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我比崇祯大一岁小说 > 第九十一章:来了两个
  李东家指着杨士虎问李思恩:“难道他熟悉那些地方?”

  李思恩点头道:“他家是军户,户籍就是大安口那一带,以前还在龙井关驻防过一段时间,当然熟悉那一带的地形。”

  李东家哈哈大笑道:“这就是得来全不费工夫,黄百户,向导就是他了,你还满意否?”

  黄毅刚要说话,那杨士虎先开口道:“小的知道做这个向导也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小的要求先拿一半银子。”

  “没问题!银子这就给,你做得到明天早上就跟我们走吗?”

  “我也没问题!”

  黄毅想了想明朝末年绝大多数明军的一贯作风,道:“我丑话说前头,我不要求你这个做向导的参加战斗,但是在遭遇敌人之时,你不可以望风而逃。”

  “大人,您这就有点小瞧人了,只要您不跑,小的肯定不先跑。”

  “我干嘛要跑?我们是主动去找后金军的晦气,最起码砍够十级金钱鼠尾才撤退。”

  “呵呵!……”杨士虎没说啥,干笑几声。

  他是个老兵油子,听过太多文官武将的漂亮话,根本不相信。

  反正他早就想好了,到了大安口那一带,处处小心,发现不对劲,肯定不拼命,立刻逃之夭夭。

  李东家看看天色不早,道:“大家都没问题那就好办了,李掌柜,让人张罗些酒菜,咱们提前为黄百户和耿公子贺!”

  事儿谈妥了,大家一身轻松,都乐滋滋坐下来推杯换盏。

  黄毅的麾下自有伙计们安排晚饭。

  杨士虎拿到手十五两银子后急急忙忙回去了。

  应该是明天早上就出发时间急迫,他家里要安排一下。

  有了九十七级真鞑子脑袋到手,担惊受怕了接近两个月的耿章光、耿章华心情特好。

  他俩频频主动举杯敬酒,耿章华还拿起酒壶替黄毅斟酒。

  中国人有个特性,喝多了不是载歌载舞,而是吹牛逼。

  耿章华年轻没有城府,他只知道黄毅跟他年纪相仿,殊不知黄毅其实是年轻的外表,天命之年的内心。

  他居然跟黄毅这个以前都是喝五十三度以上高度酒的海量拼酒,把自己喝得舌头都大了。

  此时的他豪情万丈,拍着胸脯扬言,他习得兵法,开得强弓,骑得烈马,一身武艺。

  黄毅也喝了不少,说话有点随便了,顺口道:

  “吹牛逼谁不会,现在的关内京畿之地到处是后金军,耿公子真的这么厉害,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砍几个建奴或者鞑子。”

  李维达的酒也多了,没有控制好情绪,见耿章华吹牛被黄毅信口一句呛住了,忍俊不禁笑出了声。

  耿章华顿时面红耳赤,他为了证明自己没吹牛,居然要求跟着黄毅去打后金军。

  打游击最需要麾下如臂使指,哪能带上一个公子哥?

  黄毅当然一口拒绝。

  然喝多了的人是不可理喻的。

  耿章华坚决要去,甚至于不听耿章光这个大哥的劝阻。

  最后居然借着酒劲拔出佩剑横在脖子上扬言,如果兄长不肯他跟着去杀后金军,他就自刎当场。

  这事儿闹的!

  李维达觉得耿章华是在发酒疯,越是不肯他越是闹得凶,连忙朝黄毅、耿章光使眼色,然后大声道:

  “我觉得章华老弟一身本事,完全可以跟着黄百户去跟后金军干仗。”

  黄毅会意,只好附和道:“去杀奴,肯定是敢战之士越多越好,耿公子不怕危险愿意一起去,我当然欢迎!”

  耿章光也假意点头道:“我答应了,你赶紧收起佩剑敬酒谢黄百户愿意带上你。”

  见大家都同意了,耿章华不闹了,摇摇晃晃举起酒杯敬酒。

  然后黄毅回敬,接下来李维达又和耿章华连干三杯,说是为耿章华壮行色!

  耿章华喝多了,而越是喝多了的人越豪爽,不仅仅来者不拒,还要酒喝,不给,他还会跟你发飙。

  最后耿章华吐得昏天黑地醉得不省人事,是由四个家丁抬回去的。

  临走时耿章光告诉黄毅,回去后会把耿章华交给弟媳,并且会把这件事禀告母亲。

  黄毅笑了,有媳妇和娘管着,小耿明天恐怕连门都出不了。

  明天就要踏上征途,黄毅的脑海里把带出来的麾下都过了一遍。

  智、勇、双、全、章东、毕大喜、虎啸川兄弟俩……

  现如今手底下的敢战、能战之兵应该有一百多。

  去蓟镇边墙外伏击建奴,兵不在多而在精。

  黄毅准备挑选三十五个或是战斗技能突出或是聪明机灵的战士带上。

  其余的人依旧是负责运输粮食和物资回根据地。

  第二天杨士虎一大早就来了,收拾得蛮精神。

  他没有铁甲,外穿皮甲内衬棉甲,背着一张步弓和插满三十支羽箭的箭插。

  他的武器是一柄二十斤出头的斩马刀。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跟着一个膀大腰圆身高不低于一米八的汉子。通天阁小说

  这个虬髯大汉是杨士虎的结拜兄弟,名叫柳传宗,二十三岁,也是个夜不收,手里拿着的武器有点特别。

  这种叫做“夹刀棒”的武器可能是明军特有,柳传宗手里的应该还是特制的,比制式武器还要粗大,恐怕不低于四十斤。

  昨天得知杨士虎得了个赚大钱的活儿,问清楚了是去干什么后,柳传宗开始想入非非。

  他十五岁就在军队里混,这八年来驻防过的地方真不少,从蓟镇长城到宣大边墙,没有他不熟的地儿。

  他决定跟着杨士虎来看看,他也想当向导,渴望一天能挣一两银子。

  杨士虎不能肯定黄毅舍得花六十两银子雇佣两个向导,只承诺试试看,如果人家黄百户不同意就作罢!

  而这个柳传宗志在必得,杨士虎刚刚引荐完,他就迫不及待道:

  “黄大人,小的弓马娴熟,您如果肯带上小的,小的不仅仅能当向导,还能协助大人跟东奴、鞑子厮杀!”

  黄毅见此人孔武有力的样子,心里喜欢,听他说话的口气,似乎有些自大,决定逗一逗他。

  “你瞧上去应该很能打啊!不知道力气大不大?”

  “小的就是凭力气吃饭,军中少有士卒力气大过小的。”

  “是吗!要不这样,咱们俩来掰腕子试试手劲,你如果赢了就跟我们走,报酬还再加三十两银子。”

  柳传宗对自己有信心,见黄毅如此说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讪笑道:“这样不好吧!”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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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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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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