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捷红也是风风火火的性格。
说好要和林晚意合伙,她一颗心就飞去了县城,现在得到了谭建刚夫妇俩的支持,恨不得现在就去做生意赚成个千元户衣锦还乡,让谭建刚夫妇俩脸上有光。
于奶奶家不要新的租客,林晚意肯定要替谭友业一家四口找落脚的房子。这事儿找小寒这个热心肠,对方简直轻车就熟。
“不要离太远的,平房和楼房都无所谓。”
小寒很感概,“你们这是都要搬到城里来住?”
林晚意谦虚点头:“乡下日子不好过,到县里谋生要轻松点。”
也是有点家底了才敢折腾,林晚意过来那也是工作调任,可赵捷红和谭友业地地道道两个农村人的样子,居然也敢只身来了县城谋生,看来也是手里各自都捏着钱,不然谁敢把家里的地丢下不管,拖家带口的进城?
城里人过日子不像农村能自产自销,柴米油盐样样都要花钱买,坐吃山空过不长久,只能逼着进城的人拼命去赚钱。
“农民工”这词儿还不流行,极少数出门务工的都是往南边走,而且务工的还是以城里人居多,这农民进城没点关系可怕是混不开,可能最后连自己一张嘴都养不活。
小寒挺羡慕赵捷红一家的魄力,这年头把家里的田地丢下进城讨生活的农民并不多。
而且现在做生意那就是投机倒把,是要严打的,要想转变成工人,那也得话不少钱打点关系,而且这也不是什么铁饭碗,到时候时运不济说丢工作那也是经常的事。
哪怕是做点小生意那也是养不活这四张嘴,再说风吹雨淋还有亏本的风险,拿工资的人是旱涝保收,生活安稳又滋润,有的单位工资不见得多高,福利好啊!
吃的用的啥都发,从住房到家里孩子上学,子弟学校能自幼儿园念到初中……单位这帮工人生活滋润,人也被养废了,后来大规模下岗潮,昔日的铁饭碗也要从头开始。
人到中年再想下地干活,怕是身子骨早就经不住那个劳累程度,到时候两头空,日子怕是越发雪上加霜了。
当然,小寒现在还看不到那么远,她嘴上称赞两句,要说让她什么也没有就赶来县城混。
借她几个胆子,她都不敢!
最后给赵捷红看的房离于奶奶家不远不近,是楼房里的套间,属于县城铁路局的宿舍。
大家都缺房子住,还能拿出房子来出租的,肯定是有自己门路的人家。
房子是林晚意陪赵捷红去看的,卫生间是同一层楼公用,厨房是独立的,房间加小客厅,说是一室一厅算不上,标准的“一间半”。
70年代的房子格局和后世商业楼盘完全不同,70年代的房型是客厅小房间大,客厅就是个吃饭的地方,不像商品房那样每个房间小小的,搞个大客厅才气派。
房子一个月只要8元租金,房主懒得月月上门催缴,希望能收到一年的房租。
林晚意觉得这个户型不是很好,主要是采光不好,有点偏潮湿,让赵捷红带着两个孩子住,怕是对小孩不好。
赵捷红却很满意,这再差比乡下的房间好多了,起码都是水泥糊的,不会漏雨刮风就行了。
房子户型跟林晚意租的房子比起来小很多,但是比林晚意的租金也便宜很多啊。
谁家现在不挤在一起住,也就商都住房还宽裕点,在京城和沪市那种地方,一家人挤一个房间的都有,男女老少不也全睡大通铺。
再说眼下房子多不好找,也就在铁路局这种单位,年轻人进去就能分到宿舍,才能有空房子出租……要不是下手快,8元一个月的租金,不算便宜,却总有住房紧张的家庭想要。
赵捷红确定想要,小寒就去找了房东过来,结果房东一看赵捷红是农村户口,态度明显冷淡许多。
农村户口咋啦,不允许农村人有钱?
但看在小寒面子上,也还是把房子租了,只是交接钥匙之前,提了不少条件,生怕赵捷红一家人住进来把他房子给糟蹋了。
赵捷红见惯了这些嘴脸,压根不放心上,大气的给了钱,然后准备回村收拾东西尽早搬过来。
谭家还养着两头猪,请村里的屠夫来宰杀,上尧村的人都觉得稀罕:
“还没过年,大队长就杀猪了?”
“他家两头猪没少喂油渣,提前出栏也很肥,都是180斤以上吧?”
“怪可惜的,要再喂两个月,会有200斤!”
200斤的大肥猪不常见,不吃饲料的猪长得慢,只有200斤的猪能出三指厚的肥膘,那样一块肉,谁家管灶台的主妇能买到,可是要得意挺久的。
几个村民帮忙,把猪的四只脚捆在,抬到长板凳上死死按住,有经验的屠夫一刀捅在脖颈处,白刀子进红刀子处。盆里放了清水和盐,热乎乎的猪血喷到盆里,慢慢就会凝结成猪血旺。
新鲜的猪血是好东西,北方习惯灌血肠和酸菜一起炖,蜀中有名的吃法是肥肠血旺,安庆这边是用小葱炒着吃。
等猪的血放干净,才用热水烫皮刮毛。
屠夫带着帮手,很快就把一头猪收拾出来,谭家的猪没有两百斤,也差不了多远。
红红的肉,白花花的肥膘,看热闹的人不由流口水。
“大队长,这肉卖不卖?”
都是一个村儿的,谭建刚是个直成人也不可能卖大家高价,饭桌上难得见油荤,割两斤肉回家解解馋。
“卖,咋不卖!”
谭建刚就是想把两头猪囫囵卖掉,给谭友业夫妻俩凑点钱,毕竟是做生意手头上可能得捏点钱,而且马上快除夕了,杀猪也不至于太抢眼到时候说不过去,芳婶儿说不划算,再者自家也要留点肉吃。
那就把两头猪都宰了,边边角角的该送人就送人,多余的肉卖掉,尽量把辛苦喂大的两头大肥猪价值发挥到最大。
杀了猪,上尧村的人才知道,原来谭友业要带着老婆孩子搬到城里住。
“友业先前去外面村里学习,认识了一个工厂主任,现在车间缺人,让他去上班,这小两口现在感情好,捷红本来就要带孩子,索性都一起去了。”
谭建刚是这样解释的,村里人将信将疑。
谭家也走运了?这也是打算农转工了不成?
家里的猪处理完毕,谭友业一家四口带着点猪肉和行李往县城搬,谭友业一家人走得那天,芳婶儿真是操碎了心:“老谭,孩子们应该没什么事吧……”
“能有啥事,这赚钱的事情你别触霉头!”
“捷红一个人带两个能带得好吗?”
“友业真打算跟青山一起先进厂啊……”
“这他们赚钱应该是没啥风险吧……”
“……”
芳婶儿一个人就一百个不放心,嘴里一直碎碎念。
谭建刚也给她说了心里七上八下的,没好气说,“你要不放心,你也去陪着算了。”
本来是气话,没想到芳婶儿真听进去了,认真的望着他,问道:“可以吗?”
“……”谭建刚气得哑言,“你一个妇女干部,你还能说走就走不成!而且你走了,这一大个家咋办,我咋办!我回来吃啥。”
芳婶儿翻了个白眼,“不给去你说啥说,跟着你真是受够了,我走了咋滴,这家没发转了呗,你就不吃不喝了呗!饿了不知道自己煮啊,我伺候你这么多年还不够,以后还得给你伺候吃喝拉撒睡不成了,真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嫁给你受苦受累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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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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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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