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临高启明txt下 > 第九十七节 尼克的事业(二)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庄的物质条件逐渐改善。尼克的养马事业也开始蒸蒸日上。农庄按照养马的要求重新盖起了永久性的马厩,建立了马匹专用的供水系统,还圈出了一小片土地作为马围栏,供马自由活动。

  为了解决精饲料的问题,他到计委跑了几次,得到许可把购买或者征集燕麦,苜蓿以及其他豆类杂粮列入采购清单。吴南海也答应在播种的时候将这些饲料品种列入计划。整个冬天,他都在为给马寻找合适的饲料而奔波,要让它们在春季繁殖,就得让公马和母马上膘――光喂草只能让马活着。

  好在打下苟家庄之后,缴获的大批粮食里有许多杂粮。尼克如获至宝,跑到马千瞩目那里软磨硬泡了一整天,终于把除了黄豆、绿豆和赤豆之外的其他所有豆类都拿到了手――包括未来做豆腐剩下来的豆渣,他也和吴南海说要算在马匹饲料中使用。

  “我还想喂猪呢。”吴南海觉得可惜。

  “喂马喂猪都浪费。现在能做得菜少,我给大家做炒豆渣吃吧,也算一道菜肴。”主持食堂工作的田大妈说。

  “这就算了吧。”吴南海说,“不给大家骂死才怪。”

  “不难吃,用羊油、大油一炒,再放些青蒜,喷香……”田大妈比划着,“雪花菜!”

  “缺荤油,那玩意就靠油来提味。不然干豆渣谁吃啊。”

  尼克说:“猪不能拉车,再说我们也不需要猪骑兵。”

  “好吧,服了你了。”吴南海让步了,“归你就是。”

  也多亏得到了杂粮和豆腐渣的补充,整个冬季马群的状态都很好――而且马群还有所扩大,通过购买和缴获,现在尼克的马厩里已经饲养着二十五匹马了。其中的一大部分已经能够胜任日常的役使了,不管是拉车还是驱动畜力的机械。

  吴南海虽然在每一个专业领域水平都很一般,但是他的确是位好的领导者。尼克想着,起码他会倾听每个人的意见和想法,不会忽视任何人――包括农庄里的长工领班在内。

  马厩外面的围栏大门关着,里面有几个穿着灰军装的少年们正在照料马匹。看到尼克回来,这些半大小子们都围了上来。

  “尼首长,为什么这马不听我的话?”

  “我要洗刷马蹄子,可是马不给我抓蹄子怎么办。”

  “马刷子上的毛怎么清理干净?”

  “首长,马踢我……”还有人“光荣负伤”的。

  他们佩戴着炮兵的红色领章,是炮兵队的学兵。按照规定陆军的炮兵学兵们每周都要抽出一天时间轮流到农场的马厩来服务:洗刷马匹、学习修蹄、打马掌、遛马等等工作。这些学兵大大减轻了尼克的负担,使得他能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马匹调教、建立谱系和饲养管理方面。

  “不要着急,慢慢说。”

  尼克安抚好大家,叫一个在马厩干活的男孩子把大铁先牵回马厩去。说起来马的事情,尼克永远是精神焕发的。

  “洗马蹄子要有抓马蹄的技巧。”尼克说,“小鞑子,你来刷‘赛扬’的蹄子。”

  这些从本时空搜集来的马都是用英特尔和AMD的处理器名字取得名字。只是土著都闹不清为什么好好的一匹马不叫赛虎,赛龙,非要叫“赛羊”,难道澳洲的羊跑得都很快?

  “是!”小鞑子响亮的答应了一声,把“赛扬”牵了过来。

  小鞑子大名达式,并不是蒙古人,据自己说老家是河南的。家乡遭灾之后一路流浪到广东。只是因为头发有些卷,就被同期的学兵们取了这么个绰号。

  小鞑子个子矮小,他按照尼克的指示,把马前腿抬至中腰处,一咬牙双手将马腿举了起来。没有想到那么顺利就完成了。就象尼克演示的一样,他用左手抓着马蹄把它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可是手一松开,马蹄就一下子膝盖上滑落了。小鞑子赶紧跳开了,一脸担心会不会被踢着的表情。

  “不要怕,”尼克提醒他,“你抓马蹄的方法不对,按相反的方向试试。”

  他试着用相反的方向去抓,果真比刚才抓的牢的多。他右手拿着刷子将马蹄里面的脏物刷下来。刷子每次碰到马蹄时,马就时不时的动动它的腿。每到这个时候,小鞑子的面色就一阵紧张。最后他拉过来一个盛有水的铁制的桶,用刷帚把马脚底板也清洗了一下。

  “记得在洗刷的时候要牢牢抓住马腿,当中如果放开的话它就会踩你的脚,或者暴怒起来。”

  洗完马脚以后他按照尼克的指示给马蹄涂上了蹄油,这点蹄油还是尼克找吴南海申请了半天才搞来的。

  “好,现在把后足也洗了。”尼克说。

  小鞑子迟疑了下:“会不会踢我啊,马后腿踢人要出人命的……”

  “不要怕。我看着呢。”尼克宽慰着他

  后足比前足更恐怖。小鞑子两手抓着后足的左腿想抱起来却没有成功,不过马并没有踢他,这算是稍微安了他的心。于是我再一次用劲抱了一下,这次却十分轻易的就抱了起来。

  但是清洗还是十分的费力,每当马蹄快要从身上滑下去时他就用劲的去再次抬起来,好不容易总算把四只马腿全都清洗干净了,小鞑子已经浑身是汗了。通天阁小说

  “干得不错。”尼克赞许,虽然时间长了点。

  “马是很珍贵也是很有用的动物,要让它为你们服务,就得好好的照顾它,明白吗?”

  “是,首长!”未来的炮兵们齐声回答。

  尼克接着又指点了一番其他人,再巡视了下围栏里活动的马匹是不是都状态正常,才回到马厩里。

  高高马厩是农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不仅当地的土著看到了啧啧称奇,就是穿越众也对这个建筑充满了好奇心。整栋建筑是砖木结构的,长条形,有着高高的尖顶。通风采光都非常好。双列式的马厩地面上全部是夯实的三合土。垫草是每天更换的,确保马厩的清洁--他们缺少兽医药物,就要加强清洁措施保证马匹少生病,不生病。杨宝贵还在马厩的出入口地上每天洒石灰,作为一种简单的消毒措施。

  自从马匹增加之后,尼克手下也增加了人手。他嫌弃从邬徳从土著移民中找来的有养马经验的人相当无知,很多养马经验更是完全是错误。所以干脆一个也不要。

  “纠正错误比一张白纸从头开始更困难。”

  所以尼克只从分配到农场的职工的子女中选了二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叫胜宝、来宝的兄弟俩来帮忙,这二个孩子经过了扫盲班的学习,现在已经正式是他的学徒了。

  他关照胜宝给“大铁”打水、添加饲料。配种的公马每天要采精二次。所以特别需要丰富的营养。为此他特别从吴南海那里搞到了鸡蛋和小米的特别饲料配给。鸡蛋用来补充蛋白质,至于小米,则对提高公马的**和**质量有很好的效果。

  来宝则从外面提来清水,尼克手把手的教他怎么给“大铁”清洗生殖器,特别是用冷水洗刷**――这是杨宝贵教他的,据说有益于**分泌。

  “大铁”是他们寄予厚望的一匹种公马,作为一匹铁岭挽马,它身上流着许多世界上第一流种马的血。包括阿登马、盎格鲁诺尔曼、贝尔修伦、盎格鲁阿拉伯等等。是一种优秀的挽马。对穿越者的未来的农业、军事和道路运输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除了让它和铁岭母马配种之外,杨宝贵还准备用来和滇母马进行配种杂交。

  清洗完“大铁”,又关照了下徒弟注意的事项,尼克赶紧回到屋子里,准备休息几小时。最近他实在累坏了:早晨3点就开始起来喂马,一直到晚上21点投喂最后一次草料,伺候马匹、教导徒弟、搜集加工饲料、搞行政……几乎没有一个小时的是空闲的。

  屋子里有股恒久不退的马粪味,不过尼克一点也不嫌弃,因为太累了,不想洗澡,怕弄脏的床单,他就在屋门口铺了个草铺,直接睡在上面,隔天换掉就是。吴南海开玩笑说尼克现在也象匹马了。

  他睡了不到二小时就醒来了,繁育季节事情繁多,一般不敢睡得太死。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肚子饿得咕咕叫。起来掸了掸身上的草茎,从瓦罐里倒了些清水在脸盆里洗了把脸。准备上食堂去吃午饭。

  忽然电话响了起来,是杨宝贵打来的。

  “来莲藕亭吃午饭,吴南海请客。”

  莲藕亭是示范农庄里的专用腐败场所,旁边有个小湖泊,现在种满了莲藕,大家就这么叫开了。

  “平白无故的请客做什么?”

  “又不是请你,是请你当陪客,对了,这事和你的养马事业有莫大的关系,一定要来!”杨宝贵说完把电话挂断了。

  和养马事业有莫大的关系?尼克摸不着头脑。

  来到莲藕亭一看,原来请的是民政人民委员邬徳。席面上一开聊,尼克才知道,原来杨宝贵打得是大美村的主意。

  说起来这个主意已经由来已久。尼克在几个月的养马实践中,也知道临高整体气候和环境并不太适合马匹的生活。而且场地也嫌狭窄,现在只有文澜河两岸的开阔地带才适合放牧溜马,但这一地区或者已经开垦成农田或者列入了农业部门未来的开垦计划。为了养马预留大片的用地不大可能――种植业毕竟是头等大事,而且粮食产量也直接关系到养马的规模。

  虽然舍饲加上大量使用青贮饲料和精饲料能够在现有的空间里相当高密度的养马,但是这里的气候条件过热过湿,到了夏季对马匹的健康很不利。而且马这种敏感的东西对陌生环境的适应期之长也让人头疼。马感到不愉快不舒服的地方显然也就不会有很大的“性趣”,自然繁殖率也偏低。这也是为什么杨宝贵急于要搞人工授精了。

  杨宝贵在过年之后几次前往高山岭地区,就是为了看看能不能在那里开辟夏季的山地牧场,山地植被丰茂,气候凉爽宜人,天然饲料丰富,又有清洁的水源,是马匹和其他大牲畜合适的度夏地。

  最现成的地方自然就是大美村了,这个在苟家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小村庄,由穿越政权牢牢的控制着。村子附近有水源,有近千亩的谷地和坡地,可以用来放牧和种植饲料。

  但是这事情得控制着全部民政事务的邬徳点头才行。

  “要在大美村建立牧场我没意见。”邬徳说,“只是去大美村的道路是要经过县城的,对你们有没有影响?”

  “这话说的,”杨宝贵不以为然,“要这样说的话,百仞城离县城才几公里?再说现在县城四周不都在我们的监视之下吗?”

  “话倒也不错。”邬徳点点头,“不过在那里建立牧场之后,你们就缺少强有力的保护了,大美离这里有十几公里,而且道路也没有硬化过,只是简易公路。发生事情之后增援起码要半小时才能到。你必须依靠大美村的民兵队来保护牧场。”

  “大美村不是席亚洲亲自去抓得政权建设和民兵训练,总不会太差吧。”

  “再好也只不过是大刀长矛武装起来的。再说经过严格训练的基干民兵也只有十二个人。”邬徳喝了一杯子酒,“大美村一共五十户,男女老幼二百六十一口。十六到五十的男丁是六十四人。”他的记忆力很好,历数起来非常准确,“你们要知道一点,临高是个匪患很严重的地方。如果在大美养了几十匹马,六十四个人的丁壮可就未必阻挡得了大股的土匪了――财帛动人心啊。”

  “夸张了吧?就二三十匹马――”

  “不夸张。”邬徳说,“你知道马在这个时空卖多少钱一匹?”

  “一百两?”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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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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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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