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县内,江西巡抚王之良,曾经在这里一口气砍过数百颗的大好头颅啊。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铅山的繁华——铅山这里可是一直富滴很啊。
砍几百颗脑袋而已,哪会破坏此地的繁华?
而且这地方叫铅山,也是因为此地产铅啊。
属于正儿八经的有矿!
怎么可能会穷呢?
此地依旧是富庶的很,当然,这种富庶,是与绝大多数的人,没有关系的。
在这七月初九的清晨。
随着一声鸡鸣响起,外面的天空,已然大亮,居住在信江边上一所别院的后院的,挤在一间臭哄哄的屋子内的杨三宝,不由的被鸡鸣声给惊起,他猛然间从起,然后,叫醒了一旁的同伴。
“老王,这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李扒皮咋不叫咱们起来作活啊?”
“谁知道啊?”
一旁的老王王三多,坐了起来,揉着眼睛道。
随即,只听见他咒骂。
“许是病了吧?”
“怪了!”
一旁的雇农们也坐了起来,纷纷诧异连连。
因为往常这个时候,李扒皮可早就起床,叫他们下地做活了啊。
正当他们疑惑之时。
李扒皮却是正在读报。
李扒皮名叫李春浩,是江西吉水县的破落秀才。
秀才在北地,还算个功名,可在江西那就毛线不是了。
因为明朝的江西文风昌盛,秀才多如牛毛,李春浩这个秀才,自然也谈不上富贵,勉强也就是饿不死的那种,考不中举人,中不了进士,比下有余,比上那就完全不足了。
不过李扒皮李春浩一个亲戚。
嗯,他是吉水县人氏嘛。
同样也姓李,自然能够跟如今大明朝的一名朝廷大员牵扯上关系。
这个朝廷大员叫李邦华。
如今可还在朱慈烜的内阁里头当阁员呢,虽然眼瞅着要告老还乡了。
李邦华就是江西吉水人,跟李春浩是同宗远亲,搁寻常百姓家里,几乎算不上亲戚,后来李邦华早年间被崇祯这个昏君给贬谪,回了老家,祭祀的时候发觉自己家里还有这么一个穷秀才,身穿着打了补丁的儒衫,而且死了媳妇,还拉扯着个才几岁的小闺女,便热心的为他寻了个差事——去当教书先生。
李邦华给他寻的差事,自然也不会是什么破差事。
李邦华给李春浩寻的差事是曾经天下闻名的鹅湖书院里头当教书先生。
鹅湖书院到了明朝,已经成了费氏宗族的家族书院。
而费氏一族,在江西那可是出了名的大族,自然而然,书院也舍得花钱钱投入,这么一座书院,里面的学生也不多——只有一些费氏的子弟,还有一些鹅湖地方上比较聪颖的佃农子弟们。
学生不多,而且老师也不只他一个,可以说,李春浩在鹅湖书院当老师,当的是颇有滋味,因为鹅湖书院给的工资高,足够李春浩过上中产日子了。
所以多年下来,李春浩竟然攒下了一百多两银子,而铅山费氏完蛋那年,李春浩趁机发了一笔小财——偷拿了些值钱的物件。
不对,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够叫偷呢?
应该叫拿!
而且,铅山费氏完蛋了,李春浩也被动失业,怎么着也得拿点“遣散费”吧?
对于铅山鹅湖镇的李扒皮来说,前两年代理江西巡抚王之良这么一个能干又能杀的酷吏,在铅山县杀了六百多个铅山费氏的主宗男丁,对于他言,简直就是一个改变人生命运滴好事啊。
铅山费氏完蛋之后,其所有的宅第,还有田产,是要发卖掉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春浩通过贿赂王之良手下负责抄家的官员,以低价买下了信江江边的一套别院,还有好几百亩的良田,俨然从一个穷酸书生,摇身一变成了富贵员外。通天阁小说
不过,他成了富贵员外,但鹅湖镇的百姓们,对他的称呼,也从李秀才,在短短的两年间,迅速的转变成了李员外,随后,又更近一步,成为了一个李扒皮!
原因很简单。
作为一个秀才,而且科举无望,教了十年书的秀才,李春浩如今不过四十岁而已,年富力强,他在成为员外之后,发觉自己的天赋并不在科举一途,而在经商上面。
而且,他觉得传统的佃租农田的方式,效率十分的低下,且收益不能够达到最大化——佃农们绝大多数都是小民,抗风险能力极差,而且钱少事多,克扣太狠的话,也显得吃相不太好看。
所以,李春浩手下的几百亩地,并没有佃出去。
他直接采取了雇农耕作的方式来进行精耕细作。
从而将收益最大化!
这可害苦了附近的佃农啊——雇农很惨的啊,没有翻身的希望,比佃农差远了,佃农收成好的时候,还能够多落下点,一点点积攒下来,兴许还有翻身的希望,可雇农就做不到这一地步了啊!
雇农拿的是死工资啊,干的再好也就是这么点钱,一辈子没有翻身的希望啊。
在这样的情况下。
原本佃田种的佃农,仅仅一年功夫,就成了被压迫更甚的雇农,能不对李春浩充满仇恨吗?
一个个是对其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了。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能够不当雇农——雇农好歹有个饭碗吃饭,若是不当的话,那就得饿死喽。
江西此地人口密集,明末的乱世此刻还没有涉及到此地就结束了,清军没有屠杀的江西,属于正儿八经的人多地少,所以,根本不缺人啊。
拥有着极大的“人口红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不好谋生路。
不过此刻,李扒皮李春浩,却没有心思去琢磨着种地的事。
因为他在读报。
报纸上刚刚刊登一件大事啊。
那就是,大明朝的皇上要选妃了!
对于这件事,李春浩还是蛮上心的,因为他有娇惯滴很的独生闺女,相当漂亮,才十六岁就成了铅山县出了名的美人了,所以,李春浩眼下,难免是动了心思,打算让自己闺女参加选妃。
万一,万一选上了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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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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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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