟往常一样,我送你们一份酱牛肉啊!”
往常啥时候来吃过啊,杨梅想要反驳,可是看着老板一直眨巴眨巴的小眼睛,把话咽了回去。
看他们两个都不说话,其他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有钱人不都是这么高冷吗?
还有一张小桌子没有人坐,杨梅跟沈思做了过去。
小谭老板有点懵了,对方什么都没点呢,怎么就坐下了呢?
看着他小眼巴巴地又看了过来,杨梅忍着笑不说话。
沈思则漫不经心地道:“就按着我们平时吃的做就行!”
这回轮到老板懵了,平时他们吃的是啥,他怎么知道啊!
“你居然真的认识这么多有钱人,以前我们还不相信你,以为你吹牛呢!”有跟小摊老板相熟的人一脸羡慕地说道。
“那可不是,你们想想有钱人天天吃山珍海味,还喜欢吃我家的东西,是不是说明我家的东西一点都不比山珍海味差?”小摊老板又抖了起来,“你们还不抓紧来吃,等我以后生意太好了,你们排队都排不上!”
小摊老板嘴上这么说,心却在滴血。
自己用了人家给自己打广告,就得免费给人家东西吃。
东西很快就上桌了。
杨梅看着面前的两大碗凉皮和两个装满了肉的肉夹馍,满意地点点头:“每次来你家吃东西,光闻着味儿就觉得好。”
“这碗是辣的,这碗是不辣的。”小摊老板笑着说道,“这个肉夹馍是纯瘦肉的,这个是肥瘦相间的,我记得对不对?”
“都对!”杨梅笑着点点头。
这个小摊老板有些生意头脑,就是不知道东西好不好吃。
沈思不吃辣,辣的凉皮杨梅吃,不辣的沈思吃。
不管是凉皮还是肉夹馍,味道都让杨梅很惊喜。
她没想到,在南方的城市,还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西北的小吃。
“你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店了。”杨梅对小摊老板道。
她做了这么多年的餐饮了,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您说的是真的吗?”小摊老板手里忙个不停,脸上却笑开了花。
大家夸他的东西做的好吃,他高兴,可他最爱听的还是大家夸他能开自己的店。
他自己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店。
现在听杨梅这么认真地说出来,他激动的不得了。
“我有十好几家饭店,我看人可准了。”杨梅想要再给这个老板填一点信心。
“十几家饭店?”小摊老板的眼睛又亮了一点,“那我一会儿把我家的东西都给您做一点,您尝一尝,看看哪里需要改进?”
杨梅本来还想要多逛几个地方,可最后只在这一个小摊上就吃饱了。
“不管是哪种东西,我都觉得挺好吃。”杨梅赞赏道,“不过我觉得,你这个广告做的不好,应该弄一个亮一点的灯牌,给自己的小摊起个名字。就算是叫凉皮肉夹馍也行啊。”
“还有你这里太暗了,要弄得亮一点才行,让别人路过的时候,一下子就看到你的摊子。”
“对了,你以后再跟顾客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态度。”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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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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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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