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枭正在莫斯科的行辕里面,查看最新到来的新装备。
手枪!带弹夹的手枪。
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弹药,侵切性能非常优秀。
而且秉承了明军装备的一贯特点,那就是耐操。
绝对不会因为一两次磕碰,就发生枪械故障。
“自动方式采用枪管短后座式;闭锁方式采用枪管摆动式,保险装置为击锤保险,还设有空仓挂机机构。”
李麟拿着最新型,被老爹命名为五四式的手枪。对这种新型手枪非常满意!
这东西可比左轮手枪强多了,不单单是这东西可以装八发子弹。
更重要的是,这东西是弹夹结构。装弹,可比左轮手枪要强多了。
而且这枪机匣闭合更好,弹药拥有更强大的威力。
李枭笑着拿起来桌子上的一把五四手枪,看都没看随手就把五四手枪拆成了零件状态。
李麟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他确定老爹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手枪。
居然……居然就这么轻易的把手枪拆散成了零件!
“爸,您……!”
“小子,看看你老爹的本事。”
李枭笑着摘下了身边一个参谋的作训帽,倒戴着帽子把眼睛遮住。
然后用手摸着桌子上的零件,迅速把枪组装起来。
李枭信心满满,几下就组装好了手枪。
当年,可是没少在这上面下功夫。
虽然,李枭也觉得这他娘的没啥大用。
总有人说,这是要为炸伤了眼睛的情形下,还能有组装枪械的能力。
可李枭觉得这纯粹是这帮人想出来的借口!
眼睛都瞎了,要手枪有个毛用。
不过,这并不耽误李枭的显摆。
“爸……!”这一下,整个房间里面的所有军官都惊着了。
谁也想象不到,大帅会露出这一手。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批武器早上才刚刚运到。
而且是第一批产品,大帅没理由事前知道。
可……这一手忙装手枪……,实在是太惊人了。
“怎么样?”李枭洋洋得意,拿起手枪掂量两下,打开宝箱对着窗外“砰”“砰”“砰”连打三枪。
窗外的树上,直直的掉落了三只麻雀。
好惊人的枪法,居然已经计算到了麻雀的起飞速度。
这一下,房间里面的参谋军官都佩服极了。
新枪入手,能打得这样准,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这玩意,别看口径比左轮手枪差了。
可因为机匣是全封闭的,枪药威力更加的大了。
弹丸初速高,侵切性强。
这是它的优点!
缺点是……,因为结构问题,遇到臭蛋需要手动处置。
而左轮手枪,你只要继续扣动扳机就好了。
另外,卡壳也是个问题。
不过,这种手枪还可以快速更换弹夹。
更加重要的就是,成本比较低一点儿。”
李枭笑着看了一眼李麟,五四手枪大量使用冲压件。无论是制作工时,还是制造成本,比起左轮手枪都要低很多。
“知道吗?战争也是需要成本的,成本越低自然是越好。这一点,跟做生意差不了多少。”
“诺!”李麟应了一声,可心里面还是想着,老爹怎么会对这种枪这么熟悉。
这些话,本来应该是他这个情报参谋汇报的。
李枭又拿起了一把霰弹枪,这东西又叫喷子。
“哈哈!看看,这才叫近战之王。
十八点五毫米口径,弹容量十发。
就你这小体格,一枪就干废你。”
李枭拿着枪,上下打量着李麟。
饶是枪口朝上,李麟也被看得浑身发毛。
心里在不断念叨,亲儿子,是亲儿子。
“这种枪已经优先装备给了支援库尔斯克的车臣营,他们身体很好,不用带手枪。
据前线传回来的消息说,实战效果非常不错。”赵良栋在一边禀报道。
“车臣营?
就是那个连狗都要扇两巴掌的部队?
他们在库尔斯克打的怎么样?”
提到前线,李枭立刻放下手里的枪。
库尔斯克打得很艰苦,这让李枭有些无奈。
一是以色列人的装备与大明不相上下,二是以色列人的战斗意志和战斗素养,仅次于普鲁士军队和法军。
俄军,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以色列人一度占领了库尔斯克四分之三,蒙古营苦守阵地三天。
全营自营长一下全部伤亡,营长负伤撤离阵地之后,一连长呼格吉日勒接替指挥。
车臣营进入他们阵地的时候,呼格吉日勒浑身骨折八处,已经不能动弹。”
李麟念着战报不禁动容!
那个叫做巴彦的蒙古营长,自己还跟他在莫斯科喝过酒。
蒙古营是暂九师的王牌,可以说是头号主力。
在大明暂字头的师里面,这算是一支战斗力仅次于大明野战师的部队。
可就是这样的头号主力,居然被打得全营伤亡。
如果不是车臣营提前二十分钟赶到战场,说不定已经全军覆灭。
李枭看着窗外,俄罗斯的冬天已经过去,三月的春风吹拂下,莫斯科已经是春暖花开。
外面的地面上,已经有泥水翻浆。
别说是在野外,就算是在莫斯科城郊的土路上,已经有卡车陷进泥坑里面不能动弹。
比莫斯科更加往南的库尔斯克,相比气温比莫斯科还要高上几度。
那里的情形,只会比这里更加糟糕。
李枭更加担心的是哈尔科夫,因为那里的气温,肯定比库尔斯克更加高。
更加重要的是,分布在俄罗斯境内那大大小小的河流,因为冰雪消融也会进入春汛期。
还有三天,就要发动新一轮的哈尔科夫战役。
恶劣的交通条件,会极大阻碍明军的攻势。
“蒙古营打的不错,让原先的营长和那个呼格吉日勒好好养伤。
重建蒙古营,不能缺少了他们。
把倭国人和朝鲜人的工程兵师分别派给敖爷和满爷,无论他们采用什么办法,务必要保证进攻部队的道路畅通。”
“诺!”军务参谋赵良栋立正应诺。
“电告暂九师,无论如何守住库尔斯克,而且还要把以色列人拖在库尔斯克。
战役成功,我计他们首功。”
李枭知道,现在首要条件是库尔斯克能不能守住。
如果库尔斯克守不住,明军将会一泻千里。
紧接着失守的就会是奥繆尔、沃罗涅日这些地方。
明军中部战线会出现巨大的缺口,这缺口将会直接威胁进攻部队的侧翼。
甚至以色列人可以直插进攻部队侧后,切断敖爷和满爷的补给线。
这可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库尔斯克一定要守住,守不住库尔斯克,明军的战线至少要退缩两百公里以上。
这在士气上是对明军巨大的打击!
谷眆</span>自从开战以来,明军打的都是胜仗。
虽然察里津那里是惨胜,但好歹也算胜利了。
大踏步的撤退算是怎么回事儿?
看到李枭呆呆的看着窗外出神儿,李麟摆摆手示意参谋们都出去。
每天,老爹都会这样发呆一阵子。
李麟知道,这是李枭在深深的思考中。
这是一种类似于老僧入定的状态,往往冥想之后的结果是一无所获。
但也有可能会有神来之笔!
“你觉得,我们能打赢么?”李枭忽然间回过头,看向没有出去的李麟。
屋子里只有他们爷儿俩,连赵良栋都去发电报了。
“爸,您……!”
李麟心头一震,这是李枭第一次怀疑战争是否会胜利。
以前不管到了多艰难,局势多么不利的时候,李枭似乎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别担心,我的决心没有变。
中华民族要崛起,就是要这样的拼一次。
我们这一代人拼了命,将来子孙后代至少会有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好日子过。
至于几百年后的时候,我管不了那么多,你也管不了那么多。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
我们,把我们该做的事情做好就算了。”
李枭背着手,在巨大的地图前驻足了两分钟。
“走,打猎去!”
忽然间,李枭操起桌上的霰弹枪往外走。
“爸,您这是……!”李麟有些不明白,一场有数十万明军精锐参与的战斗即将打响。
老爹这时候居然说要去打猎,这什么情况?
“呵呵!打猎也是放松,再说一线的事情,满爷和敖爷在管着。
我这个大帅,去他们那里不合适。
待在行辕里面又无所事事,干脆出去溜达溜达。
换换脑子,也想想接下来要怎么打。
这一仗关系重大,我们输不得,也输不起。”
李枭一边走,一边往霰弹枪里面装填子弹。
装填在枪膛里面的是绿色弹头的鹿弹,虽然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十五米。
但,真挨上一下别说是人。
就算是头狗熊都得废了!
看到桌子上有红头的独头弹,李枭也抓起两个塞进去。
独头弹,二百米之内都有杀伤力。
可惜,霰弹枪的瞄准具,很难让这东西这么远的距离上精准命中目标。
不过,以李枭对枪的感觉,三十米之内命中鹿或者熊之类的目标还是没问题是。
可问题就是……,自己估计没办法靠那么近。
“你带支阿卡步枪!”李枭想了想,还是让李麟带上阿卡步枪。
话刚说出口,李枭就觉得自己说的有些多余。
自己出动,至少会有一个警卫营跟着。
难道还会缺了阿卡步枪?
估计这帮小子,连MG-34都能带上几挺。
警卫团里面,甚至编了一个高炮连。
装备的是双二五高速高射炮,由拖拉机拽着。
李枭在哪里驻扎,哪里就是高炮阵地。
行进间也有射击能力!
不过因为拖拉机的不稳定性,射击精度有很大问题。
李枭还没有想过用高炮打猎,那样得到的猎物,估计就是充满了火药味儿的碎肉块。
“爸!
库尔斯克传来消息,前线的以色列士兵大量装备了阿卡步枪。
样枪明天能送回来!”
坐上了吉普车,李麟说出了早上没来得及说出的消息。
“没必要大惊小怪,咱们和联军打了这么久。
优秀装备被人仿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单单是以色列人,英国人、法国人、普鲁士人,甚至是意大利人,都应该有了仿制阿卡步枪的能力。
你知道为什么法国人和普鲁士人没有大量装备?”
李枭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不知道!”李麟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按照道理上来说,以色列能够仿制出来的东西,法国人和普鲁士人都应该仿制得出来。
至少,这两个国家的工业能力,不比以色列差。
“呵呵!
他们装备不起!”
李枭笑着说道。
“装备不起?”
李麟有些懵,阿卡步枪虽然比普通步枪贵一点儿,可却没有到装备不起的地步。
“是啊!装备不起。
你算算,阿卡步枪是连发的。
有些新兵没经验,扣住扳机一弹夹的子弹就飞了出去。
三十发子弹,几秒钟就打没了。
就法国和普鲁士的百万大军,他们得多耗费多少子弹?
所以,他们装备得起枪,却打不起子弹。
相对来说,目前的步枪对他们才是最适合的。
打仗,很多时候打的就是资源,是后勤。是谁能坚持得更久!
你知道我明明知道,五四手枪有卡壳的问题,还要在前线推广。
还不是因为,五四手枪大量使用冲压配件。
造价和工时,要比左轮手枪低不少。
别看一把枪低一点儿,咱们在前线现在也有百万大军。
都装备起来,那可就是一笔大数目。
这样规模的战争,其实在战场上分出胜负的并不多。
参战双方其实都是在熬,啥时候把国家的人力物力熬干了,战争也就结束了。”
李枭觉得,必须让李麟知道,穷兵黩武是没有好下场的。
前线士兵们要打得好,后面老百姓也要有饭吃。生活水平不敢说节节攀升,也至少不能下降。
“所以,父亲才不在国内大量征兵。您是想要保证,国内的稳定。”
“是啊!
要保持足够的兵民比!
大明如今二百万军队,差不多一半的人马都在俄罗斯。
我们的兵民比是四百比一,也就是说四百个老百姓养活一个兵。
这样的仗,我敢打十年。
可你去问问拿破仑,问问温斯、又或者是普鲁士刚刚上台的那谁谁。
他们敢说这话么?
十年,怕是把他们的骨头都熬干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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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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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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