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海王的真正威力】
叶霄看着这慢慢聚起来的食尸鬼,他毫不在意。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不需要保护谁,要打还是要跑,都是他说了算。
而且这个城市还有丧尸,这些丧尸很快就会成为他的帮手了。
遁天成为了他的小弟,那么这些丧尸很快就会感受到这个老大的老大的威严的。少了数量庞大的丧尸,那数量有限的食尸鬼,其实就不会那么可怕。
“这个人到底是谁,看起来有恃无恐的。”
“应该是人类中的高手吧!”
“人类中的高手怎么会来到我们这里。”
“也许是走错路了吧!”
“走错路,那他可真是该死了。”
“你说阮大人,会不会知道这个人后,也来抢。”
“阮大人想要了,谁能拦得住,到时候肯定是被他独吞了,我们汤都没有得喝。”
“那我们还是下下手为强吧!啃个指甲盖也好啊!”
“指甲盖你都吃,你得多丢人。”
“虽然夸张了一些,不过你应该也很久没有吃过人肉了吧!”
“说来就长了,现在哪里还能见到人。能活到现在的人,我们也未必是对手。”
“你说那些人怎么那么蠢呢?现在世界哪里还有什么吃的东西,好好的当什么人,做个食尸鬼多好,丧尸肉吃个不停。”
“食尸鬼一切都好,就是这饮食有些单一了。除了肉还是肉,想吃个水果,都下不去口。”
“你这么快就腻了吗?”
“能不腻吗?我们这些人都吃了7-8年的丧尸肉了,其他的东西一个都没有吃过。不要说人肉了,就是老鼠肉也见不到。”
“我们都差不多,不然也不会全城人都跑了出来。”
“你不是捡了一把枪吗?拿它来试试。”
“那破玩意有什么好式的,我特么巨烦就是那些火药味。”
“虽然讨厌,但是那个可以远距离攻击。”
“行吧!我回屋里拿,一会给你射击,我可不想用。”
“行吧!我带着手套开吧!我也讨厌火药的味道。”
那人回到屋里,从房间的柜子里找出了一把火铳。这大夏是禁枪的,只有他们这些少数民族,因为有打猎的习俗,才能配枪。
不过枪也只能是火铳。
火铳架在阳台的栏杆上,一个食尸鬼瞄准着叶霄。他看到叶霄就要走远了,急忙开枪。
枪有些老化了,不过依然还是能打出去。
只是火药味太过刺鼻,两个食尸鬼被这火药味,熏得鼻血都流了出来。
叶霄其实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动作,但是他没有在意,反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并且还听了他们的谈话。
这个谈话很有意思,也让叶霄明白了为什么食尸鬼那么讨厌使用枪械,还有机械。
原来是他们讨厌火药的味道,看来除了火药,还有汽油,机油的味道,都是让他们很头疼的味道。
叶霄看到子弹袭来,头轻轻一歪,就躲过了子弹的攻击。
为了验证这些食尸鬼是否真的讨厌火药的味道,叶霄让阿毛从空间找出一些火药和汽油来。
阿毛很快就翻出了一堆火药,叶霄一看这火药,差点绝倒。
这火药全部都是鞭炮。
这些鞭炮还是有次叶霄路过一个鞭炮厂的时候,顺手收集的。
他本来是想用来庆祝的。不过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所以就没有使用过,一直放在墙角。
叶霄想着鞭炮也是火药,一边走一边点燃鞭炮,然后往街道两边丢去。
这街道两边的食尸鬼,不知道叶霄搞什么。
看到鞭炮,他们也在猜测,叶霄放鞭炮的目的。
可是当第一串鞭炮响起的时候,食尸鬼就成了跳脚的老鼠,他们惊散四处逃亡,这鞭炮的声音和味道,都让他们感觉到恶心,感觉到晕眩。
可是他们又似乎没有了多少力气,腿一直在发软。
叶霄一路走一路放,觉得一个人效率太慢,直接让阿毛和小竹都来帮忙了,就连那些画片人,都出来帮忙了。
他们脖子上挂着几十串鞭炮,比西游记中的沙和尚都勇猛。
十几个人,硬是把一个城市的街道,搞得如同大年初一的早上一样热闹。
满大街的鞭炮味道,比香水倒在鼻孔中还浓郁。
那烟尘更是充斥着整个城市。
就像抽烟的人,往啤酒瓶里吐了一口浓烟。
食尸鬼的状态很不好,这迷茫的火药味道,比勒在脖子上的绳索,还让他们透不过气来。
他们脸色发红,头疼欲裂,又浑身无力。大部分的食尸鬼都倒了下去,像中暑的人。
叶霄看到这个画面,心里暗暗叫好。这下子他算是找到了食尸鬼的真正弱点了,这个弱点让食尸鬼的战斗力,下降五成。
鞭炮的浓烟,来得快,去得更快。
半个小时后,城市归于宁静,食尸鬼也站了起来。
“太无耻了,竟然放鞭炮。”
“太难受了,鞭炮原来这么恐怖。”
“他二舅姥爷的,十年前我就下过命令,禁止城市内燃放烟花爆竹,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敢偷偷制造烟花。等我发现是谁,我一定把他祖宗十八代的尸骨都挖出来,敲碎了,炖骨头汤喝。”
“别骂街了,大家都别想着螳螂捕蝉了,都他娘的给我上,我们一起出手,把他剁碎了。”
“剁碎他娘的,让我这么难受。”
“冲啊!”
上千个食尸鬼,从围观群众,变成了手持砍刀的古惑仔,追着叶霄砍了起来。
叶霄开始跑,不是他害怕了,而是他看到了前面有一个湖。
江河湖海,还是最大的,身为海王的他,自然也有控制湖水的能力。
他一头扎到湖水中。
很奇怪的是,湖水中一点水花都没有。
这种水花和奥运会上那种水花不一样。
奥运会上再怎么跳,还是有水的荡漾,但是叶霄往下跳的时候,湖水好像出现了一个通道,叶霄直接就跳入了通道之中。
湖水平静得一丝波纹都没有。
有些食尸鬼以为他们也会和叶霄一样,并也跳入了湖水之中。
本来很温柔的水,此刻好像变成了流沙了与沼泽,那些跳下去的食尸鬼,再一次体会到了窒息的感觉。
水下好像藏着一万只手,每次手都在揪着他们身上的肉。
叶霄此时已经从海水里出来了,他换了一套装备,原本的铠甲,加上一套海王的服饰。
这自然是叶霄的恶搞,不过他觉得这套衣服穿上后,特别帅。
“你们这群恶心的生物,竟然敢觊觎我的身体,我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他二舅姥爷的,竟然装起了海王。”
“我看他真的好像是海王,不然怎么可以站在水面上。”
“可能是个魔术师呢?”
“狗屁魔术师,他身上是有空间戒指的,随便往水底里丢一个水泥电线杆下去,他都可以站在上面。”
“真相了。你果然是我们食尸鬼中,最有智慧的人。一会吃肉的时候,你先挑。”
“谢谢了,到时候我就挑他胸肌那块肉就好了,我喜欢胸肌,吃起来有嚼劲,还多汁。”
“那是女人才有的吧!男人有个屁的汁。”
汁水不知道会不会有,但是现在是有雨水落了下来。
雨水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是从湖里落下来的。
叶霄拿着三叉戟,轻挑了一下湖面,湖面的水形成了一个水龙卷,水龙卷托着叶霄飞到了高空中。
叶霄在高中中,又用三叉戟拍打了下水龙卷。
水龙卷被打散了,极速地朝着地面落下来。
这个时候雨水的速度,已经和陨石撞地球的速度差不多了。
这已经是超过物理可以理解的了,水没有因为极速飞行,而被蒸发掉,而是变成了冰雹。
密密麻麻的冰雹朝着食尸鬼撞击而去。
冰雹太多了,食尸鬼无法抵挡,他们只能迎接这暴风雨的到来。
他们觉得自己身强体壮,是不可能会害怕这弱小的冰雹的。
可是按照墨菲定律,事情总是往坏的方面走。通天阁小说
这些冰雹比狙击枪的子弹还恐怖。
直接贯穿了他们的身体,一个冰雹的伤害并不可怕,哪怕贯穿了,食尸鬼也会慢慢愈合的。
可是如果一个身体,同时遭遇到几千上万个冰雹的攻击呢?
那么这个身体也会变成几千上万份,成了一堆碎肉。
至此,叶霄只是使用了一招,就让追击过来的,数千个食尸鬼全部死掉了。
不仅死掉了,还死得极为壮烈,尸骨无存。
叶霄再次控制着湖水,用湖水冲刷着岸边的土地,把路上的鲜血与碎肉,都卷到湖水中。
湖水变红了,也变得浑浊了。
甚至还散发着一股恶臭。
许多年后,这个湖水会变得澄清,里面也会有非常多的鱼类出现。
这些鱼变得很不一样,十分漂亮,而且似乎可以听懂人的话。
又在很多年后,这里的鱼成了人们最喜欢的宠物。
当然这都是后话,此时这里并没有鱼。
今天这一战,叶霄对自己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知。
他空有一个海王的称呼,但是从没有使用过水来攻击。
他一直只会像一个莽夫一样,靠着三叉戟的重量去砸人。
这实在是极为愚蠢的。
蠢到叶霄恨不得打自己几巴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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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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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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