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兰霄 > 丧尸王马霄凌番外
  我是马霄凌,一个,不被喜爱的孩子。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并不被喜欢,从我被鹅追着跑就知道了。

  虽然很少,但我也不是没有和它碰过面,明明旁边也有其他的孩子,可它就是只追着我一个人跑。

  也许,我真的很不被喜爱吧?

  不然,怎么就连家里养的鹅都会啄我?

  可能邻居家的婶婶没说错,我真的是个很讨厌的孩子,让人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知道了自己不被喜欢的原因:

  长得丑、个子矮、成绩一般、不会说好听的话……哪哪都不行,不是一般,而是,不行。

  我是个不合格的孩子,如果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可以选择的话,他们一定不会选择我的吧?

  可是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竟然有点得意,真是太可怕了,我怎么能有这样恶劣的想法呢?

  我不应该得意的,我应该要努力,向着他们口中优秀的孩子的前进!

  不知道是我还不够努力,还是我的天赋不够,不管我怎么用功,我都成为不了人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

  怎么办?我不合格,不合格的孩子,没有存在的必要……

  明明已经过了想要获得别人关注的年龄,明明不想让大家为自己操心,我为什么还会走上自残的道路?

  初一那年,我第一次自杀了,只可惜没能成功,因为割到一半,妈妈叫我下去包饺子了。

  我竟然在想,妈妈会不会发现我手腕上的伤口,我可真是个坏孩子。我很期待妈妈发现之后的反应,她是会抱着我痛哭,还是会气急败坏的把我胖揍一顿呢?

  很可惜,因为才刚刚有血花冒出来,所以伤口不是很明显,也不会自己流血出来,直到那一天过去,都没有一个人发现,跟他们坐在同一张餐桌上笑嘻嘻的吃饺子的人在不久前还拿着摔碎的被子碎片在一点一点的磨着手腕。

  我以为,我会反复自残,却只会自杀一次,但没想到,我高估了自己对于生命的珍重。

  听人说,女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没想到,原来自残和自杀也是一样的。通天阁小说

  初二下学期,我自杀的时候被妈妈撞见了,妈妈把我带去医院看了医生。

  医生姐姐说,我是重度抑郁,已经患病好几年了。

  已经患病好几年了?

  我明明是小六的时候才开始自残的啊,到今年也就三年吧,没有医生姐姐说的那么久,原来,我在自残之前就已经生病了……

  那天,妈妈给我办了休学手续,但是我知道的,我永远也回不去那个学习的地方了……

  同一天晚上,爸爸妈妈拉着我说了好久,可是我竟然觉得他们啰嗦,甚至不想听他们唠叨!

  原来这个病这么严重的吗?竟然让我变得这么奇怪。

  休学的时候,我一边跟进学校的课程,一边看课外书打发时间。

  在某一年,我知道了“重抑不可逆”这句话,这句话是假的没错,历史上有人痊愈了,可它在我身上适用,我好不了了……

  18岁那年,外出没几分钟的父母踉踉跄跄的开门,没多久后,我被感染成了丧尸。看着眼前倒地的父母,即使朝夕相处,我竟然一点伤心的情绪都没有,我可真是个怪物。

  意识到末世来临,自己已经成了丧尸,后面的几天,我都在四处寻找有组织的人。

  末世既然已经来临,基地也会慢慢建设起来,要研究疫苗,就需要丧尸做实验,我正好愿意贡献自己。

  以前有父母看着,我没能死成,现在他们没了,我也有了正当且光明的理由,为什么不去呢?

  为疫苗的研究做贡献,这可是份大功劳……

  可能就连上天都觉得我的心思肮脏,所以找了几天,我也一点收获都没有。

  这是值得纪念的一天,这天是烂漫的星期五,我遇见了我的光。

  那是在晚霞出现的傍晚,那是个美丽的时间。在如此美丽的夕阳下,我看见了一团热烈的光,她是红色的,多么鲜活的颜色。

  说到血色,人们往往会想到血光之灾,可我只能想到血光救赎。我的光,是血色的,我的救赎,是个女孩。

  了解到她也是湖市的学生时,我十分懊恼,怎么就被母亲发现了呢?如果没有被发现,我应该会更早遇到我的光。

  在遇到光之后,我就把送上门去给人家做研究的想法放弃了,完全忘了自己是丧尸,是末世文中的反派,总有一天会像小怪兽一样被奥特曼消灭的……

  我的光第一次不辞而别的时候,我很孤单,没有光的世界重新被黑暗笼罩。

  忍了一天,我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前去寻找我的光。

  路过一栋满是丧尸的大楼时,我鬼使神差的停下了,也正是因为停下了,我才能看到后面的一切。

  不愧是我的光,永远都是那么耀眼,即使和神明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

  只一眼,我就知道,那个悬浮的女人是凌驾于人类之上的神明。

  即使距离很远,我也听清了神明的话。

  原来我的光是身体的原主人吗?难怪第一次看的时候没看到有光,原来是因为,换了芯子。

  说清楚之后,我的光说,她很担心我,担心我会挺不过解毒剂。

  明明在知道她为我担心的时候,我就应该心满意足了,可也许是我太贪心,还想着和她一起共度余生。

  我的光很宽容,她应允了我的请求。

  终究是我想的太简单了,我是个孤家寡人,可我的光,不是,她的身体还有朋友。她那么厉害,她的朋友又怎么可能挺不过区区一个末世?世界很大,可他们总有相遇的一天,缘分,会牵引着他们再次遇见。

  我只知道她很厉害,但没想到身体主人的过去竟然那么惊世骇俗。我很庆幸,她是在末世后才来到这里的,不然,我担心她会受不了地下拳击场的激烈竞争。

  不知道我是这么想的,竟然直接戴着项链就回了别墅,不,其实我是知道的,我只是有些吃味儿。看到那个女人抱着她的时候,我嫉妒了。那是我的光,我和她朝夕相处了几个月都没有这么亲近过,我承认,我是醋了,醋得很厉害。

  所以我没有告诉她真正的原因,又对她撒谎了。

  黑暗在光明面前无所遁形,可我却对她一次次撒谎,这是自甘堕落吗?无所谓了,反正,她最后也会投入别人的怀抱的。尽管很不愿意,但也没有办法,我是丧尸,注定会被消灭的。

  丧尸潮的那天,我放她离开了,我放走了我的光,让她成为了更多人的光,我的光被更多的人看见了。

  她是我的光,是支撑着我站起来的动力,独自对抗丧尸潮很累,可是只要一想到这样可以给她减轻压力,我就觉得很幸福。

  差不多一个月,我的光回来了,看到她的那一秒,我就知道,我瞒不住了。可是我的光那么善良,我不想让她自责,我这么不堪的存在,不值得让她伤心,所以我再一次说谎了。

  这一次,可能是真的吓到她了,她没有再迁就我,而是一直用目光压迫我说出真相。所以我半真半假的说了,希望,她能可怜我,不要离开我。

  听到她为我能活下来所做的打算,我很开心,能不能活下来已经不重要了,我曾经占据过她全部的注意力,这样就已经无憾了。

  我承认,是我想的太多,不过是一条变异的大蛇,它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喜欢和爱呢?可是我并不后悔那样做,如果给我第二次机会,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它,在它出现的那一秒!

  她把花苞放进我身体的那一秒,我慌了手脚,顾不得礼义廉耻,我只想让她把花苞拿回去。

  我不是对她的实力不放心,只是不想让她有任何可能收到伤害的可能。我一个烂人,死了就死了,可她是我的光啊,没有光,只有黑暗的世界我已经受够了,没有光的世界,我是活不下去的。

  再然后,我失去了意识,意识恢复的时候,一切已经过去了。在知道她安然无恙的那一秒,我终于绷不住第一次冒犯了她,我抱住了她,紧紧的感受着她的存在。只有这样才能给我安全感,我抓住光了……

  兰霄,我的光,这是我第一次在心里叫你的名字,我希望,在以后,你对我称呼不是名字,而是丈夫!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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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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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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