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们已经知道出了紧急事情,但是听到有大批野狼来袭,仍然吓得浑身哆嗦一下。

  对于野狼,所有的牛仔都害怕。

  胡志明看到牛仔们神情难堪地向后退,知道再这样下去,牛仔们的锐气将全部受挫。

  他早有准备,拿出高音喇叭,喊道:“虽然野狼群来袭,大家其实不用害怕,因为我已经向附近的牧场发布了求援信息,那些牧场都答应我,会尽快派人来支援我们,我们现在只需要守住第一波攻击,等到天亮,就能够等到援军。”

  牛仔们听到胡志明的话,这才镇定下去,手不抖,腿不哆嗦了。

  “是啊,咱们已经和那么多家牧场结成联盟,他们一定会来救我们的。”

  “就是,就是,老板说得对,胡克斯牧场可是有装甲车,等他们来了,再多的野狼,我们也不害怕。”

  “没错,大家一定要团结一致,那些野狼最喜欢袭击落单的人,并且速度极快,谁妄想逃跑,一定会被杀死。”

  ....

  议论声让胡志明深感欣慰,在他来到牧场时,作为一个跨洋而来的,人生地不熟,没少受到刁难。甚至发生过那些牛仔们设下陷阱,捉弄他的事例。

  好在都被他用自己绝佳的智慧给化解了。

  胡志明把来复枪高高举起,大喊道:“咱们无险可守,只能主动出击,要不然野狼围攻牧场别墅时,咱们一个人都逃不掉。”

  在北美洲西部,所有牧场的住宿区都没有围栏,并不是那些牧场主不知道布置高墙来阻挡野兽的攻击。而是因为,在牧场中,最重要的东西是牧场的大牲畜,如果设置了高墙的话,那些牛仔们就会心想反正有高墙阻隔,野兽进不来,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他们就不会卖力气攻击野兽。这对于牧场主来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为一旦所有大牲畜都被野兽杀死,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既然这样,还不如要死大家一起死。

  牛仔们的热情瞬间被胡志明点燃,他们也高举着各种武器,怒吼道:“搞死野狼,吃狼肉!”

  当然,狼肉有一种腥臊气味,吃起来口感很差。

  “大家快来领取探照灯!”

  这时,丽萨抱着一个大箱子从仓库里走了出来,箱子里装满了高亮度探照灯。

  探照灯是对付野狼的必要设备,有时候比来复枪还要重要。因为野狼再深夜里,十分惧怕亮光。

  “谢谢大小姐!”

  “大小姐,您放心,我们一定会赶走野狼。”

  ...

  众人每个人都从箱子里取出了探照灯,戴到头上,按下按钮,前面的灯头射出一道明亮灯光。

  灯光驱散黑暗,周围的事物清晰可见。

  胡志高也能够瞧出来,牛仔们虽然都精神振奋,眼神里却透漏出无法隐藏的恐惧。

  “大伙先到门口等我。”胡志高交代道。

  “明白,老板!”大伙知道胡志高有事情要跟大小姐说,都很有眼色地离开了。

  胡志高走到丽萨面前,心中叹一口气。今天晚上,他本来想把申屠志学的事情和丽萨说一遍,然后就离开牧场,准备执行任务。但是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野狼来袭,对于这么大规模的袭击,胡志高心中也没有谱,他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能顺利的回来。

  胡志高摸了摸丽萨的小脸,笑道:“丽萨,你躲到地下堡垒里,等我回来。”

  地下堡垒是胡志高来到牧场后,看出了这个牧场靠近荒漠,充满了危险,建议丽萨修建的。通天阁小说

  和墨子科技的地下堡垒有点相似,但是规模却小了许多,位于地下三米,里面配备有食物和水,可以够两个人生活一周。

  “志高,这一次有足足一千头野狼,咱们一定扛不住,要不然,你也跟我一起,躲在地下室里吧。”丽萨的眼神中满是担忧。

  胡志高摇了摇头。

  他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打算,但是失去了他的领导,那些牛仔们一定不是狼群的对手,只能残忍地被屠杀。

  这些牛仔虽然只是胡志高花钱雇佣来的工人,但是经过这么天相处,就相当于胡志高的朋友。

  让朋友去送死,这种事情,胡志高做不到。

  “对不起丽萨,你知道,我不是那种苟且偷生的人。”

  说完,胡志高咬了咬牙,躲开丽萨的目光,把来复枪扛在身上,迎着寒风,大步向大门外走去。

  丽萨看着胡志高渐渐隐没在黑暗中的背影,既有些担心,心里又有点慰藉。

  她当初看中胡志高,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有担当,在危机时刻可以挺身而出,当灾难来临时,他能够顶天立地。

  “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丽萨说完这句话,转身向别墅的地下堡垒走去。她要活着等胡志高回来。

  ...

  牧场大门口。

  “大家伙,上马,跟我走!”

  胡志高挎上一匹枣红大门,拉着缰绳,高声吼道。

  那些牛仔们也早就把各自的‘战马’牵了出来,听到明亮,整齐划一地上了战马。

  在北美洲西部的牧场中,马匹是最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为这里地广人稀,并没有道路,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沟渠,只有战马可以在这种恶劣环境下使用。

  “哒哒哒哒!”

  在胡志高的带领下,牛仔们在黑夜中急速向牧场边缘奔去。

  ....

  此时。

  牧场边缘的树林中,一双双油绿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恐怖。

  其中一双油绿眼睛的主人身材格外高大,别的野狼的身躯有小牛犊那么大,这一只野狼则堪比一只大水牛。

  它只有一只眼睛,眼眶上满是白色脓状污垢,渗出点点血丝,张开嘴巴,一颗颗白色牙齿阴森可怕,嘴角时刻挂着浓稠唾液,浑身散发着血腥气息。

  它就是这个野狼群的狼王。

  在荒漠中,存在数百个野狼群,野狼们很有领地意识,每一个狼群都有自己的领地,它们只能捕捉领地内的兔子,老鼠。由于今天的气候格外恶劣,夏季的时候长达三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那些兔子,老鼠等小动物大量死亡,等到了冬季,荒漠中一片萧肃,野狼们翻遍领地,也找不到一点食物。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开始了,狼群之间开始了一场血腥残杀,胜利者不但可以获取领地,还能获得食物,那些食物就是野狼的尸体。

  独眼狼王是一个智商非常高的狼王,它自认为无法抵挡其他狼群的攻击,于是干脆领着野狼们从荒漠里走了出来。在它看来,与其苦苦守在那个贫瘠的荒漠中,还不如直接进攻人类领地。这肥美的牧场中又那么多大牲口,还有清洁水源,如果把领地占领了,那么狼群一定会大大扩大,到时候,它要带领野狼大军杀回狼群中,统一荒漠。

  “嗷嗷!”

  独眼狼王已经看到了牧场别墅昏黄的灯光,仰着脖子,炸起毛,发出一声长啸。

  “嗷嗷..嗷嗷..嗷嗷..“

  它身边那些野狼也都兴奋了起来,它们虽然没有独眼狼王那样志向远大,但是对于大牲畜的味道,早就垂涎三尺。

  不过,往日受限于荒漠野狼和人类达成的默契,不能随意进攻牧场,只能在那个艰苦的荒漠中苦苦挣扎,现在有机会出现在牧场中,它们的心情别提多激动了。

  进攻时机已到,独眼狼王觉得自己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它迈开四肢,在草丛里奔驰起来,而他身边那些野狼也都兴奋得呜呜直叫,跟在它后面。

  ...

  这时候,胡志高已经领着牛仔们赶了过来,听到寒风中传来的野狼嚎叫声。

  “大家先停下,野狼也上来了!”

  胡志高,举起手,命令牛仔们停下。

  “大家举起武器,暂时关掉头上的射灯,打那些野狼一个出其不意。”

  牛仔们闻言,连忙关掉灯,举起各种枪支,对准漆黑的远方。

  荒漠野狼不但力量强大,速度快,而且它们还很狡猾,如果被野狼们发现有人在这里埋伏,它们一定会调转方向,从侧面发动攻击,那样的话,造成的危害就大了。

  所有人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胡志高甚至能听到寒风中传来的野狼爪子肉垫触及石块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肃杀的气息。

  生与死只在一瞬间。

  渐渐地,一双象征着死亡的油绿眼睛在黑暗中浮现出来。

  然后是两双,三双...最后是无数双。

  所有人的心情在这段时间都紧张起来,在以往他们面对几只偶尔逃窜到牧区的野狼,尚且会付出很大的代价,这一次竟然有这么多只野狼同时出现,让他们不得不担心。

  胡志高却有点兴奋。

  看来野狼这一次是倾巢出动了!

  丽萨虽然日常经营牧场没有任何问题,也会使用各种武器,毕竟只是一个弱女子,压根不是这些野狼的对手。

  这一次如果能把它们都留在这里的话,自己即使离开牧场,也能放下心来。

  胡志高举起来复枪,瞄准那双最明亮的眼睛,他知道对于野狼来说,体格越健壮,爪牙越锋利,眼睛就越明亮。

  而这种野狼往往是狼群中的狼王。

  胡志高在加入墨子科技后,像所有的正式员工一样,也接受过专业的训练。这些训练不但有枪支,爆破,还有驾驶直升机,驾驶飞机等意想不到的科目。当时,胡志高还心生疑惑,我只是一个科学家,用得着练习枪支,驾驶飞机吗?

  但是,他现在却很庆幸,因为当年负责枪支训练的教官,是一位金牌狙击手,他能够在一千米外,用狙击枪直接命中敌人的正脑门。

  当然,胡志高现在没有狙击枪,只有一把来复枪,不过野狼的距离也只有不到五百米。

  胡志高觉得自己已经能够闻到了野狼身上的嗅臭味。

  就是现在!

  轻轻扣动扳机,随着一声闷响,正在奔驰的野狼应声而倒。

  “狼王伏诛!”

  “天啊,狼王被老板一枪干掉了!”

  “啧啧,老板大气,老板威武!”

  “兄弟们,上啊,我们一定能把狼群消灭掉!”

  ...

  看到那只灯泡般的眼睛消失在黑暗中,所有的牛仔的精神都振奋起来,他们心中的恐惧此时已经荡然无存,举起枪支对准狼群猛烈地射击起来。

  “砰!砰!砰!”

  激烈的枪声划破寂静夜空。

  那些野狼们在狼王死亡的时候,已经胆战心惊了,那可是狼王,可以一口咬死一只野狼的狠角色,竟然被人类的武器撂倒了。

  现在又看到黑夜里火光四射。

  这些野狼停下脚步,对视一眼,扭头就向后面跑去。他们虽然畏惧荒漠中的其他狼群,但是更加害怕那个可以一枪撂倒狼王的男人。

  ...

  看到野狼们开始逃窜,胡志高不觉得松了一口气,他的脊梁已经被汗水打湿,感觉到一阵凉意。

  其实,刚才,他对于能够一枪命中野狼王,完全没有一点信心,因为他毕竟不是专业的狙击手。

  胡志高已经做好了和野狼展开肉搏战的心里打算。

  现在好了,两军相遇勇者胜,任何一方一旦开始溃败,那么局势将呈现出一面倒的局势。

  牛仔们不停扣动扳机,野狼们明明可以转身用利爪和牙齿撕破牛仔们的喉咙,却一个劲的逃窜。

  牛仔们的枪法虽然远远不如胡志高,但是野狼们因为恐慌,忘记了躲闪,不一会,大量野狼就倒在了地上。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气息。

  胡志高看到这种情形,心中大喜过望。他原本只是打算把这些野狼赶跑,守住牧场,但是现在心中突兀地产生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也许能够趁着这次机会,把狼群全部消灭掉。

  于是,胡志高大吼一声:“兄弟们,大家上,为了以前那些丧生在野狼手中的兄弟们报仇。”

  野狼是牧场最大的灾难,每年都有不少野狼偷偷从荒漠中溜出来,袭击牧场。所以每个牧场都有牛仔丧生在野狼之手。

  牛仔们对野狼身份痛恨,在往日看到野狼只能躲起来,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于是他们心中生出莫名的勇气,抽打胯.下的战马,飞速向野狼冲去。

  “砰!砰!砰!”

  寂静的黑夜里,枪声四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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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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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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