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林初夏沈知倦 > 第294章 欢迎来到她的世界
  面对指责,林初夏脑袋都快转冒烟了,都没想出反驳的话。

  男人的要求过分,居心不良,但他今晚确实帮了自己大忙,十分钟前,她还信誓旦旦地跟对方说,一定会好好表示感谢。

  俗话说,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这句话真没错。

  林初夏提不起气,默默给自己找了台阶下,又不是一个陌生男人,他要来就来呗,不会有什么危险。

  “行,您非要来,那就来吧,”林初夏艰难地笑,伸手示意,“请吧,我开车。”

  沈知倦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得逞的坏笑,抬起脚步往车子那边走去,看得出来心情很愉悦。

  林初夏跟在后边,对着他的背影挥拳,她算是看出来了,狗男人离婚之后,狗性不改,还是喜欢在她身上找乐子。

  以后一定要注意,不能给他可乘之机。

  今晚算了,认栽。

  沈知倦很少坐林初夏的车,之前他们在一起时,出门默认用沈知倦的车。

  今天他坐上她的副驾驶,下意识抬头看向后视镜,发现挂件都换成了新的,之前李子送的那个平安符,不见了。

  沈知倦伸手调整座位,让自己坐得舒服点,林初夏副驾驶座位很靠前,说明都是身材苗条的女士乘坐,男人的话,肯定挤不下去。

  种种细节,让他爽飞了。

  林初夏启动车子,缓缓开出停车场,奔着自己现在住得地方开去。

  一路上,沈知倦没开口说话,他靠在椅背上,抬手撑着自己的额头,似乎是有些醉意。

  林初夏瞟了他一眼,心中暗暗盘算,自家冰箱里还有什么,够不够做一碗醒酒汤。

  想到一半,她醒悟过来,暗骂自己不争气,怎么,还真想好好伺候前夫啊!

  林初夏恼火,生自己的气,脚踩油门越开越快,正好大半夜的不堵车,不到二十分钟,她到家了。

  带沈知倦上楼的时候,林初夏竟然有点紧张,她家里没有外人来,她一个人独居,只请了一个钟点工每周过来打扫一次,说实话,不是那么整洁。

  跟在沈家完全没法比,沈知倦一定会看不惯吧,不知道他会怎么看自己,真是讨厌了。

  思考间,到达她所在的楼层,电梯叮地打开,迎面是放快递的铁架子,地上还堆着各种包装纸盒。

  她现在所住的房子是一梯一户,快递员送快递,会直接放到铁架子上,地上的包装纸盒,林初夏是给保洁阿姨留的,保洁阿姨会在每天早上清走。

  林初夏绝望地闭上眼,每件事都是有理由的,但无法改变她家门口,一片狼藉的事实。

  沈知倦明显被镇住了,他跨过一堆纸箱,特别不理解地问,“垃圾不扔,是准备攒着卖钱吗?”

  林初夏抿起嘴,破坏破摔,笑着承认,“是啊,能卖不少钱,可以买杯奶茶。”

  沈知倦摸不准真假,硬着头皮夸赞,“挺好的。”

  他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她。

  林初夏走过去输密码,按到一半,她决定先打预防针,“先说好,房子里无论什么样,都是我的家,你作为客人要有礼貌,有看不惯的地方忍着,不许乱点评。”

  经过纸箱冲击,沈知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他从善如流地答应,“没问题,不我说。”

  林初夏这才放心,输入最后两个密码,打开房门,请沈知倦进去。

  沈知倦跨进去,林初夏在后边开灯,房间里一瞬间变得雪亮,他定睛一看,房间里的样子,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客厅空荡荡,没有什么摆设,很……贫瘠的风格。

  林初夏蹲下来,拿出一双自己的拖鞋,对男人说,“我没准备客用拖鞋,您凑合穿我的吧。”

  沈知倦低头,看着那双粉兔子拖鞋,他拒不接受,决定光脚。

  林初夏随他便,让他自己找地方坐,她踩着拖鞋去开放式厨房那边,先洗洗手,然后打开冰箱,找点能做醒酒汤的材料。

  沈知倦慢慢走进客厅,看见沙发前的地毯上,摆着一个小圆几桌板,旁边散落着桌腿和零件,显然是买回来还没组装。

  沈知倦偏头望向厨房那边,林初夏正在水池前忙碌,他望着她的背影,完全没想到,她会喜欢过这样的生活,散漫,混乱,很随意。

  林初夏找来一个雪平锅,倒入一碗清水,将西红柿裙带菜葱姜一股脑丢进去,大量胡椒粉,再放一点盐和虾皮,凑合版醒酒汤做好了。

  大火煮开,速度很快,林初夏从洗碗机里掏出一个碗,将醒酒汤倒出来,转身将汤放到吧台上。

  刚想开口叫沈知倦过来喝醒酒汤,发现他坐在地毯上,正在给她组装小圆几。

  他将西装外套丢在沙发上,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用力的时候,手臂上的青筋清晰可见。

  林初夏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强迫自己移开目光,开口说,“醒酒汤好了,你要不要过来喝一点……”

  话音落下,沈知倦刚好组装完小圆几,他放平在自己身前,拍拍小圆几示意,“端过来吧。”

  行吧,他都装好了小圆几,那就替他端过去吧。

  林初夏抽出两张厨房纸,端着热气腾腾的醒酒汤过去,放下之后,又折回去拿勺子,顺便给自己拿了一瓶水。

  她将勺子递给沈知倦,自己顺势坐在地毯上,一边喝水一边检查小圆几,她摸着桌板说,满意地说,“质量还不错,我花两百块钱买的,是不是挺值?”

  沈知倦欲言又止,想起林初夏的警告,不许乱点评,最终决定低头喝汤。

  林初夏看到他的反应,忍不住放声大笑,对于沈知倦来说,两百块钱的茶几,一定很不可思议吧。

  笑完之后,她打量自己的客厅,不止那张小圆几,买来的家具,都是性价比很高的普通款式。

  这些便宜货,组成了林初夏的家,不是林大小姐的家。

  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和成长环境,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即使林初夏死过一次,现在身价几个亿,她依然无法消除以前的自己。通天阁小说

  小镇家庭出身,一路拼搏向上,习惯性省钱,买东西注重性价比。

  以前她在沈家,是套着林大小姐的壳子,金尊玉贵地生活。

  现在搬出来,一个人独居,开始放飞自我,逐渐恢复本性。

  林初夏偏头盯着男人,看向来高贵挑剔的他,委屈巴巴地蜷缩在自己二百块钱买来的小圆几前喝汤,渐渐品出了一点甜。

  她真想对他说一句,沈知倦,欢迎来到新版林初夏的世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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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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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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