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冕戴着软巾,穿着宁绸圆领袍,站在大红酸枝木书橱前,抽出了一本《明哲保身论》的善本,仔细看了起来。m.sttgxcl.com
他翻开了泰州学派的心学典籍,不是为了琢磨心学,只是从中摘抄一些俗体字,与心中的字体相对照。
不是他不想买走书籍,摘抄简化的俗体字,只是每本书籍里多了找出三五个俗体字,少了只有一两个俗体字。
李冕真要是把手里的俗体字千字文撰写完,买下的书籍足够堆成一座小山,东梢间面阔四间的书房都放不下。
为了不被赶出去,今天过来的时候,戴上了软巾,表明有功名在身,不是一般的白身读书人。
李冕还在手边的半月桌上放置了一方红丝砚,还是红色丝砚稀少的红丝石鹦鹉砚。
红丝砚与一般黑色砚台不一样,外观颜色以红黄为主,一眼就能看出来区别。
红丝砚本就是砚台里的名品,拥有一方红丝砚的读书人,非富即贵,在京城里有着一定的权势。
更何况还是红丝砚里的名品红丝石鹦鹉砚,地位就更不一般了,不是书斋掌柜所能随意驱赶。
书斋掌柜今天见到红丝砚以后,黑着的一张脸,立即变成了笑呵呵,赶紧安排小厮去给李冕泡了一壶好茶。
李冕又在俗体字千字文上写了几行字,看了一眼窗棂外的日头,时间差不多了,便带着雉奴走出了书斋,前往银锭桥的冷淘单子吃冷淘。
几天没去了,还挺想念鲜嫩可口的冷淘。
“公子?!”
李冕刚刚迈出书斋的门槛,听身后传来了一到惊喜的呼喊声,一般只凭声音很难分辨出来是谁,但这个声音极为的特殊,瞬间想到了一个人。
李冕转过身来,果然看见了陈圆圆,牵着小毛驴,朝着书斋的方向走来。
陈圆圆拿着香帕擦了一下脑门上的香汗,想要加快脚步,偏偏身边小毛驴慢吞吞的走着,不肯走快了。
她一脸的无奈,只能牵着小毛驴慢吞吞走来,不过十几步的路程,硬生生走了不少时间。
陈圆圆略带歉意的作了一个万福,随后把手伸进了悬挂在小毛驴背上的木箱里,拿出来一串铜钱:“这是奴家这段时间以来,卖豆腐所得的银钱,销路还算不错,维持生计应该没有问题。公子给出的白豆腐主意,奴家擅自做主,赚来的银钱做股一半分给公子,还请公子收下。”
李冕点了点头,示意身边的雉奴借过来银钱,放在了苏绣荷包里。
铜钱不是银子,只放了一小半就放不下了。
雉奴没有办法,只能拿着串在铜钱上的麻绳,拎在手上。
没有出现男子在美人面前,为了着面子,不去拿走本该属于自己的银钱,故作大方,说了一句不需要。
陈圆圆本以为他会拒绝收银子,没想到又是一如既往的一反常态了,‘扑哧’笑出了声,感觉李冕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以她国色天香的容貌,以及传奇怜人的身份,难得有一名男子对她没有任何的企图,相处起来格外的放松。
李冕收了银钱,没有任何的停留,转身就要走了。
这时,跟在后面走来的一名娴静女子,双手放下提着的苏杭青襦裙,不由得睁大了眸子。
沈宜修摇了摇垂云髻,心里诧异的同时,又对李冕的观感颇差:“看来京城里的读书人也不全是像李冕公子那般温润如玉,就拿眼前的这个人来说,不解风情,没有一点才子气度。圆圆姐已经主动搭话了,这人收了银子就走了,没有任何客气推让的心思,着实是一副市侩心肠,比起李冕公子差远了。”
沈宜修说完这句话,扭过脸看向了陈圆圆,颇为期待的问道:“圆圆姐几天前就说了,帮奴家引荐李冕公子,不知何时兑现诺言。”
李冕本来不想搭理身后又出现的一道女声,听到他张口一个李冕,闭口一个公子,身体不由顿住了。
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陈圆圆看了一眼突然停顿的李冕,又看了一眼满脸期待的沈宜修,捂着朱唇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
不知道李冕心里作何感想,应该会挺高兴,赞叹他的那人可是来自江南的大才女沈宜修。
李冕转过身去,伸出手捂住了雉奴的嘴巴,示意她不要挑明了身份。
他打量几眼说话的那名女子,穿着一身苏杭青襦裙,浑身透露着一股书香门第女子的娴静气息。
能够与陈圆圆成为闺中密友,容貌上不用多说,又是一名花容月貌的美人。
李冕有了逗弄这名女子的心思,反驳了一句:“那晚兰台诗会过后,京城里很多人都说木兰花令不是出自李冕之手,是他花银子买来的一偏诗词。毕竟,李冕在今科乡试里排在最后一名,险些中不了举,肚子里的墨水不够,没有足够的才情作出木兰花令。”
兰台诗会过后,不少读书人扒出了李冕参加乡试的考卷,对照考卷上的文采。
无一例外,全都是摇了摇头,认为《木兰花令》应该是李冕买来的一首诗词,目的只有一个,不想在长平公主面前丢了面子。
李冕与长平公主成亲的那晚,只是与一只母鸡拜了堂,没能见到真人。
这件事早就传遍了京城,成为了一桩笑谈,让今科乡试的大部分举人们心里好受了一些。
自我安慰了起来,即便是与长平公主成亲,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京城里的读书人已经可以想象到李冕的日子了,在驸马府里憋屈的活着,稍微引起长平公主一点的不满,就会遭到打骂。
就连府里的丫鬟仆役也对他冷眼相待,整天一副瞧不起李冕的样子,在府里的日子过的憋屈。
李冕为了谄媚长平公主,肯定是花了大价钱,买了《木兰花令?准备在兰台诗会里一鸣惊人。
《木兰花令》确实让李冕一鸣惊人了,风评却急转直下,认为是他买来的诗词。
有辱斯文,简直是京城里的斯文败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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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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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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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撞见陈圆圆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