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调戏文娱 > 第五十一章 他是龙
  “青春幻想小说?你自己取的名字吗?”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不由失笑了一声。

  她很喜欢这个大男孩的诗歌,但写得好诗,不代表就一定写的好小说。

  地球上这样的例子就很多,哪怕是唐宋八大家里的苏洵,写文章那是一流的,但写诗就有点差劲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生的儿子苏轼却成了大诗人。

  同理可反证,诗歌写得好的人,小说一样可能写得臭不可闻。

  “是的,是我取的名字,我觉得和书的内容很合拍。”路小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

  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虽然他笑的有些腼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他的笑容里看出了自信。

  是的,这个大男孩似乎对自己的小说很有信心。

  “我们榕树出版社主推的可都是言情小说哦。”宁樱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路小苏。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班上不少女同学都在看榕树出版社新出的那本《他来了》。”

  《他来了》是榕树出版社新推的一本言情小说,作者是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但光这个书名就让路小苏提不起半点兴趣,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菜。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的销量还是很好的,听说在半个月前刚刚破了一百万本的大关。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也靠这本书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

  以往她本人比她的书红多了,很多黑粉都说她没有实力,吸的都是颜粉。但这本书市场反响很好,听说都有一些人想投资拍偶像剧了。而这本《他来了》,就是眼前这位宁樱主编负责的。

  “言情小说第一推手”的称号,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

  当然,这个世界的实体书销量比地球上高一些,毕竟没有盗版的存在,基本上是地球上的一倍甚至还要多。

  “你的诗歌我个人是很喜欢的,要不这样吧,这份稿子我会带回去看一看,过几天给你答复。”宁樱朝着路小苏笑道,依旧是一个满是亲和力的笑容。

  路小苏嘴角抽了抽,他总感觉这个宁樱把自己当作他的阿姨了,这笑容会不会太宠溺了点?

  “好的宁樱主编,那我等你的消息。”

  路小苏和宁樱主编又聊了几句,就骑着自行车离开。

  看着汽车后视镜上路小苏渐行渐远的身影,宁樱看了看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文件夹,微微一笑。

  “希望不要让我太失望。”

  说着,她启动了自己的白色奔驰。

  ......

  ......通天阁小说

  回到出版社后,宁樱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苏的采访,并且亲自写下了一篇专题文章,这些内容都是会印入诗集里面的。否则厚厚一本书就几十首诗,有点太过于圈钱和不地道了。

  作为大型出版社的主编,外加她有着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绝对是出版社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在出版社里,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

  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小说。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说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小说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说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小说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小说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

  虽然她是个工作狂,但其实她还挺宅的,相较于出去嗨皮,她更喜欢窝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剧,饿了就叫点外卖。

  好吧,她就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剩女。

  打开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里面是装订好的文稿,路小苏用订书机装订了一下。

  第一张纸张只有两个字,想必就是书名了。

  ——《龙族》。

  挺有趣的,从书名来看,应该是男生们会喜欢的类型。

  点了份外卖后,她就开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地呼喊。】

  宁樱先看了前面几段,就开始好奇起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份,这一章里,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视角里,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画面。他不认识这个男孩,男孩却叫他哥哥。

  【城市的正中央,立着一根高杆,孩子被挂在高杆顶上,闭着眼睛,整个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烧他。

  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宁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这段男主的梦境到底象征着什么?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到这里,整个序章也就结束了。

  宁樱皱着眉头,她发现这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她连男主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怎么好像已经挖了无数个坑了?

  男孩到底是谁?男主又是什么身份?

  男孩为什么要被献祭?他为什么问他的哥哥会不会吃掉他?人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宁樱的脑子:

  莫非.......他们就是书中的龙?!

  她已经在思考这本书的情节了,她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仅仅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就让她这个阅文无数的主编——深陷其中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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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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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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