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靠天吃饭的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来说,冬天都是难熬的季节。
一个是无法劳作、没有产出,另一个是天寒地冻,撒尿都得损失热量。
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室外活动,猫在家中,多增加一些室内活动。
如果家中没有余粮,就得变通一下,多去邻居家进行室内活动。
在过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游牧民族南下,到农耕民族的地盘上搞小偷小摸,其中最多的就是匈奴人。
在将来,他们人多势众之后,小偷小摸就变成明火执仗的抢掠,甚至形成杀人放火打秋风的传统手艺。
这或许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岳川觉得,这个毛病得治,而且从小治,一下给他治改了!
赵无恤带领人马和狗进入到中山国的城镇中。
十二张新剥的狼皮,在小镇子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其中一半的狼皮表面都看不到破损,明显是生擒活捉,或者射中眼睛等要害一击致命,其他狼皮也都是只有一处箭伤。
赵氏的家臣对中山国人说道:“这十二只狼全都是我家家主击毙,还有这个头狼,被我家家主驯服,看到没有,不需要锁链,既不逃跑也不咬人!”
中山国人刚开始还以为那是一条大狗,听到家臣这番话,视线在狼和狼皮之间左右徘徊。
哎呦,这分明是同一批色号啊。
野狼精怪早已认同自己“座下走狗”的身份,非常配合的摇晃着尾巴。
众人顿时质疑,“这分明是狗吧!”
赵无恤说道:“给他们凶一个!”
野狼精怪摇身一变,眼神冰冷,神情肃杀,雪白的獠牙突出嘴唇,拉出一根根透明的涎水丝线。
有几个胆小的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两条腿蹬着往后退,一边退一边发出“哎呦,你干嘛”的呼喊。
赵无恤也摘下弓,当场表演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引得满堂彩。
如果是晋人这般出风头,中山国人肯定老大不乐意。
但赵无恤身上有一半的狄人血脉。
这就是天然的亲近感。
史书上关于赵无恤的血统,记载得清清楚楚,至于其相貌……
在赵无恤掌权后,和智氏一同出征,智氏想消耗赵氏兵力,让赵无恤打头阵,遭到拒绝。
气愤的智氏当场骂道:“赵氏怎么把权力交给你了你这个大丑逼。”www.sttgxcl.com
岳川见过赵无恤的,不丑,反而五官立体,棱角分明。
智氏之所以这么说,八成是出于对血统的歧视。
这也侧面说明,赵无恤的脸很有狄人特征。
想想吧,一个长着狄人面孔,又带了几个晋人仆从,随行的有高头大马,还带着刀剑弓矢。
有钱!有权!有地位!
而且武力值爆棚!
还收服了一只非常凶恶的野狼。
中山国的人们想不亲近都不行。
“好家伙,不愧是我们同族,这一定是祖先的赐福。”
“祖先庇护着你,这条狼一定是祖先送到你面前的。”
“狼皮怎么卖,我全买了!今天你哪也别去了,跟着我回家,吃饭、喝酒,睡一觉再走!”
旁边的人立刻打趣,“哈哈哈,怎么睡?跟谁睡?”
“我们没记错的话,你家里也没女儿吧?”
说话的人拍着胸膛说道:“我家虽然没有女儿,但是我有五个带把的小子,怎么,你不服吗?”
炫耀之后,那人拿出一袋子钱,挥手让自己的随从收拾狼皮。
“少年人,去我家里看看,我那几个小子也都是会骑马,能开弓的,你要是看上了,就带他们出去闯荡。”
围观众人纷纷醒悟。
这种抱大腿的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眼前的少年连晋人都能使唤,连野狼都能驯服,肯定是受到先祖赐福和庇护的英雄,跟着他,定能闯出一番事业。
赵无恤摸着良心发誓,自己确实打算在中山国边境招募人手,但买狼皮的豪客绝对不是自己请的托。
有可能是城隍大人安排的。
赵无恤左右看了看,跳上一块大石头,让自己显得高一点。
“北方的匈奴人常年袭扰晋国、中山国,今年冬天来得更早,雪下得也更大,他们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野狼精怪暗暗点头:何止是不好过,分明是没法过了。
围观的人们立刻点头。
匈奴人每当秋冬季节都会南下,偷鸡摸狗,掳掠人口。
抓到小孩就养大,当牲口使用,干粗活重活,女孩的话,除了当牲口还得生娃。
每当这个时节,边境地区的人们都会严防死守。
可匈奴人有马,来去如风,能够绕过边镇袭击村庄,光靠军队根本不行。
每年都会有村子被攻破,焚烧成白地。
今年肯定也不例外。
“少年人,你要帮我们抵御匈奴吗?”
“我们这里是城镇,有城墙守护,匈奴人不会来这里。”
“少年人,不如你去我们村吗?我们村里需要你。”
“我们村也可以啊!”
赵无恤踮起脚尖,高举双手,示意大家安静。
“我们不是来帮大家抵御匈奴的。”
好吧,话题终结者。
一句话,全场寂静,几十号人愣是接不上。
赵无恤满意的扫了一圈人们脸上失望的表情。
“有人告诉我——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而最好的进攻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
一句话,震撼得中山国百姓目瞪口呆。
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言论。
人们一提起匈奴人,最先想到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守护好自己的房屋,而不是反击。
因为匈奴人有马,跑得太快了,根本追不上。
而追击过远的话,匈奴人绕一圈又杀了回来。
不但中山国,北境其他各国几百年上千年形成的固有观念就是,忍一忍,扛过去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没扛过去,你还担心个啥?
谁也没说过,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尽头。
可是现在听了少年人的话,所有人同时生出一种明悟——干死匈奴人不就行了?
狄人本就粗豪。
历史上有句话叫做“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为什么说燕赵之地?因为中山国被灭了,领土和人口被赵国和燕国瓜分了呗。
老赵家和老燕家都是暴脾气。
前者扛着秦国有来有往的打了上百年,小胜百,多次打到老秦人自闭,大败仅一次,纸面战绩非常亮眼。
老燕人更不用说了,齐国搞燕国,燕国还以颜色,乐毅伐齐,连下齐国七十余城,差点灭了齐国。
后面更是差点干死秦始皇。
除了运气差点,别的什么都不差。
几百年后还有人无比自豪的喊着“燕人张飞在此”。
中山国的人夹在晋国和燕国中间,有来有往打了上百年,两次被灭国又两次复国,你说他是好脾气?
纯粹是思维被禁锢了,面对匈奴人的骚扰只想着防守,压根就没想过进攻。
而现在,赵无恤给他们立起一杆大旗。
“能乘马者,可随吾保境安民!能控弦者,可随吾追亡逐北!钱财、牛羊、土地……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但是祖祖辈辈的血仇、血债……必须得你们自己报!”
这话,就像一支火把丢进油桶里。
刚刚买了狼皮的豪客顿时撕开衣领,露出满身黑毛,双拳咚咚乱捶。
“变卖家产、遣散奴仆,买好马、买好弓,老子要为阿爷报仇雪恨!”
正在收拢狼皮的随从听到这话,顿时急了,“主人,这个月还剩最后一天,工钱怎么算啊?”
“啐!瞧你那点出息!一个钱就看眼里了?”
“主人休要小瞧我,铁匠可是许了我,只需百二十钱,就为我打造一把好刀,我真就差这一个钱!”
“说你没出息你还不信!跟着老子,还能叫你空着手上阵?”
听到这话,更多的人双手捶胸,以头抢地,口中高呼报仇雪恨。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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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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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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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旗子必须立起来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