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众人都走光了,只有姜玄逸、李益、刘志三人留在了最后,姜玄逸和李益是因为还在和景王说话,刘志就是个打酱油的,大腿还没走,他也不好直接离开,只能搁这忍着难受看着姜玄逸的脸,表面上还得装作面无表情,心里早就咬牙切齿了。
终于话题又聊到了刘志身上,任谁都看得出来,姜玄逸与刘志二人有些不对付,特别是刘志,看起来怨气极大,身上都冒黑气了,就像黑化前的征兆。
“不知楚兄与李兄之间有何怨隙,李益不才,愿从中做个说和,不知二位以为可否?”李益这个大腿只能说是做得非常称职了,这哪是大腿,简直是保姆啊。
刘志不愿意说,他觉得丢人,竟然整不过一个小屁孩,这些年白活了。
姜玄逸作为胜利一方,倒没什么客气的,耸耸肩道:“也没什么,只不过某人答应我以后有我在的地方绕道而行,而现在都在我面前待了两个时辰了,也没见动弹,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呦。”一番话说的阴阳怪气的,搞得刘志的气一下子就憋不住了,直接就爆发了。通天阁小说
“哼,不过就是个会对对子的小屁孩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自以为真是个大才子呢,别丢人了,不过是别人都不想玩的小道被你钻了空子罢了,还以此谋利,简直是文人之耻。”刘志倒是没敢说姜玄逸言语蛊惑人心,毕竟那是连李大学士都认同的话,他若敢批判,那大腿直接就没了。
不过刘志说的倒也没错,对子确实是小道。
这学子们治学也是分档次的,这第一等的自然是能根据时事写一篇针砭时弊的传世文章,不过这种的并不多见,没有当过官就很难有什么特别的见识想法,像景王这样的天生异才是少之又少。
第二等的就是能够写一篇能够警世、有教化之意的文章,这种的也不容易,没有那种桃李满天下的经验,也很难写得出来,勉强写出来了,多半也不够深刻,隔靴搔痒而已。
这第三等的就是学子们最擅长的诗词歌赋了,它不像前两等,上限虽高,但门槛也高,诗词这种东西,虽然上限也高,但门槛极低,垂髫小儿随口念的打油诗是诗,一代文豪呕心沥血写出的诗也是诗,诗词歌赋可以语言华丽优美,也可以简单俗气,因此最受学子们喜爱。
而这第四等的就是刘志说的对对子这样子的小道了,虽然它门槛很高,但它上限低啊,几乎没有人可以用简单几个字就能表达太多的东西,所以它对学子们来说只能是用来消遣娱乐的东西,不堪大用,没有多少人愿意去深入研究它。
而且,一篇好的文章、诗词,若是能传到上位者的耳中,特别是能得到皇帝的喜爱,说不定能凭此搏个一官半职,但还从未听说有人因为对对子对得好被封官的。
能写的出一二等文章的自然受学子们的追捧,就比如景王、李益,写不出来也是正常,比如大多数学子,写的出第三等诗词歌赋的才是常态,而第四等的真的是处于鄙视链下游的了。
而姜玄逸之所以受人看重,也不是因为他对子写得好,而是那天他在状元楼的教化之言,学子们收获颇多,自然对他敬佩。
而刘志绝口不提此事,就逮着姜玄逸对对子的事情说,也是他的聪明之处了,毕竟谁还没个弱点了,有心之人总能找到的。
其实姜玄逸对对子本不能算是弱点的,虽然学子们认为此事低等,但基本上都玩过,但只有姜玄逸算是弱点,谁让他拿这个谋利来着,文人嘛,再喜欢钱、再缺钱也要把“铜臭之物”这几个字挂在嘴上,要不然就像姜玄逸现在这样,授人以把柄,遭人抨击。
这要放在别人身上,还真就无话可说,可姜玄逸本就看不惯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拿这事抨击他,算是找错人了。
“这世间有这么多贫苦的学子以卖字卖画为生,非要分出个高低贵贱的话,那你让这些学子如何生存,你今日一言就要把流传千年的行当归到下九流去吗?”
“你,你强词夺理,我只是说你不该以此谋利,什么时候说这是贱业了。”刘志可不敢担这种责任,毕竟他的父亲刘侍郎当年未高中前也是以抄书卖字为生的。
“在下卖对子的钱拿去救了一条人命,分文未留,如此可算是谋私利?”
“这……”这事刘志可不知道。
“救什么人需要用到千两银子?”
“久日未食者一文可值千金,病入膏肓者千金不过一文。”
“那你何不用千金救更多人?”
“为他人,舍一人,为何?”
“此乃大义。”
“那一人就该死吗?”
“我……”
“你有何资格决定谁该去死,谁该活?”
“我……”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下无能,做不到让天下人穿有衣,食有米,居有所,行有路,但在我入目所及能帮到的,我一定会伸出援手,不知阁下可曾为了穷苦百姓拿出一粥一饭?”
这就戳到刘志的痛处了,别说是施粥赠饭了,没有欺男霸女就算他行善积德了。
刘志一下就被噎住了,脑海里使劲思考自己做过什么好事,越想头上的黑线越多,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人渣了,父亲倒是做过很多好事,能不能用在自己身上?
想了一下也不太现实,父亲做的那些事是只有他那个位置才能做得了的,说是自己做的,鬼都不信。
时间流逝,刘志脸都憋红了也没憋出一件好事来,心中暗暗发誓,回头我就给乞丐送钱去,让你嘲笑我。
想到这里,刘志脑子又犯抽了,想到就做,现在就给乞丐送钱去。
“你给我等着,哼。”说罢转身离去,把景王又晾在了一边,还有自己的大腿也不管不顾了。
景王看了一眼李益,失笑道:“表兄,他这是?”
李益看了一眼刘志的背影苦笑道:“我也不知,今日一早,吏部刘侍郎带着刘志找家父说情,说是得罪了景王殿下您,想要让我从中说和。”
“家父念在与刘侍郎是同窗好友,又是家祖故吏门生的份上应下了此事,这也是我今日迟到的原因,但没想到这中间还有其它原由,让楚兄见笑了。”
姜玄逸摆了摆手道:“李兄不必自责,是他刘志之错,不在李兄。”
“哎!”
“今日能认识李兄,十分荣幸,他日若得空闲,再与李兄请教一二,今日便告辞了。”
“楚兄再会。”
姜玄逸又对着景王点了点头便离开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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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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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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