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辉煌的篝火照亮整个牧场。
木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不时蹦出些许火星。
鲜红火焰,舔舐烤肉架上的狼肉,鲜红的狼肉表面滋滋冒油,空气中顿时弥漫着诱人的肉香味。
十多个牧场的上百名牛仔围着篝火,伴随着劲爆的舞蹈,跳着西部牧场独特的舞蹈。
这种舞蹈极为奔放,把男男女女的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一时间,清冷的牧场变得和大城市的迪厅一样热闹。那些年轻男女也趁着这个机会眉目传情,看对眼的那几位已经约好了等下子去旁边的小山坡上敞开心怀的聊一聊天。
胡志高坐在椅子上,喝着饮料,淡然的看着这一幕,也许从明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和这种日子告别了,心中陡然升起几分不舍。
说实在话,在胡志高刚来到西部牧场的时候,也极为不适应,因为这里相当荒凉,漫天遍野的牧草,漫天遍野的牛羊,那些牛仔都是胡子拉碴,说起话来匪里匪气,就连被认为是牧场最终最高级房屋的别墅,也只不过和华夏的乡村别墅差不多,更让胡志高苦恼的是,这里由于地处偏远,网络十分不好,断断续续,胡志高想和国内的朋友聊几句,都没有办法。这里就和与世隔绝的荒村差不多。
但是半年后,当胡志高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花大价钱专门购买了墨子科技的卫星网络服务后,他觉得这里还不错。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像是野蛮人的牛仔,其实大都心地纯善,只是被北美洲的恶劣环境影响,才不得不干出为非作歹的事情。牛仔们大多数是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比外界那些擅长勾心斗角的人好多了。
...
丽萨和克丽丝分别搬来了一把椅子坐在胡志高身旁。当然,对于克丽丝,丽萨是一百个看不惯,她恨不得马上就把克丽丝赶走,但是,克丽丝大老远来救援牧场,这种表现让她成为了牧场尊贵的客人。丽萨是一个识大体的人,她知道这样做,会让胡志高很难堪,所以只能咬了咬牙,把这种心思放在肚子里。
克丽丝原来脸皮很薄,如果换成是别的地方,肯定已经骑上马返回牧场了,但是丽萨的表现让她心里充满了斗志。
克丽丝挥了挥手,正在旁边伺候的保姆立刻从车队的车厢中端出一瓶葡萄酒和两个高脚杯。
“这是我们胡克牧场珍藏的葡萄酒,名为路易十六,在地窖里储存了百年之久,今天我特意带来和你分享。”
路易十六可谓是世界上最知名的葡萄酒之一,曾经在欧洲贵族圈内风靡一时,后来随着时间的发展,路易十六的数量越来越少,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仿冒产品,这才让路易十六的口碑变得远不如以前。
不过。
看着那瓶葡萄酒上贴着的陈旧标签和瓶口的金丝封县,胡志高自然知道这瓶葡萄酒必然是真品。他虽然不喜欢喝酒,不过在闲暇之时也会品尝一下葡萄酒,为平凡的生活增添几分乐趣。
“这怎么好意思,这瓶酒这么贵,你还是带回去吧,我们牧场有自制的葡萄酒。”
说着,胡志高就想找人把自制的葡萄酒端出来。
克丽丝却已经把起盖器伸进了红酒瓶中,淡淡一笑:“自制的葡萄酒怎么比得过这来自百年前法兰西的葡萄酒,今天你凭借一己之力打败了野狼,这是一件多么大的喜事啊!”
“砰!”
一声响,葡萄酒瓶完全打开,瓶口冒出淡淡白雾,一股葡萄酒独有的芬芳顿时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
旁边坐着的那些牧场主此时也都被酒香味吸引了过来,纷纷投来贪婪的目光。
在西部牧场中,有一项古老的习俗,那就是每到秋季葡萄成熟的时候,每个牧场都要从市场上买来大量的葡萄,放在木桶中让其自然发酵,酿制成葡萄酒,这种自酿的葡萄酒虽然味道中带有苦涩的味道,但是度数却不低,加上价格低廉,很适合为牛仔们解乏。
像路易十六这种葡萄酒,就连牧场主们都没喝过,他们都喉结抖动,却不敢吭声。
因为克丽丝是牧场中有名的火爆脾气,一个不好,就会当场动武,到时候被一个女子暴打,面子自然挂不住。
克丽丝完全没有让他们的意思,用纤细白嫩的手掌拿着葡萄酒瓶,倒了满满一杯子红酒,递到了胡志高面前。
“这一杯酒,献给这个牧场上最勇敢的男人。”
胡志高此时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接吧,旁边的丽萨的脸色已经阴沉得可以拧下水了。不接吧,这个理由完全合理,如果贸然拒绝不但会让克丽丝丢尽脸面,还会让人认为他胡志高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
犹豫了许久,胡志高在克丽丝期盼的目光中,接过酒杯轻抿一口,然后把酒杯递到了丽萨面前。
“当然,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甘心奉献女人,我之所以能打败野狼,其中有一大部分功劳是丽萨的,所以这杯酒我应该和丽萨一起分享。”
丽萨正在为胡志高接受了克丽丝的敬酒而生气,对于她来说,克丽丝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在挑衅。
她的心里顿时升起了怒火,眼睛已经变红了。丽萨虽然平时看起来温文而婉,但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女人,有几个会任人欺负。
不过当她看到胡志高竟然把酒杯递到了自己面前,心中那股怒火顿时被大水剿灭,顺便像是炎炎夏日吃了冰激凌一样舒爽。
“呵呵,还是我家胡志高体贴,有了这么一位老公,我整天生活在幸福中。”丽萨接过酒杯,手腕一抖,甘甜的葡萄酒流进嘴巴中。
克丽丝在旁边看得只能干瞪眼,她有心出言讽刺两句,可是却没有任何理由,人家是领了证的合法夫妻,秀一秀恩爱,也轮不到外人在旁边叽叽歪歪。
一旁那些农场主都露出古怪的神情,他们看到克丽丝吃瘪,本想嘲笑一番,可是又想到这个克丽丝的脾气相当火爆,正怕被无缘无故的殃及,只能闭紧嘴巴。
这个时候,烤肉架上的狼肉已经烤熟了,那些女工们从厨房内取来刀叉和碗盘。
当然,在西部牧场,所谓的碗盘只是一张相对完整的蓖麻叶子。
冒着油光,飘着白雾的狼肉被锋利的小刀切割下来,放在蓖麻叶子上,肉块的褐色和叶子的碧绿映衬在一起,看上去更加诱人。
有不少牛仔的嘴角已经流下粘稠状透明液体,如果在以往,性格暴躁的他们早就一拥而上,把狼肉抢光了,但是现在分肉的是丽萨,他们呢看到胡志高挂着笑容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都心中一凛,不敢说一句话。对于胡志高他们可是非常了解,虽然平日里面带笑容,说起话来非常还听,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好好先生,实际上却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
在胡志高刚来牧场的时候,有一个桀骜不驯的牛仔曾数次挑衅胡志高,有一次甚至故意违抗胡志高的命令,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就当作没看到一样。
那些牛仔们看到这一幕,都觉得胡志高是一个软蛋,顿时放下心来,毕竟没有多少人希望遇到一个严厉的老板。
只是让他们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在一个清晨,一位外出采集野果的牛仔突然在距离牧场二十里的小山坡下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表面遍布伤口,没有一块肉是完整的,鲜血淋淋,看上去甚是吓人。
那牛仔凑到尸体面前仔细一看,发现这家伙赫然是那位曾经挑衅过胡志高的牛仔。
一个牛仔为何会在大半夜出现在二十多里的小山坡下,很明显是有人杀了他之后,又把尸体搬运来了。
那个人又是谁?所有人都心里很快就有了答案,大家从此以后看向胡志高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
篝火旁,丽萨拿着锋利小刀,不停的给牛仔们分割狼肉。牛仔人数很多,不一会,她的手腕已经酸疼,有点疲惫了,不归丽萨并没有让别人代替她,因为她知道分配食物是牧场女主人才能享受到荣耀。sttgxcl.com
很快,所有的牛仔都分配到了烤狼肉,他们把盘子高高举起,大声欢呼。
“谢谢胡志高老板的恩赐,您的大度就像是明日的阳光,让我们沐浴在温暖光辉中。”
“胡老板是我们牧场最好的老板,他就像我们亲爱的父亲一样。”
“克瑞斯,你的父亲不是个烂酒鬼吗,从小就抛弃你,最后死在了烂水沟里,你这样说,是不是想诅咒我们老板?”
“我……我……真没那个意思,那这样吧,老板就是我爷爷总行了吧。我爷爷可是小镇的牧师,深受镇民们的热爱,是最接近上帝的人。”
“哈哈哈哈哈……”
喷香的烤狼肉,让这些牛仔们的心情大好,他们大口吃着肉,大口喝着葡萄酒,同时心中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一个念头,那就是将来一定要在牧场好好工作,报答胡志高的恩情。
在胡志高牧场,那些牛仔们或多或少的都受到过胡志高的恩情。比如叶赫那拉·思仁,他前年的一天深夜,突然肚子很疼,牧场的二把刀医生简单诊治后,发现他是急性阑尾炎,听到这个名字,所有牛仔的脸都白了,看向叶赫那拉·思仁的眼神中充满了同情。
急性阑尾炎本身是一个小病,在华夏只需要动一个小手术,住院一周,就能够治愈,总共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对牧场这些牛仔们来说吧,急性阑尾炎就像是绝症,原因很简单,急性阑尾炎在北美洲的医治需要几十万美元,当然,如果有医保的话可以便宜很多,但是这些牛仔本身就是身背案子,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压根没有办法拥有医保。
在以前,牧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把生病的牛仔扔在一间黑乎乎的屋子里,然后送给他一瓶酒,让他在酩汀大醉只能怪孤独的走向死亡。
毕竟没有医保治疗阑尾炎需要几十万美元,牛仔就像是消耗品,压根不值得花这么多钱。
但是。
胡志高却在众牛仔的诧异目光中,开了他那辆豪华越野车过来,让牛仔们把叶赫那拉·思仁抱上车,驱车两百多公里,把他送进了附近最有名的医院,并预付了二十万美元的医疗费。
当胡志高满脸疲惫的回来时,看到所有的牛仔都站着寒风中,头发沾满寒霜的等他回来。
面对牛仔们的疑惑,胡志高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和几十万美元相比,我还是认为你们的命更加重要一些。”
这一句平淡的话,让所有牛仔心中都产生了一种难以描述的感动。毕竟在以往,他们只是牧场主用来赚钱的工具,牧场主也不会管他们的死活。
比如维克托·埃尔姆,他是一个倒霉蛋,十足的倒霉蛋。
五年前,维克托·埃尔姆在路过一个抢劫案现场的时候,无意中抱着看热闹的心理凑了过去,结果就被人误认为是劫匪,抓到了官府。
本来经过一番查证,官府已经确定维克托·埃尔姆没有任何犯罪证据,也没有犯罪动机,应该立刻把他放了,并且赔偿一大笔钱。可是劫案的犯人迟迟没有抓到,上面承受了不少来自民众的压力,他们简单的商议后,决定将错就错,让维克托·埃尔姆当替罪羊。
就这样维克托·埃尔姆从一个无辜的路人,变成了一个罪犯,被送往北美洲最大的监狱里,那个监狱里关押的都是一些臭名昭著的恶人,维克托·埃尔姆知道自己进去之后,再也无法活着出来,于是在路上趁着囚车遭遇事故,他狠下心打晕了一个看守后,逃跑了。
维克托·埃尔姆知道北美洲官府一定会追捕他,所以一路风餐露宿,跑到了西部地区,最终蓬头垢面的出现在了胡志高牧场中。
很快,他就被牧场的牛仔们发现了,被送到了胡志高面前。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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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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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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