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千钧最终接受了老钱的投资,老钱再三的交代一定不要跟自己的老婆讲,凌千钧被他缠的没法,最后也就答应下来。
再说郑美华,从火车上下来,站在站台上,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在火车站打了一辆车,直接就去了郑家所在的胡同。
郑美华小时候被祖父带着来过这里,后来祖父去世,她又去千里之外的地方做知青,返城之后,郑美华来看望过郑家二房的两位老人家,后面更是逢年过节的来走一趟,冯卫国跟颜珏结婚的时候,郑美华也是来随了礼,不过当时因为要去外地谈一笔生意,她没有参加婚礼,所以,郑美华并不认识凌千钧,如果当时郑美华来参加婚礼,说不定她就能够认出凌千钧。通天阁小说
二奶奶看到郑美华,非常高兴,不过看到郑美华风尘仆仆,一脸的疲色,心疼的说:“美华啊,你也不要太累了,累坏了身体还是你自己受罪。”
郑美华赶紧谢过二奶奶,直截了当的就把自己这次去邻国的经历说了一遍。
听到姓凌,还让郑美华来这里跟自己讲一讲事情的经过,二爷爷想了想,说:“美华,这位凌先生是咱们家的亲家,他是卫国的岳父,他让你来跟我们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就是让我们告诉你一声,都是一家人,他救你是应该的。”
郑美华愣了一下,恍然大悟,说:“怪不得,怪不得,二奶奶,卫国的岳父实在是个厉害的人啊。”
二奶奶笑着说:“那可不,他要不厉害怎么能够培养出这么厉害的孩子呢?美华啊,你这是还没回家吧?二奶奶也不留你了,你先回家好好的歇一歇,等你休息好了,咱们慢慢的谈一谈。”
郑美华爽快的答应下来,赶紧从郑家离开往自己家里走。
郑美华没有在意郑家老两口的话,她知道这两位老人都是性子爽快的人,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对后辈也是极为照顾。
郑家老两口等郑美华走了,这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郑爷爷说:“我看外贸这一块就交给美华吧,这个孩子,是她祖父带大的,她祖父的本事她学到了七八分,那就够她用的,自己去商场上好好的打磨两年,未来说不定比她祖父的成就还要高呢。”
郑奶奶点了点头,说:“我看呀,这是亲家在点咱们呢,知道美华是个有本事的人,就怕咱们郑家这么有本事的人被别人给挖了墙角。”
郑爷爷呵呵的笑了起来,说:“咱们郑家呀,说到底最后是要交到人家外孙的手里的,既然发现这么有能力的人,还是郑家自己的人,为什么不能从现在就好好的培养呢?”
郑奶奶跟着点了点头,说:“咱们这些年呀,也是沉积的太久了,总得闹出点动静来,让大家伙瞧一瞧,郑家没有散,还在呢。”
郑爷爷轻轻地笑了笑,从屋门口看着外面有些昏暗的天色,说:“老婆子,你让二妞做两个好菜,晚上咱们喝一杯爱怎么样?”
郑奶奶嗔怪的蹬了郑爷爷一眼,说:“你呀,又要借着这个由头讨酒喝,不能喝多了啊,就喝一杯。”
郑爷爷笑呵呵的说:“行,都听你的,一杯就一杯!”
郑美华提着自己装满了钱的行李包从郑家胡同出来之后,看了看时间,找了个银行把包里面的外币换成了本国的货币,然后直接都存到了银行里面,这才一身轻松的直接打了一辆车王家里走。
郑美华在城郊买了一个大院子,她男人就在附近的村里租了二亩地,专门种菜,收了菜之后去城里卖菜,一个季度下来,竟然挣了不少钱。
自己能挣这么多钱,是郑美华男人没想到的,他把那些钱都给郑美华,让郑美华拿着用,郑美华其实不想要的,但是看到自己男人带着一点点祈求的眼光,郑美华就留下一半,另外一半让她男人留着日常花用。
郑美华知道,这个男人,满心的都是自己,跟着自己千里迢迢的从家乡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可是,他作为家里的男人,却又想要成为这个家的支柱,更想成为自己妻子能够依靠的人。
前面几年,郑美华带着他做了不少的小买卖,她男人越发的觉得,自己并不是适合做这个的人,他就喜欢种地,就喜欢侍弄庄稼,当他靠着种地挣了钱之后,他第一时间想要把钱都给自己的爱人。
想到自己的男人,郑美华心里一阵的温暖,带着男人孩子回来,大家都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等着看郑美华的笑话,特别是郑美华的父母还有兄弟姊妹们,他们原本是想要让郑美华跟农村的那个男人离婚,两个孩子也留给农村的男人,回来之后,家里再给找个男人给嫁了,这样,家里还能靠着郑美华再结交一门亲戚,结果,郑美华不仅带着孩子回来了,还带着农村的那个男人回来了。
郑美华的父母跟郑美华吵架之后,当场就要跟郑美华断绝关系,郑美华也不在意父母的意见,从小她就是兄弟姊妹当中最被忽略的那个,当初下乡,按照政策,应该是她的二哥下乡,她二哥不愿意去吃苦,就让刚刚初中毕业等着高中开学的郑美华去。
郑美华自然是不愿意去的,可是疼她的祖父去世了,父母最不疼爱的就是郑美华,知道初中毕业也能够下乡之后,当即就把二哥的名字改成了郑美华的名字。
郑美华哭过,闹过,最后还是被家里人给扔上了去农村的火车,那个时候郑美华就知道,日后这个家,这个家里的人不会成为她的依靠,她能够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农村的生活很苦,更何况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郑美华虽然不被父母喜爱,可是祖父心疼她,她也算是被祖父娇养着长大的,哪里吃过下地干活这样的苦?
第一年,郑美华挣得公分换回来的粮食都不够她自己吃的,她每天都在挨饿,别的知青都有家里人给寄过来的钱,票,甚至是各种点心,只有她,来了之后就没有收到过一封信,一个包裹,郑美华那个时候就明白过来,她已经被那个家庭放逐了,日后不管是自己过的穷也好,富也罢,都跟那些人没有关系。
郑美华的男人是郑美华在最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的,那个时候,郑美华已经在农村待了五年,她从一个天真的少女成长为一个干活麻利快言快语的姑娘,村里一户人家看中了郑美华,想要郑美华嫁给他们家智力有缺陷的儿子。
郑美华怎么敢把自己的未来交托给这样的家庭?她极力的反抗,可是,在农村,宗族观念很强,那户人家是个大家族,村里人一般不敢得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郑美华被他们欺负,有一次甚至差点被那家人给拖到他们家,他们想要生米煮成熟饭,连聘礼都不出,就这样白得一个儿媳妇。
郑美华的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站出来的,他问郑美华愿不愿意嫁给他,如果嫁给他,他能保证的也仅仅是让郑美华吃饱饭而已,郑美华还能有什么选择呢,好在婚后,两个人过的倒也算是和美,后面更是生了两个孩子。
一家四口的日子过的平淡,就像村里很多人家的日子一般,只是后来,恢复高考的消息打破了这份平淡,郑美华始终不是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她心底还压着那个想要回到自己出生,自己长大的地方,而想要回去,高考对那个时候的郑美华来说,是唯一的一条路。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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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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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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