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这个任务事关重大,我一定要去执行!”

  面对丽萨的质疑,胡志高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墨子科技对他来说恩深似海,十年前,他就已经随着丽萨来到北美洲就已经辜负墨子科技一次了。

  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让墨子科技失望,要不然,就算他那个远在华夏的老爹也不会饶了他。

  丽萨看到胡志高坚决的态度,心中一叹,因为她知道胡志高虽然看上去瘦瘦弱弱,很是腼腆,并且平日里也不怎么说话,其实是一个极有主意的人。一旦他决定的事情,一向无法更改。这一点曾让丽萨很是苦恼,不过后来也想明白了,当年,她不就是因为这个看上了胡志高吗?

  丽萨知道自己的劝说也没有用,坐起身握着胡志高的手,双眼紧盯他的眼睛,情真意切的说道:“志高,我也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也不阻拦你,但是你在外面一定要好好的保重自己,万事千万要小心。”

  胡志高看到丽萨没有再阻拦,欣慰的点点头:“放心吧,你知道的,我这些年在咱们牧场,也经过专业的搏击训练,平常人压根无法近身。”

  “嗯嗯。等你回来,咱们就去医院做一次全面检查,如果真是不行的话,现在人工技术很发达,咱们一定要生个小宝宝,然后一家人幸幸福福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好,丽萨,我答应你。”

  胡志高伸手抚摸丽萨秀美的长发,重重点头,他对丽萨的表现很是满意。

  作为一个男人,在外面艰苦奋斗,为的无非就是回到家后,可以老婆孩子热炕头。

  两人又闲聊一阵,丽萨似乎有说不完的话,但是想到胡志高明天就要出去执行任务,一定要好好保存体力,丽萨强忍住内心的渴望,关掉灯,睡觉。

  ...

  清晨。

  温暖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胡志高的脸上,他朦朦胧胧的睁开眼,伸手一摸,旁边空空如也,丽萨不知道什么时间,已经起床了。

  胡志高穿上衣服,来到客厅。

  餐桌上已经摆满了食物,煎蛋,煎豆腐,干煸四季豆...都是胡志高平时爱吃的菜。

  不过大清早就吃这么丰盛,有点奢侈啊。

  看来,丽萨一定是很早就起床来准备这些食物了,胡志高刚拉开一张椅子坐在上面,丽萨就端着两杯豆浆走了过来。

  “起床了,志高,这些菜怎么样?”

  “很好,色香味俱全,比大饭店的厨子也不弱。”

  胡志高抿了抿嘴唇,一脸陶醉,这些菜一看就是经过精心准备的。

  丽萨把豆浆摆在胡志高面前,又返回厨房拿出两个杂面馒头。

  在北美洲,居民们几乎不吃馒头,而是喜欢使用吐司机做吐司,但是胡志高身为华夏人,十分不喜欢吃那种带着淡淡甜味的吐司。

  在他看来,吐司缺少了馒头独有的劲道。可是馒头只有大城市里的大超市中才有得卖。

  为了胡志高,丽萨决定学习做馒头,当然,由于没有经验,从来没有做过馒头,她最开始做的馒头,总是歪歪扭扭的,并且吃起来就像是啃木头一般。就是这样的馒头,胡志高还是用自己尖锐的牙齿,一点点的咬下来,吞到了肚子里。好在,丽萨经过上百次的实际操作后,终于学会了如何做馒头。通天阁小说

  两人相对而坐,默默无言,吃完了这顿丰盛的早餐。

  这个时候,早有牛仔把胡志高的越野车加满油,开了过来。

  这是到了分别的时刻。

  丽萨原本以为自己能够面对这种场面,但是现在眼眶却瞬间红润起来,她的心里酸楚楚的,但是知道自己一旦表现出软弱的样子,一定会让胡志高担心,到时候,胡志高执行任务的时候,说不定会因此分心。

  那么将来的任务,说不定会失败,而胡志高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思虑至此,丽萨转过身偷偷抹去泪水,挤出一个笑脸,走过去帮胡志高正了正衣角,笑道:“志高,一路保证,我在家里等着你!”

  丽萨的表情压根瞒不过胡志高,不过胡志高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言语,因为现在对于胡志高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完成任务,其他的事情可以以后再说。

  就这样胡志高在丽萨的目送中,离开了牧场,当丽萨从观后镜中消失,胡志高这才算松了一口气。

  西部草原很大,足足几百公里,胡志高开着越野车,直到天蒙蒙黑,才算是来到一个小镇上。

  这个小镇位于草原边缘,算是草原与附近城市的中转站,所以小镇上往来的人大都是附近牧场来采购物资或者出售牲口的牛仔。

  这些牛仔生性暴躁,一言不合就会拔枪相对,所以小镇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冲突。

  今天也不例外。

  胡志高离老远,就看到两个身穿皮衣的牛仔在街道上互殴了起来,旁边还有人在拍手叫好。

  看到这幅场面,胡志高不由皱起眉头,因为对于这些牛仔来说,面子大于一切,如果没有人阻拦的话,最终他们会掏出左轮手枪,想一次对射。

  当然,牧场的牛仔们也有其他的重武器,但是最常携带的就是左轮手枪,唯一的原因就是这种手枪体积小,重量轻,很方便随身携带。

  胡志高本不想多管闲事,不过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牛仔就因为一句拌嘴的话,而丧生。通常,在别的地方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直接拨打电话,报告给官府,让官府派人来解决纠纷。

  但是这里是牧区,官府的势力十分薄弱,镇上也有官府的保卫人员,但是在他们看来,牧场的牛仔们都是人渣,都是一些不值得拯救的人,所以即使接到电话,也绝对不会出面。

  胡志高踩下油门,直接把吉普车开到两人中间。

  这时候,两个牛仔已经掏出了左轮手枪,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正准备对射,看到吉普车出现,都愣了一下。

  旋即他们就明白过来,这是有人要砸场子,顿时愤怒无比,就想举起左轮手枪对准吉普车开枪。

  胡志高拉开车门,在乌黑枪口的瞄准中,神情坦然的跳下车。

  “是胡志高大佬!”

  “天啊,赶紧放下枪!”

  两个牛仔连忙放下左轮手枪,脸上堆满笑容地走过来。

  “胡老板,您今天怎么有空来到小镇上。”

  胡志高没有回答,而是用锐利目光盯在牛仔的脸上,冷声说道:“我以前怎么交代你们的,身为牛仔,你们虽然处于世界的对底层,但是也不能这样自暴自弃,一言不合就开枪,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绝对是沙雕行为!”

  两个牛仔的脸色由白变红,最后变黑。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怒怼他们,他们早就扣动扳机,把对方射成筛子,但是对方可是志高牧场的胡老板。在整个西部地区,胡志高是所有牛仔敬佩的对象,倒不是说因为胡志高的功夫高强,而是他心地善良,为人公正。各个牧场的牛仔们或多或少都受到过胡志高的恩惠,这样就导致一个奇怪的局面,曾经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在不小心私下偷骂胡志高后,被路过的牛仔狂扁了一顿。

  胡志高当然也知道这些年轻人都是暴脾气,也不再多说,只是点了点头:“既然你们已经意识到错误了,现在就赶紧回去吧,记住,以后千万不要再一言不合就把枪支掏出来。”

  “是..是..我们回去一定好好反省!”两个牛仔听到这话,连忙点头称是,把手枪往口袋里一踹,钻出人群。

  这时候,围观的人们非但没有为看不到血腥场面而失望,反而纷纷热烈鼓掌,对于他们来说,胡志高的这种行为,有力的保证了西部牧场的安稳。

  “胡老板的话说得很对,咱们虽然是穷人,但也不是畜生,咱们要有尊严的活着,不能像那些牲口一样,到处惹事。”

  “胡老板干得棒极了!”

  “咱们西部牧场有了胡老板,真是一大幸运!”

  ...

  面对这些赞誉,胡志高摆了摆手,钻进吉普车里。向位于小镇中心的汽车旅馆驶去。

  由于地处偏僻,在小镇上,没有专门用来接待游客的星级旅店,只有一栋两层小楼的破旅馆。

  专门用来接待外来购买牲畜的客人,至于那些牛仔,他们压根没有钱住旅馆。

  当然,由于条件简陋,住宿费也不贵,一个晚上只有不到两美元,但是旅馆的老板以撒·雷吉纳尔多却靠着这个小旅馆,成为了小镇上最富裕的人,一点都不次于其他牧场主。

  原因很简单,虽然住宿只要两美元,但是旅馆同时提供额外的洗澡服务,洗一次澡足足一百美元。那些外地客商长途跋涉来到这里,一路上一定寂寞无比,所以面对以撒·雷吉纳尔多的热情推销,自然不会拒绝。

  当然,这一百美元洗澡的费用,并不是以撒·雷吉纳尔多自己一个人落了,他还要给搓澡女工分二十美元。不过,要知道,以撒·雷吉纳尔多付出的只是一个房间,和一张嘴,这种生意完全是无本暴利。

  所以,以撒·雷吉纳尔多最大的爱好,就是在街口摆上桌椅板凳,沏上一杯咖啡,坐在那里眺望远方,期待着外地客商的到来。毕竟那些客商对他来说,就像是行走的钱袋子。

  这不,今天以撒·雷吉纳尔多刚喝完一杯咖啡,看没有客人光顾,正准备回去休息,就看到远处有一辆吉普车疾驰而来。

  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这是有客人上门了!

  以撒·雷吉纳尔多心中开始盘算,到底派那个洗澡女工去帮助客人。

  不过当吉普车停在他面前,他看到从吉普车上下来的男人时,顿时愣在原地了,这个男人明显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客户。

  从吉普车上下来的正是胡志高,他把大墨镜往鼻梁上一架,走到以撒·雷吉纳尔多面前,笑道:“怎么样,老朋友,不欢迎我?”

  以撒·雷吉纳尔多连忙站起身,尴尬的笑了笑:“怎么会不欢迎呢,胡老板能够光临,我这个小旅馆真的是蓬荜生辉啊!”

  胡志高冷笑道:“只要你不在我早餐里下毒就可以了!”

  以撒·雷吉纳尔多吓得浑身打一个哆嗦:“这怎么可能呢,我如果这样做,那整个牧场的人,岂不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了。”

  如果有人在旁边,听到两人的对话,一定会认为两人之间有仇,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两人也确实有仇。

  两年前,以撒·雷吉纳尔多从大城市考察市场回来,突然想到一个宏伟的计划,他要为牧场提供外卖服务。

  他只得,那些牛仔们看着贫穷,但是一旦发了薪水,那也是一大笔钱。

  可是以撒·雷吉纳尔多的第一次外卖行动,就被胡志高带人拦了下来,面对胡志高的斥责,以撒·雷吉纳尔多只能灰溜溜的回到小镇上。当然,他对胡志高也是心怀怨恨,想找机会报复胡志高,但是他知道胡志高在小镇上很有声望,一旦动了胡志高,肯定会引来全西部地区的围攻,只能把这个想法放在心里。

  胡志高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大摇大摆的入住汽车旅馆。

  在简单的小旅馆住宿了一个晚上后,胡志高付了钱,开着吉普车,直接向新约市而去。

  此时,在新约市的飞机场。

  一个身穿校服的消瘦少年拎着一个书包,走出机场,他看着机场外面熙熙攘攘的人民,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慌乱。

  他的名字叫做多姆纳尔·伯恩,代号初中生,他的实际身份也是初中生,不过是一个精通爆破的初中生。

  多姆纳尔·伯恩出身于一个矿工世家,从小在矿区长大,对于那种能够一下子把整座大山炸开的神奇事物很感兴趣,所以他长大后,没有继承祖业,在大山里挖矿,而是开始研究各种炸药。

  多姆纳尔·伯恩配置的炸药威力巨大无比,并且可靠性很高,很快就受到了黑市的欢迎,这也让多姆纳尔·伯恩赚到第一桶金,同时也为了他惹来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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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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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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