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七月盛夏。
玉米熟了。
岑明澈迫不及待的前往各个庄子上进行收割。
第一茬玉米,不知道产量怎么样。
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较好的环境适应性。种植玉米,一般选择地势较平坦、土层深厚、质地疏松、通透性好、肥力中等以上,保水、保肥力较好的地块。
因为京城地处北方,所以岑明澈采用的是单作、春播。
现在的玉米还没有经过后世的选育,成熟期大概四个半月。
二月温室育苗,三月耕地播种,七月中旬收获,刚刚好。
不过现在的玉米还是嫩玉米,就是那种水灵灵嫩生生的玉米,可以直接上锅蒸着吃烤着吃的类型。
如果等玉米全部熟透了,就不能直接食用了,籽粒的口感会变得粉且干,还没有甜味,相反,泛着一股淡淡的涩味。
其实玉米的收获也就在这个时候,收下来的玉米剥开外面的叶子,吊起来晒干,然后脱粒,再晒一次,就可以装袋入库储存了。
七月,岑明澈去庄子上,看到的还是嫩玉米。
……终于又吃到玉米了!
咬下第一口的时候,岑明澈心里简直要流眼泪。
这就是夜市地摊上烤玉米的味道啊。
是曾经文明社会的味道。
妈的,太难了。
穿到古代,贵为皇子,现在又是王爷,上厕所也没有抽水马桶可以用,也吃不到正宗的夜市小烤串和九宫格火锅,追不了新番和球赛。
和现代生活比起来,皇子算个卵啊!
如果不是挂掉了,穿越之前岑明澈也是衣食无忧的二代好吗?!
不过能多活一次,也就不要那么多自行车了。
再说,他现在才是皇子,还有可能问鼎帝位,比连洗澡都难的贫民百姓1强多了。
岑明澈吃了六根烤玉米。
服侍他的人都吓到了。
这东西这么好吃吗?
殿下积食了怎么办?
没人知道,岑明澈只是借着这个熟悉的味道,怀念曾经的生活罢了。
“现在预估亩产多少?”
“回殿下,等到九月收获,水分能减少些,但里面的粉会变多,亩产约莫在四五百斤。”
庄子上的庄头两眼都放精光。
“殿下,草民务农多年,从未见过这么高产的作物啊!”
这才哪儿到哪儿。
岑明澈挥挥手。
至于番薯,北方在2月中旬育苗,清明节前后播种,霜冻后收获,还有一段时间。
而土豆,在立夏种最适宜,适合砂壤土深耕种植,花期夏季,现有的品种9月上中旬收获。
今年秋天,丰收的作物会和他的第一个孩子一起到来。
真好啊。
好想吃薯片和拔丝红薯啊!
“亲爱的王妃,咱们这个孩子,无论大名叫啥,小名儿就叫玉米好不好?”
“……那如果有第二个呢?”
“那就叫土豆。”
“……第三个?”
“红薯?”
“王爷。”
柳青羽微笑。
“别说了,我怕我想打你。”
岑明澈噗嗤一声笑了。
“假如这三种粮食得以推广,将成为天下百姓的救命粮。让咱们的孩子叫这三个小名儿,也不委屈,对不对?只有咱俩的孩子能叫这三个名字,庶子庶女们都不配。”
“……那我可还真谢谢你啊。”
两人说笑一阵,一同吃了晚饭,岑明澈才回书房休息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
赈灾工作进行的很不顺利。
黄河下游一片泽国,水退之前,那一大片的地方都是废的。
灾民都涌到了上游最近的城池,官员不敢开城,因为害怕灾民涌进城里生乱,只得关闭城门,并组织富户定期在城外施粥,来缓解灾民们的情绪。
每天都有人在死去。
好在这一段都是黄河上游,尸体都在下游,不然这样热的暑天,尸体腐败,疫病传播,就更添乱了。
安郡王带领的救灾队伍就是在这时候到达灾区的。
不得不说,明面而上,他做得很好。
不仅让灾民进城,分隔了灾民的聚居地,还对那片地方进行消毒,集中焚烧尸体,并且施粥——插筷不倒的糙米粥。
一时间,灾民都往安郡王所在的城池涌去。
安郡王的声名一时无两。
但岑明澈不急。
他在等。
消毒用的是石灰,插筷不倒的糙米粥都是实打实的量市场。
岑明澈在等,安郡王能坚持多久。
而且,安郡王不知道,是会有人冒领灾粮的。
也就是说,会有很多不那么困难的人,为了省下家里的一口吃的,去领给灾民发的粮食。
这样,粮食的消耗量,成倍增长。
别说康郡王只是有个兵部尚书的母家了,就算整个户部和兵部都听他安排,也调不出这么多钱和粮食。
没过两个月,传来消息——兵部押送到灾区的救灾粮草被劫了。
早就说过了,领救灾粮的可不只是吃不饱的灾民。
还有想借机起事、浑水摸鱼的乱党。
把灾民都喂饱了,里面的青壮就不老实了。
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不流行以工代赈的原因。
把这些人喂饱了,就容易生变。
安郡王啊,真是读书读傻了。
乱了,都乱了。
户部已经筹措不出下一批粮草了。
而康郡王之前的举措将灾民都聚集在了一起,又将他们喂得太饱了。还有拿着劫到的救灾粮煽风点火的乱党。
这可真是“冥”场面啊。
安郡王被灾民,不,乱民围困城中,向朝廷求援。
岑明澈得知此时后,一个人喝了一夜的酒。
高兴的。
果然,一切都不出他的意料。
接下来出头的就应该是康郡王了。
不过,现在想发兵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没粮食。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啊。
没粮食,啥都动不了。
时间就在这样的焦灼中到了九月。
岑明澈的庄子该收获了。
他的孩子也快出生了。
玉米地一片金色,农户们掰着玉米棒子,身后的竹筐里装了一筐又一筐,农妇们守着筐子,将玉米叶扒开,编成一串一串,挂在屋檐下晾晒。
红薯地和土豆地里,农户们拿着木质的铁锹,小心翼翼的刨地,将一窝一窝的红薯和土豆从地里刨出来,晚上统一存放到地窖里。
好一派丰收的景象。
这批粮食,就算留够给农户的口粮,还有一大笔。
用来赈灾,足够了。
但岑明澈绝对不会将这批粮食白白交出去的。
他一直等待的时机,已经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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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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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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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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