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科幻小说 > 末世,开局我花百亿采购物资 > 第136章:丧尸先生,尸型马车
  【丧尸先生】

  叶霄从何洛洛家离开后,就直接驾驶着直升机飞到了城市中。

  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后,叶霄就停下来飞机,然后藏在了一栋大厦里。大厦中有很多丧尸,丧尸静静地站着。

  叶霄保持着安静,现在的他已经很清楚如何避开丧尸了。

  丧尸最发达的器官,是听力,其次是嗅觉,最后是视力。要避开丧尸,只要安静,然后身上发出味道,最好不要有血腥味,不要放屁,就一般不会被丧尸发现。最后不要在丧尸的眼前溜达,这样丧尸就不会发现你。

  叶霄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人类与丧尸应该用何种方式存在,是那种必须你死我活的方式,还是可以换一种方式,成为一种相互倚靠的方式。

  叶霄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场病毒,那还是他十几岁的时候。最开始的时候,这场病毒像噩梦一样笼罩在人们的心中,大家谈毒色变。

  一个城市只要有一个毒,整个城市都会停下来,所有人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就害怕把这个毒扩散出去。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这些年的时间大家开始习惯了这个毒的存在,也渐渐对这个毒轻视了。因为人们发现,毒不一定会灭绝人类,但是不工作会。

  后来人们终于受不了那种一有毒,就藏起来的生活了,他们选择了勇敢面对病毒,选择了与病毒共存。

  很多年后,病毒依然存在。病毒依然会造成部分人的死亡,但是病毒也并非全无作用,它也能增强人们的抵抗力,让人变得更强壮起来。

  丧尸很像是肉眼可见的活体病毒,前期的他们也是害怕丧尸,见到丧尸就一定要杀之而后快。可是这个世界丧尸很多,比人类多了几万倍。他不知道现在整个世界还有多少人,但是他想到剑州市的幸存者数量了。

  剑州市现在的幸存者应该不到一万个,这本来是千万人口的大城市,而且这一万人里,至少有北方迁移过来的人口3000到4000人。

  也就是说剑州市的实际幸存者人口,可能大约就5000-6000人。

  剑州市还是很适合躲过洪灾和极寒的城市,所以简单计算下,丧尸和人类的对比,大约是1比2000。

  全世界有百亿人口,而现在的幸存者可能就只有500万了,这比叶霄当时预估的1000万要少了一倍。

  五百万人,分散在世界各地,而现在很多城市都变成了孤岛,所以每个城市可能就几百上千人。

  这点人不要说杀死丧尸了,就让他们努力上班,挣的钱,可能都达不到丧尸的总数金额。所以如何能实现人与丧尸的和平发展,或许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叶霄看到面前这群丧尸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实验。他从空间里找到了一辆三轮车。之后他在三轮车的手把处做了倒l型的支架,短的在手把处,长的一直延伸到前面。

  随后他下了楼,逮了好几个健康的丧尸,然后用绳子捆住他们,绳子的另一头固定在三轮车上。

  之后他又在支架的另一端,挂了一大块带血的肉。这个造型有点像是让毛驴面前放一个胡萝卜,毛驴就可以拉一整天磨。

  这个支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转动车把的时候,肉的位置也会转动,丧尸也就跟着转动,那样就可以控制方向了。

  叶霄用丧尸的衣服把整个三轮车给遮盖了起来,也是可以迷惑丧尸的一种手段,这比起尸毒香烟,亦或者用丧尸肉来遮掩要好多了,而且也文明很多。

  丧尸看到面前的肉,就会拼命的往前跑,这一跑丧尸,就变成了动力系统了。经过叶霄测试,百公里只消耗一块肉。

  叶霄还把这个发明,都记录了下来,准备回去让其他人进行复制,这样以后哪怕没有石油了,利用丧尸也可以有车子使用。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叶霄给这些丧尸,戴了一个猫狗头罩。本来叶霄是给丧尸戴口罩的,可是口罩会影响丧尸的味觉系统,那样肉的味道,丧尸就闻不到了,导致丧尸工作懈怠,不爱跑了。

  丧尸的手臂,叶霄原本是想砍掉的,可是砍掉后丧尸的平衡感就会不好了,跑起来东倒西歪的。而且既然把丧尸当成了牛马,那就不能用这么不人道的方式,对待丧尸了。

  所以叶霄找了那种劳保手套,给丧尸戴上。这个手套十分坚韧,丧尸的指甲穿不破的。

  叶霄驾驶着丧尸马车,在城市里驰骋着。可能是丧尸拉车的关系,路上吸引了很多丧尸加入,所有的丧尸都没有攻击叶霄,反而是跟着马车一路跑。

  叶霄也不怕丧尸,所以就这样乐此不疲地在城市里跑着,丧尸停下来后,叶霄就换一块肉,丧尸又会满血复活,继续跑。

  市中心一般都不会有幸存者,这里的丧尸实在太多了。而且市中心的物资也不充裕,来到这里几乎就是寻死的行为,当然像叶霄这样的人不在其中。

  叶霄驾驶着丧尸车,从市中心一直跑到了海边。

  海边的下面还埋藏着另一个城市,不过叶霄现在可没有潜水设备,所以下不去。他来海边的目的,是因为他胡州市的房子,就在这一块。原本只是一个还不错的别墅,在变成了海边别墅,算起来叶霄这房子价值是增长了不少。

  当然这一切都要以还能回到从前再说。

  收掉了马车,杀了这一路跟随来的丧尸,不过那几只帮他拉车的丧尸,叶霄是留着了,反正它们也没有伤人的可能,叶霄也就放过他们了。

  “我去,我差点忘记了,那个胆小的丧尸还被我关在沈洛洛的家门口,不会有事情吧!”叶霄看到这几个丧尸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之前被他抓来养着的丧尸了。

  “算了,丧尸应该不会那么强,而且沈洛洛也有了很多武器,哪怕丧尸能冲出车门,也不一定可以进入房子,能进入房子,也不一定打得过沈洛洛。”叶霄自我安慰道。

  叶霄来到了自己家别墅门口。这栋别墅是一个别墅群,这里住着很多明星,政要,商人。这是胡州市最豪华的别墅群之一,不过这里的建筑并不算特别豪华,还不如沈洛洛的农村房好。

  这里豪华的原因,主要是地理位置好,价格寸土寸金。其次是这里历史好,有很多名人在这里住过。最后是这里服务和安全都不错,所以很多人喜欢住这里。

  甚至来说,住这里还是权力地位的象征,整个胡州市人,甚至整个剑湖省的人,都以能在这里买套别墅为荣。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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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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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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