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藏国 > 第三百八十九章 人约黄昏(一)
  上元节看花灯一般是三天,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和正月十六,这三天城门不闭,坊门不关,官民同乐,彻夜狂欢。

  正月十四是最紧张、最忙碌、也是最期待的时刻,花灯基本上已经安装到位了,在进行最后的调试。

  正月十四,朝廷也放假了,无论官民,无论老幼,所有人都沉浸在上元节的节日气氛之中。

  快到中午时,李邺收拾完毕,快步走出府门,刚到门口,却听见父亲幕僚贾通的声音,“你们回去吧!我家公子是武将,不是诗人,他写一首诗要花一两年时间,不可能满足你们家主人的要求,回去吧!”

  李邺一闪身,站在门后向外张望,只见门外站着几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身后的随从还挑着担子。

  在贾通的再三劝说下,几名求诗人才悻悻走了。

  李邺这才走出大门,望着几人的背影问道:“贾叔,他们是什么人?”

  贾通年约四十岁,是李岱在润州当刺史时的两名幕僚之一,另一人便是王昌龄,贾通是扬州人,目前也跟随进京,继续做李岱的幕僚。

  贾通摇摇头道:“这帮人其实都是商人,之前求诗人还要更多一些,都是来求诗的。”

  “他们是商人,求诗做什么?”李邺不解问道。

  “他们是想身后留名!”

  贾通笑了笑又解释道:“这些人都是商人,有钱,但没有地位,死了就死了,像蚂蚁一样消失在尘埃中,但他们又不甘心,想留点名给后世,求诗就是一种办法,把自己的名字留在诗中,千百年后,大家读这首诗,就会看到他的名字。”

  李邺恍然,还别说,这真是一条留名千古的路子。

  比如李龟年,如果没有杜甫那首《江南逢李龟年》,谁会知道这个人?

  再比如‘桃花流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汪伦也跟随这首诗名垂千古。

  再比如一些小人物,‘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就这么不经意的一首诗,黄四娘这个最不起眼的乡下妇人,一千多年后还被人念颂。

  所以像李白这种名动天下的人,根本就不会缺钱,别人想给他送钱都没有机会。

  而杜甫之所以穷困潦倒,贫病交加,那是因为他死后才开始出名。

  在任何朝代,只要是有名气的大文学家,就会有人追捧,追捧当然是有目的,留名就是一个目的。

  所以很多港台富翁来大陆捐资助学,道理是一样的,很多中学里面以人命名的这个楼那个楼,这就是流芳百世了。

  今天李邺和朱雀约好了一起吃午饭,一起游玩,晚上一起逛灯。

  上元节又是古代情人节,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少女当然都想和自己的情郎一起逛灯。

  唐宋人口不足,统治者必然要鼓励男欢女爱,滋生人口,所以社会比较开放,年轻女子抛头露面很正常。

  当然,隋唐两朝统治者带有鲜卑人的血统,也是一方面。

  到了南宋后期,人口突破一个亿了,各种资源和粮食紧张,带着禁欲思想的理学肯定会被统治者推广。

  尤其是明清时代,更是把男女大防看得比天还重,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给女人裹小脚,立牌坊,为什么这么变态,还是因为人口太多了。www.sttgxcl.com

  扯远了,继续回来。

  李邺乘坐马车来到独孤府后门的大树下,攀上大树,挂了一条红丝带。

  只片刻,后门悄悄开启,头梳双环髻的朱雀溜了出来,她身穿一件深红色束胸襦裙,外套一件长款的狐皮比甲,满脸笑容向李邺奔来。

  李邺连忙拉开车门,朱雀登上马车,一下子扑进李邺怀中,马车缓缓掉头,向平康坊方向驶去。

  朱雀搂着爱郎的胳膊,头枕在他肩上问道:“你这两天回来,怎么不来找我?”

  李邺笑道:“我是前天中午回来的,一回来就跟高翁进了皇宫,贵妃娘娘让我给她写一首诗,我居然写诗出名了。”

  朱雀在他肩头捶一拳,娇嗔道:“我昨天进宫,贵妃特地把那首词给我看了,我感觉她故意在向我炫耀,上次那颗宝石也是,让我心里酸溜溜的,你都从来不给我写一首?”

  李邺连忙笑着安慰她道:“当然有!我怎么可能不给你写呢!我去年就写好了,本来想走之前给你的,我哪里会想到贵妃居然向我求诗。”

  朱雀噘嘴伸出手,“在哪里呢?拿给我看看。”

  李邺趁机在她撅起的小嘴上亲了一下,恨得朱雀又给他两拳,“诗没有,还要占人家便宜!”

  “去酒楼就给你!”

  朱雀哼了一声道:“这还差不多,你写给我,明天我就拿给贵妃看,非把这口气争回来不可。”

  “千万别!”

  李邺连忙举手,“她和我没关系,你再给她看,我真就走不成了。”

  “走不成还不好?我就巴不得你走不成呢!”

  “朱雀——”李邺拉长了声调。

  朱雀抿嘴笑道:“行!行!跟你开个玩笑都不行,看你急的,我才不会给她看。”

  马车驶入平康坊,喧嚣热闹的气氛迎面而来,平康坊里面也是张灯结彩,布置了各种各样的花灯,也是花灯的海洋,到了晚上,这里也会是长安的一个重要赏灯之地。

  马车在安然居酒楼前缓缓停下。

  李邺先下马车,伸手把朱雀接出来,他又给了车夫二两银子,“你自己找个地方吃饭吧!”

  马车是他们府上的,平时也就裴三娘和木大娘坐一坐,车夫叫大柱,也是刘管家从主宅带过来,李邺嫌外面租的马车坐过人太多,不太干净,所以用自己家的马车。

  李岱官任礼部侍郎,他另外有专门的马车。

  迎宾酒保认识李邺,上前陪笑道:“欢迎公子!”

  李邺点点头,“在三楼的白玉房!”

  “公子从这边走!”

  去三楼雅室有专门的贵宾通道,一名美貌侍女在前面给他们带路,当然,喜欢热闹也可以走大堂楼梯。

  两人走进了白玉房,这里是安然居酒楼最好的一间雅室,里面的陈设都差不多,主要是位置最好,可以看到整个平康坊最精华的路段,就在楼下。

  对面还有一座彩楼,是天籁乐坊的艺伎们献艺之处,行人都仰头观看,而白玉房却是正对舞台。

  两名侍女给他们脱去外套,两人上榻面对坐下,侍女给他们先上了热茶。

  这时,掌柜进来进来见礼,送上笔墨和纸,他对笑道:“公子要不要把这间雅室包下来,晚上歇脚方便。”

  上元夜包下各大酒楼的雅室,是权贵们的惯例,既方便看灯,也方便休息,这间白玉堂就是专门留给东家的。

  当然,这是家族的产业,李邺要包下来,也必须花钱。

  李邺沉吟一下问道:“主府的人会不会来?”

  掌柜摇摇头,“我们雅室三天前就订满了,这间白玉堂是专门留的,不是给他们,他们应该知道,就算他们来问,我们也会说订满了。”

  李邺欣然点头,“那我就定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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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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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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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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