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七零:军婚撩人,易孕体质吃不消 > 第64章:娶了心爱的人就是打了胜仗
  开车回家的路上,陆靳野去买了点油加满,车子跑的更有动力了。

  他整个人也很有动力,脸上都是笑容,那个模样像是打了胜仗似的。

  路过身边的流浪狗,他都对狗露出大白牙。www.sttgxcl.com

  恨不得回村里给狗也摆几桌。

  林娇娇发现,他很能调动她的情绪,看他很开心,她也莫名的很开心。

  就像现在,他突然就唱起了那首日落西山红霞飞……

  她都快忘记这首古老的歌,歌名叫什么了。

  但是她也会唱。

  哦,对了,叫《打靶归来》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的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misolamiso,lasomidore,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

  车内都是欢快的歌声,林娇娇也唱了起来,一路上回响的都是军歌。

  这是陆靳野第一次听到她唱歌,比文工团的那些唱得还好听。

  一路聊着日常,回到县城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天还亮着,陆靳野把车开去还给金茂。

  这次守门大爷没在,但是金茂在。

  经陆靳野介绍,林娇娇才知道,他们是同年兵,而且是同县出去的,还一起分到了溪沙,两人感情不错。

  可惜金茂在当了五年兵的时候退伍回来了,因为他家里就他一个儿子,两老都年纪大了。

  他回来以后,借着他父亲的关系开了个服装厂,半死不活的吊着,天天在跑工厂,找关系。

  不过也算挂在国营的头上,怎么说也没彻底垮了。

  但是这时候国营重点在钢、铁冶炼,像服装这种,有大厂把持,一般很难起来,也没有任何扶持。

  金茂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微胖,像是现代那种挂着金链子的大哥似的,但是跟陆靳野说话时,他还是很尊重他的。

  来的路上陆靳野还说,当年金茂训练的时候,把手雷扔在他自己的脚下了,若不是陆靳野赶紧把他扑倒滚到一边,他人都没了。

  “早知道还不如不退下来呢,这厂子我都打算给它卖了,就是没人敢买,”他抽着烟,看着晚霞,随后笑着看向陆靳野,

  “不说这些了,兄弟,今天我请客,你跟弟妹吃完饭再回去,我开车送你们回去!我们也难得一聚,你回来找老哥,是看得起哥,哥怎么说也不能让你空着肚子回去啊!”

  陆靳野站起身,对他借车给自己也心存感激,“我请你才是,走!建国饭店去!”

  金茂站起身,他没陆靳野高,但是常年跟社会人打交道,说话也比较豪橫,“不行,这顿必须哥请,不然以后你来县城遇见我,别怪我不认识你!这是地主之谊!下次你请我绝对不拒绝!”

  “这……”陆靳野看了一眼身后的媳妇,林娇娇一脸无辜,她也不知道怎么办。

  “就这么定了!弟妹,你放心我们今天不喝酒!哥这几年差点喝痛风,已经不是当初的好身体了,唉。”

  他拿上车钥匙,“走走走,我也是忙了一下午,饿得不行了。”

  陆靳野和林娇娇跟上,金茂笑得脸圆溜溜的,“说实话,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让我想起我们还是新兵蛋子的时候,那叫一个好玩!”

  “特别是有一次,夏冰雹逮住我俩翻围墙去看海,罚我俩喝烟叶茶,差点给我俩难受死,我现在还记得那烟叶碎卡在我喉咙,下也下不去上也上不来的感觉。”

  陆靳野想起也觉得仿若昨日,“是啊,现在内陆的新兵,谁偷翻围墙,我也给他喝烟丝茶。”

  “哈哈哈哈哈哈。”金茂笑得很大声,陆靳野也跟他谈笑风生。

  林娇娇听着他们的话,心里也明白,战友情确实会比很多友情坚固。

  毕竟一起经历的太多了,而且都是在最需要人陪伴的时候。

  到了建国饭店,金茂把车停在门口,三人走进饭店。

  他很熟悉这个地方,拿着菜单就坐到了窗边,等林娇娇和陆靳野落座后,他把菜单给了林娇娇,“弟妹先点,喜欢吃什么就点,不用给哥省钱。”

  “我把陆靳野当我亲弟,可能我说话比较大声,也比较粗鲁,但是我很好相处的,你不用紧张,随意一点就行。”

  林娇娇接过菜单,笑道:“我也不是那客气的人,陆靳野叫你哥,我自然也叫你哥,你们说你们的,我听着也很有意思。”

  金茂眼里都是笑,“那就好。”

  林娇娇笑着点了甜酒粑,然后点了个蒜蓉小塘菜,就把菜单递给金茂了。

  金茂一看,“没肉怎么行,我听说这里新来的厨子做菜好吃,有道烧鸭做的极好,来一份烧鸭。”

  “来一份梅菜扣肉,你们这里最好吃的糖醋鱼也不错,再来一份酸辣土豆丝。”

  他把菜单递给陆靳野,陆靳野举手拒绝,“够了。”

  “行!那就暂时要这些吧。”金茂把菜单递给服务员。

  陆靳野还是挺担忧他的,“这厂子,你找到客户了吗?”

  他也不懂做生意的事,但是他现在就是生产出来了,没地卖,没人卖的事烦恼。

  他积压了不少货,原本订了衣服的,宁愿不要违约金,都不要那些货了,他自己赔了不少。

  金茂摇摇头,“那老小子跑远了,货送不到北平,南锦城那边也查的严,天锦也是,货过不去,很多厂子都这样,我都打算把它们赔本卖了,把厂直接改成炼钢厂得了。”

  只有炼钢炼铁才有扶持,不愁销路,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陆靳野摇摇头,“咱们县城已经有五个炼钢炼铁厂了,再盖一个,也喝不到汤了,甚至碗都得被打碎。”

  金茂何尝不知道呢,但是这么大个厂,不可能空着浪费啊。

  他的工人都在休息,好在口粮国家还给着,不过货出不去,很快大家都得回家种地。

  林娇娇突然开口道:“不如,做印刷厂。”

  “印刷厂?”金茂皱着眉头,“跟衣服印花一样的道理吗?”

  林娇娇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因为现在的书籍很少,做印刷厂指不定能行,现在转行的话,拿国营资质也容易,关键是,咱们县里没有一个印刷厂。”

  卖书、印刷试卷、印刷报纸!印刷字典!

  多读书,才是这个时代的希望!

  关键,她也可以加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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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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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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