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早餐店,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纯正的食物气息。
一个个馒头都是真材实料,没有任何食品添加剂,还便宜,四分钱一个。粥都很浓,一碗才一毛钱。
不过这个时候的一块钱可以买到三十斤青菜,也能买到一斤四两猪肉。七十年代普通人的平均月工资是三十元,一块钱大概等于现代的一百五。这么算起来,能来早餐店吃早餐的,还真不是一般人。
六块钱一个馒头,十五块一碗粥,还真不是一般的贵。
这么想着,兰霄突然觉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包子都变得高级了起来,连忙伸出双手去接。
她的动作落到兰鸿福眼里,却成了为包子折腰:
小小,只是一顿包子而已,又没多稀罕。好吧,还是挺贵的,小小上次吃包子还是几年前的春节。
但是,哥有钱啊!哥可以给你吃!!
兰鸿福在心中疯狂呐喊,不理解奶奶为什么就采纳了沈徽的建议。
昨天。
三人进了厨房,在得知事情经过后,兰奶奶还是想着再让兰霄在家待几天。倒不是想拖延时间,主要是因为这事情没这么简单。原主娇贵,用的布都是兰家能力范围内能拿到的最舒适的。这样的布虽然穿着舒服,但是却不耐脏,而且虽然损坏。兰奶奶和兰母要想赶制出几身粗糙点的外衣外裤至少需要几天的时间。所以才同意沈徽带着兰鸿福和兰霄去镇上的建议,就是想让他们买点布。
还有就是,兰奶奶也想看沈徽为了兰霄能大方到什么地步。
兰鸿福可不仅仅是个让兰霄和沈徽去镇上合理些的工具,他还肩负着记录沈徽用度的任务。
工具人实锤了。
刚出锅的包子,热乎乎的,还冒着滚滚热气,看着就烫人。再看兰霄伸出来的手掌,不仅没有一点茧子,还白嫩无比。
沈徽可不忍心看得兰霄一双小白手变成小红手。于是一边绕过她,一边说:
“这包子烫得很,还是我来吧。”
放好包子,沈徽又拿了双筷子转身回去。
看到他的动作,兰霄只以为他是觉得早点太烫了,想用筷子夹。但是当看到他回来时的状态,兰霄就下意识的歪了歪头:
这是…什么,操作?
一米七几的大男人端着手,手里拿着串满油条的筷子,正好三根。
兰鸿福也没见过这种操作,但他不知道什么叫做很有生活品质,只觉得沈徽这样做很拉风:
这是故意做给小小看的吗?
用筷子串油条,可以防止油条在袋子里变温,保存酥脆。
放在以前,沈徽绝对不会这么讲究,而是直接把油条塞进嘴里。嘴里塞不到的就放在袋子里,提着袋子大步流星,边走边吃。可是兰霄在这里,他就不觉得这样做很麻烦了,反而期待兰霄对他露出崇拜的眼神。
只可惜,崇拜没有,疑惑倒是有。
疑惑过后,兰霄又忍不住在心里给沈徽点了个赞:
聪明!怎么我就想不到呢?果然还是油条吃的少了,虽然说想到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如果兰霄写年代文,就有可能会知道,这种行为不只是沈徽一个人会做出来,过去的精致阿拉(上海人)都会带着筷子去买油条。www.sttgxcl.com
东西才刚出锅,正热乎着,于是兰霄就从荷包里掏出了鸡蛋。
兰母知道今天兰霄要去镇上,一大早就起来煮了鸡蛋。三人是坐拖拉机到镇上的,这时候,鸡蛋还是温的,正好可以吃。
跟沈徽拉扯一番把鸡蛋给了他之后,兰鸿福就和兰霄一起默契的敲碎鸡蛋。
把鸡蛋剥到还剩底部一点蛋壳的时候,兰霄就把鸡蛋送进嘴里,一口包!其实也没有,这是家鸡蛋,兰母养了几年的鸡,鸡蛋个头可大了。虽然也不是一口包不下去,但大概率会噎着,所以兰霄是两口解决的。
鸡蛋表面白嫩光滑,娇养长大的兰霄嘴唇是淡粉色的。一白,一粉,对比很是鲜明,兰霄仅仅只是一个吃鸡蛋的动作,就看得沈徽忘记了敲鸡蛋。
可能是因为接受了这具与众不同的身体,所以习惯了别人的注视。又可能是早餐店里本来就很多目光在自己身上,兰霄一时间似乎没察觉到沈徽的异常。
最开始,兰霄以为是三人的打扮。
三个人里面,就兰霄穿得最好,沈徽穿着白衬衫和绿裤子。兰鸿福穿得很随意,一看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就像是大小姐、小市民和农村青年的组合,确实有些奇怪。
然后,兰霄就想到了餐点数量差距。
座无虚席的早餐店里,顾客们虽然穿得光鲜亮丽,但也只是一碗粥撘配馒头。
和他们一对比,兰霄这桌就要豪华许多。不仅人人一碗粥和一个馒头,面前还有一个青团,一串油条……
因为是第一次在外面吃早餐,所以沈徽跟兰霄和兰鸿福一样,都把店里所有的种类都点了一道。这家早餐店生意火爆可不仅是味道好,种类齐全也是原因之一。兰霄那桌是几乎摆满了的,可不是豪华,简直就是有些浪费了。
最后,兰霄才明白是原主这张脸的比例最大。
那些人的目光扫过他们的穿着,在桌上留了一会,最后停在她的脸上。兰霄进来这么久,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脸才这些人目光停留得最久的地方。
吃早餐期间,兰霄甚至听见了男人吃痛的声音:
“婆娘,轻点,耳朵要扯下来了。”
“扯下来了就扯下来了,我看你只要有这双可以看人的眼睛就行了。都一把年纪了,还盯着人家小姑娘不放,真是给老娘丢脸。等我回去告诉你女儿,看你以后在她面前还抬不抬得起头!”
听到女人的话,男人连忙求饶:
“别别别,我不看了还不行吗?可千万别告诉那丫头,不然我这老脸可就在她学校丢光了。”
“哼,都是当爹的人了,还是这么浮躁!亏你还知道这丢脸……”
唉,真是美色误人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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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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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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