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可帖木儿道:“放心吧,马哈木。草原上的规矩,骑马的经过进餐者之旁必须下马,同时不必等主人想让,就应该同主人一起进餐,主人以食相待。”
“这既是客人对主人表示应有的敬意,也是主人殷切待客的一种表示。”
不多时贺兰与阿日斯兰途径此地,遥遥望见前面的炊烟,一看是瓦剌人的营地没有多想便策马过去,准备和营地的主人接触。
这些年来,他们和瓦剌部族的关系很好,再加上大家都是蒙古人,心里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猛可帖木儿见到两人过来,前面高大威武的男人是贺兰,后面英姿不凡的少年想必便是阿日斯兰。
脸上立刻露出亲切真挚的笑容,热情地吟唱道:“啊,远方的客人,扎卜罕河生活着好客英勇的瓦剌人,让我们飘香的马奶酒为远游的客人添几分游兴吧。”
阿日斯兰看向对面那位身高体壮的大汉,浑身上下无不在透露出野狼般彪悍的气息。豪迈微笑的眼神里,似乎有着看不清的阴冷。
本能的危机感,让他瞬间打起了精神,心里先前的放松变成了隐隐的担忧。他不怕自己被算计,唯独担心父亲的安危。
贺兰亦是豪爽道:“南飞的大雁,落在朋友家的门口,不知是因为口渴还是因为朋友的热情,不过我们还要赶路,就来点马奶酒吧。”
“好,朋友请。”
“请!”
“换大碗来。”
猛可帖木儿下意识地看向阿日斯兰,见对方小小年纪便长得和战马一样强壮,目光像猎鹰一样机警,眉眼像狮子一样威武,步伐走动间像一只匍匐前行的老虎。
心中微凛,这个孩子恐怕不是那么好杀的,要多加一点毒药才行。
马哈木看到父亲的眼神刹那间醒悟,虽然不解父亲的谨慎,还是向手下打出了信号。
猛可帖木儿假意问道:“远方的客人,从什么地儿而来呀?”
贺兰道:“啊,我们从疏勒河而来,去和林给儿子订亲。”
猛可帖木儿笑道:“我这儿可是路途遥远呢,路上免不了要遇见野狼。”
“香喷喷的马奶酒来喽。”十六岁的马哈木将马奶酒放下,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液。
贺兰准备去拿,阿日斯兰心中一慌,当即伸手拦住:“阿爸,我先喝。”
“无礼!主人敬的酒,你怎能代替。”贺兰瞪了儿子一眼,拿起马奶酒,与猛可帖木儿举杯对饮,豪爽道,“朋友,请!”
“这是你的儿子?”猛可帖木儿明知故问,举杯道,“请!”
贺兰一口干完马奶酒,骄傲道:“嗯,他的名字叫‘阿日斯兰’。”
猛可帖木儿惊讶道:“狮子。不错的寓意,很符合你的儿子嘛。”
贺兰笑道:“哈哈哈,我希望他像狮子一样勇敢,带领部族走向辉煌。”
马哈木见这父子二人都喝下了马奶酒,当即悄悄离开,等距离差不多了,撒腿就往埋伏的军队那里跑。
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害怕阿日斯兰的那双不怒自威的眼睛,仿佛有种某种神秘的火焰,时刻在灼烧着他的灵魂。。
猛可帖木儿见这父子都喝了掺着毒的马奶酒,当即信心十足地摇头笑道:“狮子,一只生而非凡的小狮子。可惜啊,今日就要殒灭在这扎卜罕河了。”
“贺兰,你是一个勇士,你的儿子更是天生的英雄。可惜在强大的英雄,也抵不过人心的毒辣。再强壮的身躯,也会被毒药侵蚀腐烂。”通天阁小说
他骑上战马远远跑开,显然是不想和两个将死之人拼命。
贺兰一听这话,立刻起身拔剑:“卑鄙的畜生,战场上的事战场上解决,竟然用这等下作的手段。”
阿日斯兰拔剑就上,怒喝道:“你们找死。”
战斗一触即发,周围涌现出无数的瓦剌骑兵,他们手中摇着弯刀,弯弓搭箭,呼喝着杀向贺兰和阿日斯兰。
阿日斯兰冲在最前面掩护自己的父亲,面前的敌人没有一个是他的一合之敌。
比钢铁更强硬的身躯,比老虎狮子更强大的力量,比骏马更快是速度,杀的这些瓦剌心惊胆寒。
一刀就能将敌人连人带马劈成两半,弯弓拉满月箭无虚发,在几千人的包围中杀出了一片空地。不知疲倦的疯狂杀戮,简直是台动力无穷的战斗机器。
这哪里是一个中毒的人该有的表现,完全是一个真正的神明。瓦剌人看着堆积的尸首,心里开始有些害怕了。
想起阿日斯兰出生时的奇景,更是多了几分莫名得畏惧。
阿日斯兰英勇异常,又不惧刀箭,杀的敌人胆寒心惊。但是他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勇士,毒发之下以寡敌众,很快被利箭射杀。
“哈哈哈------”猛可帖木儿见此情况,骑在马背上大笑起来,等待这自己的心腹大患被杀死的那一刻。
阿日斯兰闻声冷冷向人群中望去,正愁找不到你呢,你自己倒是冒出来了。当下弯弓搭箭,一连三发,直取敌人咽喉。
猛可帖木儿躲过了第一支箭,却没有想到这支箭的后面还藏有两支羽箭,被射中了咽喉与额头当场死亡。
马哈木一看这情况,更不敢上前去观战,只是让部族的骑兵冲杀射箭,企图一多欺少将对方围杀累死。
阿日斯兰杀的兴起,忽听得一声痛苦的怒吼,回首发现父亲已被射杀。悲痛之下疯狂杀敌,气血攻心下,眼前一黑晕死了过去。
马哈木见此大喜过往,立刻指挥属下杀掉对方--------
此时正值北元政权分裂,各个权臣勾心斗角之际,扩廓帖木儿忙于军政无瑕顾忌其他。
听闻贺兰和阿日斯兰父子在订亲的路上,被人杀死之后心中愤怒却无可奈何。
透过“探马军司”的情报,已知道这事是猛可帖木儿做的。
瓦剌人实力强大,正在和明庭抗衡的他即便是抽出手来,也不愿意轻易得罪对方。
再加上猛可帖木儿等人伪装成了马贼,除了当事人之外几乎无人知道是谁做的。
这件事在他那里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了。
猛可帖木儿虽然杀死了贺兰,可是在悲痛之下昏迷的阿日斯兰,却被一匹火焰般的神马救走了。
那神马发出神火,将数千瓦剌骑兵焚烧殆尽,还带走了贺兰的尸首。
看着广阔的草原,只身逃回部族的马哈木,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因为他知道那头幸存的小狮子,是像神明一样的战神,一定会来找自己报仇血恨的。
然而在他自己的部族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是阿日斯兰的对手,更何况对方独自一人就能杀死近千的瓦剌精锐。
想到此处他回去部族,在和自己的两个兄弟分完家产之后,先带着人偷袭了布日固德部族,将整个部族的人打散,再将情报卖给南方的明庭。
这么做就是为了不让阿日斯兰,拥有得力忠诚的属下来找自己的麻烦,随便让他去和明庭打仗,这样就抽不出身来对付自己了。
马哈木做完这一切,果断带着归附自己的部族向北逃遁。在足够强大起来之前,获得能杀死阿日斯兰的力量之前,他是绝不会再回到这里。
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廖无人烟,在微风摇曳的青草丛中,一道稚嫩的身影躺在微暖的骄阳里。
些许雀斑的小脸挂满了泪痕,紧咬着嘴唇,发丝随风而动,在余辉中散发着淡淡的金色。
阿日斯兰陷入了昏迷,他失去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在脑海里,以及这十多年的点点滴滴。
在他昏迷的时候,守护灵们默默守护在他的身边,驱赶路过的狼群和猎鹰。
直到他悠悠醒来的那一刻。
李弥章坦然接受了自己这十余年的人生,在这个世界他的蒙古名字叫“孛儿只斤·阿日斯兰”。
母亲是汉人叫“陈兰华”,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父亲“贺兰”是黄金家族的正统后裔。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他也不再想着订亲的事,而是第一时间返回自己的部族,准备集合所有的兵马替便宜父亲报仇。
只是,“布日固德部族”已经被马哈木摧毁了。
眼前是一片焦土,鲜血洒满了草地,凝固成斑驳的黑色。浓重的血腥味冲天而起,无数颗被挂起的头颅随风摇摆,长长的血流痕迹凝结成了一整块。
心里感觉不妙的他赶紧掐指一算,发现敌人已经北逃。
生养了自己十余年的母亲,被迫带着少数族人逃离,与半道上遭遇明军被俘。
这让李弥章内心更加的痛苦,自小没有父母的他刚刚感受过那种血脉亲情的爱护,转眼间就被人几乎毁掉了。
所幸,自己的母亲还活着,未来几周都不会受到伤害,留给自己的时间很充足。
在这片弱肉强食的土地上,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都又可能发生。
他找到了母亲临走前给自己留下的书信:阿日斯兰,阿妈在等你,记住要找回失散的部族牧民,守护好自己的部族,以及善待自己的未婚妻。
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也不要勉强。不要陷入仇恨,更不要内疚和自责,要像钢铁一样坚强的活着。
经历苦难是一个男子汉必须面对的事实。
阿妈希望你像离群的小狮子一样,勇敢地成长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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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弥章同时算出部族中有十几个孩子,因为没有车轮高得以存活下来,此刻已结伴逃亡去了和林寻找自己和父亲。
没有了庞大的精神力支持,灵魂再强大,也不能做到频繁的卜卦。要是普通人,这一卦下去,起码也得几年的阳寿。
收拾了一下燃烧残余的蒙古包,找到了散落的弓箭和弯刀,拿出几件完好的放上马背。
现在他的心里,只有对那支瓦剌人的复仇之火。
自己动手挖了三天三夜的坑,埋葬部族里死去的牧民以及曾经的亲朋好友。
炎阳高照,尸体开始发臭,李弥章不得不加快速度。雷鸣般的声音响彻在草原大地上,似有万马正在奔腾而来,地面开始微微颤抖。
他转身看去是一望无际的瓦剌骑兵,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手中握着弯刀冷眼直视。
恢复记忆的他,比先前的自己强大太多。
肉身的力量和速度可以发挥到极致,武功战技更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别说是几千人的骑兵,就是几万人的骑兵,他现在都能轻松杀干净。
赤列、塔吉、克罗儿三位部族的首领,得到消息时紧赶慢赶前来救援,没想到还是慢了一步。
不过万幸的是,他们一直想要效忠的阿日斯兰还活着。汉人有句话说的好,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现在正是他们效忠的绝佳时机。
李弥章平静地问道:“你们也是来杀我的吗?”
面对这三个部族的兵马,眼神中丝毫没有畏惧的情绪流露,淡漠的目光让人心头发寒。
赤列、塔吉、克罗儿三人闻言大惊失色,纷纷下马快跑几步跪在李弥章的面前,恭敬道:“阿日斯兰,你是知道的。我们虽然是瓦剌人,但我们对你的心意天地可鉴,山川为证。”
塔吉急切道:“是啊,我们想让您做我们共同的首领。”
“你出生起就是草原的英雄,我至今都记得那时的场景,这是我们一直想要做的事情。”克罗儿诚恳道。
李弥章看向三人:“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仅剩的部族兄弟也失散在了广阔的草原上。”
三人怕李弥章不信,当即发誓:“长生天在上,宝格德乌拉圣山
鉴证。”
“我们三个部族,愿意奉阿日斯兰为我们共同的首领,从此生死相随,至死方休------”
数万骑兵也纷纷下马跪拜在地上,齐声道:“长生天在上,宝格德乌拉圣山鉴证。我们愿意奉阿日斯兰为我们共同的王,从此生死相随,至死方休。”
“您的马鞭指向那里,我们的弯刀和战马就冲往那里------”
李弥章看着面前三人和那数万骑兵,缓缓点头。他对誓言没有怀疑,因为这就是草原,强者为尊的草原法则:“我接受你们的效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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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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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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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毒杀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