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家里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后院有男人制冰,制甘草糖,还有几个老太太帮忙。

  前面支了几口大锅,不断有村民在叶琛的指挥下,熬制甘草汁,三五成群地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聊着天。

  熬制好的汤汁,装上火龙车,跟军队一样朝着农田进发。

  这会儿又来了几个妇人,旺财和来福冲过来,远远地嗅了嗅,闻到是熟悉的味道,就放松了警惕。

  “老蔫,我们来打听个事儿,温华这孩子,他在咱们清河村要住多久啊?”

  叶琛一听,便知道这些人的来意,笑着说道:“这事儿,我也说不好。”

  原本叶琛计划温华在他这里呆两年,自己好好培养培养他,也顺道教育教育自己家的孩子。

  但是跟温华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他知道了温华是什么样的人,他即便是不被自己培养,也能成为参天大树,所以叶琛绝对不会阻挠他出去的。

  成名要趁早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这一次面见县令,他觉得凭借温华的能力,肯定会被县令相中,这样就可以继续参加科举。

  那么现在开始,就该为未来的科举做准备。

  毕竟科举,也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可大意不得。

  不过叶琛觉得,凭借温华的本事,再耽搁月余应该是可以的。

  也好将自己的孩子带上道,他日后教学也轻松些。

  他顿了顿说道:“就算是走,也能在住月余吧。”

  “一个月也够了,那我能不能将家里的孩子送来跟小壮他们一起认字,总不能一辈子连名字都不认识。”

  “温华是个读书人,我儿子要是能跟他多相处一阵子,以后肯定也能变成个斯文人。”

  “别的不敢求,就希望多认几个字对得起祖宗。”

  叶琛之前就和温华说起过私塾的事,不过肯定没有办法跟外界的学塾相比,其主要职能还是以识字为主。

  类似于后世的扫盲班。

  清河村这么多年愣是没出一个读书人,若是能从这一代开始,总会有一代有人能读出去。

  清河村治蝗有功,给了温华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那么温华,确实也该给清河村世世代代的人一个读书走出去的机会。

  叶琛随口问了一下,就有七八个妇人愿意将自家的孩子送来念书,这事儿传出去之后,又有一些妇人过来,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二十多户来报名,一共有三十个孩子被家里人送来读书认字。

  虽说眼下秋收在即,但是这些半大的孩子也没多大力气。

  与其指望这些孩子下地干活,还不如大人多辛苦点,让他们抓住机会,跟着读书人多认点字,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

  至于束脩费,村里人不约而同决定,秋收后,至少送十斤稻米过来。

  如今一斤稻米的价格飙升到了至少三十文钱,十斤那就是三百文,对庄户人家来说这笔钱也算是巨款。

  晚上温华回来的时候,叶琛就把这个事儿给说了。

  温华自然是应下来,教一个是教,教一百个同样是教,不过就是得费时间再做一些石板出来,或者让他们自己带石板、木板来。

  旋即温华又看了看来福和旺财,两小只瞬间开始哆嗦。

  这个恐怖的男人又开始了。

  叶琛又问了县令的事。

  “县令大人嘱咐我,无论如何都要感谢您,秋收之后,定然登门造访,亲自感谢。此外,县令已经下令,每个村开始熬制艾草汁,此外命令咱们村全力打造水龙车,县里会以每驾三两的价格收购,还派了木匠师傅来帮忙。至于纯粹的焚烧艾草的行为,已经被制止,一经发现,立刻处罚。”温华开口,“这件事情,已经迫在眉睫,知县大人已经上书,请调折冲府动用府兵,在各镇控制,以免发生波折。”

  “还有,这治蝗之法,县令已经令西席先生,誊抄了数份,送到临近各县。”

  叶琛点头,确实该各县一起镇压蝗灾,才能彻底灭蝗。

  夜间村里照常燃烧篝火,大规模地诱捕蝗虫,难闻的气味在空中漂浮,遮掩了叶琛院子里野鸡汤的鲜味。

  他将炖烂的野鸡放在木盆里,木盆放在院子门口,这样野狼半夜过来就可以自己吃食了,他也不需要半夜起来跟狼群纠缠。

  主要是为什么,狼群会喜欢熟食,这玩意吃多了,不会蜕化野性吗?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之时。

  清河村还笼罩在黎明的黑夜之中,就算是一些勤快的庄稼人,也不会这么早起来。

  而一个人影却从村头那边走来,是牛大海的婆娘。

  牛大海的媳妇,上回就想将自己娘家的侄女跟温华凑成一对,本来打算秋收后再操作这件事情。

  可是昨天听说,温华在村里呆不了多久,可能月余之后就走。

  她得赶紧把娘家侄女接过来,趁着这段时间,跟温华多接触。

  男人嘛,生米煮成熟饭不容易。

  温华又是读书人,岂能做白吃白拿的事情?

  回她娘家是从村尾后头的小路走过去,正好经过叶琛家门口。

  她本能地多看了两眼,晨光朦胧看不真切,但是她闻到了血腥味,她不由自主走过去,然后看到,嗬,院子门口竟然有一二三……八只野鸡,还有两只野兔!

  这些畜生都是脖子上有个血窟窿,死得不能再死了。

  牛大海婆姨吞了一下口水,她左看右看,没有一个人经过。

  “呜呜呜……”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但只要不是人,一切都不重要。

  她蹲下身,捡起来一只野鸡塞怀里,本来准备走了,但还是没忍住诱惑,她再次捡了两只野鸡起来,还觉得不够,连兔子也捡起来一只,然后拔腿往家里跑。

  跑回去的时候,天还没亮。

  牛大海在床上睡觉被吵醒,骂骂咧咧道:“你不是回娘家吗,又跑回来做啥子,吵死个人。”

  “牛蛋爹,你快看,这是啥?”

  张婆娘将战利品拿出来,三只鸡一只兔子。

  牛大海的睡意瞬间没了,从床上跳起来:“你这婆娘哪搞来的这么多猎物,不会是跟叶猎户勾搭上了吧?”

  “你说啥浑话!你壮的跟牛犊子似的,我需要找别人!”牛大海婆姨得意道:“这是我刚才经过叶老蔫家门口发现的,他们家门口都是猎物,还家伙一堆野鸡野兔,我怀疑叶老蔫跟沂蒙山匪寇有勾连,这么多野味,一个猎户可打不到。要不然,叶老蔫怎么忽然摆起来,要不咱们报官,查一查叶老蔫?”

  牛大海皱眉道:“叶老蔫虽然跟咱家有仇,但是他毕竟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跟沂蒙山匪勾连,肯定是你弄错了。”

  “那就等着瞧吧。”牛大海婆姨冷笑,“我觉得这野味是山匪送过去的,就算是被人偷走了,叶老蔫也不敢声张,咱们不吃白不吃,你在家里收拾这些东西,我还得趁太阳没出来赶紧回娘家,我先走了。”

  牛大海抓了抓下巴,他前两天好像听村里人说了啥子稀奇事,好像跟猎物有关,是啥来着?

  算了不管了,赶紧把猎物收拾出来,这可是肉啊,家里都有多久没吃上一口肉了。

  牛大海平时懒得要死,但这会有肉吃,他倒是不懒了,起床开始烧水收拾野鸡野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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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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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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