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了,将近三十年了,伍子胥还是第一次被人勾肩搭背,凑到耳朵边说话。

  这种感觉新奇,又新异。

  不过听了长卿的话,伍子胥心中赞叹。

  略施小计,就能引导舆论、掌控人心,当真是为将治军的至高水平。

  “长卿兄弟大才,员自愧不如!”

  长卿呵呵一笑,“小伎俩,上不得台面。”

  又走了一段路,三人一手提着吃的喝的,一手拿着煎饼果子,一边走、一边吃。

  长卿早就习惯这种吃东西的方式了,胖阿东商人出身,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走着吃着、干着吃着也是常态。

  唯独伍子胥。

  这与他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用餐礼仪背道而驰。

  走在大街上,对面的人一直好奇的看着自己,偶尔还指指点点。

  伍子胥手里拿着煎饼果子,怎么都下不去口。

  长卿笑着说道:“伍兄,你试想一下,如果行军打仗时,一方军队需要就地扎营、埋锅造饭,另一方军队直接进行军时用餐,双方交战,谁更胜一筹?”

  “这还用说?”伍子胥想也不想,“当然是后面那个军队更强。”

  “对啊!”

  长卿又咬了一口煎饼果子,终于露出了油光滋滋的五花肉。

  香!

  真是太香了!

  “伍兄既然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不能以身作则呢?”

  伍子胥恍然大悟,再也不顾“食不言、寝不语”,也不再理会路上行人好奇的目光。

  一口下去,浓郁的复合香气在口中弥漫开来。

  面饼的谷香、青菜的清香、咸菜的脆香、炒豆子的焦香、五花肉的油香、酱料的咸香、甜香……

  伍子胥忍不住眯上眼睛,大口咀嚼。

  “美味!当真美味!”

  长卿看了看伍子胥咬了一口就见到肉的煎饼果子,又看了看自己第三口才看到的肉,心中暗道:好你个姜大郎,厚此薄彼了。

  又走了一段,一股羊肉的膻味扑面而来。

  伍子胥、胖阿东都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

  吴国以鱼虾水产为主,很少吃羊肉,尤其是膻味浓郁的羊肉。

  长卿看到两人的表情,立刻解释道:“这是中山国人开的羊汤馆,用的都是北边的羊,膻得很。来这条街的人都站不稳,伍兄知道为什么吗?”

  “为何?”

  “有的人是被熏得站不稳,之前有很多人一闻到膻味就昏厥。另一种是馋得站不稳,哈哈。”

  伍子胥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中的不适。

  他转头看向胖阿东。

  后者笑着摇头,“我无碍,羊肉也不是没吃过。”

  伍子胥点头,“走!今天咱们也尝一尝!”

  长卿嘿嘿直笑,挥手高声喊道:“掌柜的,来一盆羊肉汤,再来三个饼。”

  一个模样粗豪的中年男子回道:“好嘞,您稍等!”

  说罢,几人找了一张桌子,把手里的食物摆放开来。

  伍子胥好奇的左看看、右看看。

  “这里紧邻着紫石街却又隔了一段距离,就是因为膻味太大了吗?”

  长卿点头,“是啊!当时很多人都不乐意,这些中山国的商贩就专门买下一条街。你看那边……”

  说话间,长卿用手往远处一指。

  “从这里到那里,都是中山国、鼓国、仇国、肥国有钱人家买的,这条街将来都是卖羊肉或者卖牛肉的。”

  伍子胥顺着长卿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目光略显深邃。

  “整条街住的都是夷狄之人,这岂不是城中之城,国中之国?”

  长卿自然明白伍子胥的意思。

  他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切羊肉的店掌柜,随即压低声音说道:“伍兄可还记得岳先生说的用间?”

  伍子胥点头。

  论道距离现在也就半个时辰,怎么会不记得。

  长卿一手一根筷子,用筷子扎食物。

  可是,扎了半天也没能扎到几块。

  最后还是茶叶蛋给面子,一扎就捅穿了。

  “伍兄你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与他们阵营分明、壁垒森严,井水不犯河水,会是什么场景?再过十年八年,甚至一百年两百年,依旧保持原样不变,对不对?”

  “可如果这样……”

  长卿把筷子拿在手中,从小竹篮里夹了一块烧鸡,然后又夹了一块烤鸭,然后又夹了一块肘子……

  那速度,堪比一键三连。

  看到伍子胥和胖阿东目瞪口呆的表情,长卿得意一笑。

  “要接触啊,互动啊。然后就会发现,一加一的效果是大于二的,就有了共同的利益。一旦分开,共同利益受损,双方都会反对。”

  伍子胥点了点头,“这个道理我明白……我诧异的是,长卿兄弟好牙口。”

  长卿眯着眼嘿嘿几声,丝毫不觉尴尬。

  嗯,习惯了。

  “这些商贩,就是夷狄之民了解我们中原文明,接受我们华夏文化的‘间’。无论他们是否怀着别样的目的,至少他们在姜国生活的这段时间,会主动学习我们、了解我们、研究我们。”

  “按照岳先生的说法,我们姜国完全可以凭借强大的文化内核吸引他们,同化他们,让他们说华夏语言,穿华夏衣衫。即便他们自身意志坚定,但是他们的妻妾、子女、父母、兄弟呢?也能一样的意志坚定吗?”

  伍子胥拿起一双筷子,脸上满是沉思。

  这是一双竹筷,前端圆、后端方。

  方的一端切削平整,隐约还能看到竹子的青色。

  伍子胥想都不用想,这是吴国货。

  这东西不是没用过,但从来没有仔细想过其中蕴含的道理。

  他学着长卿的样子,一手一根筷子,然后去扎食物。

  虽然能扎到,但成功率不高。

  这时候,店掌柜端着一个大汤盆过来了。

  腾腾的热气中,羊膻味混合着不知名的香味直冲鼻孔。

  店掌柜身材高壮,两眼溜圆,略显黑红的脸膛扎了一圈粗短的络腮胡。

  他放下汤盆却没有离开,而是好奇的看着伍子胥和胖阿东。

  “客人,筷子不是这么用的,应该这样,您看,是这样……”

  说罢,掌柜的从筷笼中抽出一双筷子,娴熟的演示起来。

  伍子胥咳了咳,“多谢掌柜!我学会了。”

  说完,伍子胥正常持筷,然后精准的夹了一粒炒豆子,然后又夹了一粒炒豆子。

  掌柜顿时大惊。

  “厉害!果然厉害!中原人就是厉害!我学了一个月才能夹起豆子,你看一眼就学会了。厉害,真是厉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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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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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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