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布兰迪睁开双眼时,夏日的晨光已经穿过营地周围的密林枝丫间的空隙,在营地的空地上绘出摇曳的光影。
从因为昨日阴雨而略微发潮的床铺上爬起,布兰迪来到自己住所的另一边,那个位置正对着营地视野最开阔的地方,极目远眺,可以看见奔流不息的达科他河与远处起伏的山峦。
此时,正是晨雾弥漫的时刻,由于昨日的阴雨残留下来的潮湿空气,使得今日的雾气尤其浓厚,哪怕是已经普照大地的早晨阳光也没法立刻驱散他们,只能在缭绕的雾气中留下清晰的光路。
这样的景色对于范德林德帮的其他人而言,也许已经司空见惯,但对于上辈子生长在现代化城市之中,这辈子又只在雪山和小镇里待过的布兰迪来说,确实是难得的奇景。
虽然他很清楚,这种景象的实质在物理学上被称为“丁达尔效应”,但是目睹这种对他而言难得一见的奇景之时,用偏理科的思维未免欠缺了些许常人能直观体会到的浪漫,所以,在这种时候,他总能暂时放下自己大脑中理性的部分,让感性的部分占据主导,他始终认为,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充分感受自然之美。
深深吸入一口山野间清新潮湿的空气,布兰迪简单活动了一下身体上下的关节,便转头离开了那里,准备去喝一杯咖啡当作早餐,印象中,这似乎是几乎所有帮派成员都会有的习惯。
当他来到放置着咖啡壶的炖锅旁边时,还穿着睡衣的莎迪刚好为自己斟满一杯咖啡。
“早上好,布兰迪,”莎迪呡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咖啡,打招呼道,“看来你已经完全恢复了啊。”
“哦,早上好,姐姐,”布兰迪拿起一只没有用过的空杯子,从莎迪手中接过咖啡壶,说,“差不多了,正常行动已经没问题了。”
“叫我莎迪就好了,”莎迪微微一笑,说,“其实我早就想说了,虽然我们确实是姐弟的关系,但总是这样叫,反正我觉得不太自在,你说呢?”
“啊,原来这样称呼会让人觉得不自在吗?”上辈子是独生子女的布兰迪有些疑惑地想着。
不过很快,他选择尊重莎迪的意愿,说:“好吧,莎迪,营地生活怎么样?”
“虽然还是不太习惯,但至少算是过了一段时间的安稳日子,”说到这里,莎迪轻叹一口气,说,“就是每天要么就是洗衣服缝衣服,要么就是帮厨干杂活,实在没意思。”
布兰迪闻言,会心一笑,说:“对你而言,这确实太无聊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莎迪顿了顿,说,“我总觉得这里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待我的方式和态度似乎都有些……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让我觉得不太舒服。”
“我想,也许是你的错觉吧,这里的大家,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以外,应该都是很友善的。”布兰迪说。
“不过,你的感觉确实没错,莎迪,”而在说那句话时,布兰迪心里却是这样想的,“你所感觉到的那种态度,如果放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美国,可能都算是性别歧视了,不过在现在这个时代倒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哪怕是在相比较而言包容性已经非常强的范德林德帮,也在所难免,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像你的丈夫一样将自己和你平等视之。”
这时,莎迪问道:“对了,布兰迪,我记得你今天是要去打猎的对吧?”
“对,待会儿我收拾一下就走。”布兰迪点点头,说。
“能带上我吗?”莎迪压低了声音,说,“我真的很想出去透透气,顺便做一些他们认为只有男人才能做的事情。”
“我是没意见啦,不过,你今天应该也是有别的活要干吧?”布兰迪说。
“不过是帮那个油腻的胖子厨师切菜而已,”莎迪下意识撇了撇嘴,说,“不过我觉得,他今天多半得等你的猎物打回来之后才能动手做饭,你跟他说一声,反正营地里也不缺我这一个。”
“嗯,也好,”布兰迪点点头,说,“我去搞定皮尔逊,武器装备就麻烦你了。”
“小事一桩。”莎迪的情绪似乎因此变得昂扬了不少,连转身离开的步伐都变得轻快了不少。
“嗯,看来她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憋得厉害啊,”布兰迪看着莎迪离开的背影,想,“不过,越早让莎迪展现自己的实力,她就能越早成为帮派的战斗力,同时我也会立刻多一个可用之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想,这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样想着,他已经来到了皮尔逊身边,此时,这位帮派的厨师正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嘿,嘿!”布兰迪用手指轻轻叩击着一旁的桌案。
“嗯?”皮尔逊蓦然回神,见是布兰迪,松了口气,说,“是你啊,怎么了?”
“向你借个人。”布兰迪微笑道。
“借人?”皮尔逊狐疑道,“这种事你不该跟我说啊,去找达奇,你想借谁就借谁。”
“我不是那个意思,”布兰迪说,“今天不是轮到莎迪帮厨吗?我想请你把她借给我。”
“不行。”皮尔逊果断拒绝。
“为什么?”布兰迪没想到皮尔逊拒绝得这么果断。
“你知不知道养活这么多人到底有多难?你觉得我是什么无所不能的神,能独自用一种神奇的方法让营地所有人都吃饱?”皮尔逊语气强硬,“每天都得有人帮厨,这是我和格里姆肖女士一起定下的规矩,她走了,谁来做这件事?”
布兰迪不知道皮尔逊为什么今天这么大火气,不过他猜测,八成是因为他昨天质疑了皮尔逊的厨艺,使得这位厨师大伤自尊心,这才让皮尔逊对他没个好脸色。
虽然不清楚事实跟他的猜测有几分接近,但是,不管怎么说,既然现在确实有求于这家伙,暂时放低一点姿态也是可以的,毕竟都是一个帮派的家人,无所谓什么面子。
“嘿嘿,”布兰迪换上一副近乎讨好的笑容,从兜里掏出两根雪茄烟,一根自己含着,一根则递到皮尔逊嘴边,皮尔逊瞟了眼雪茄,又看了眼布兰迪,接过雪茄,含在嘴里,布兰迪紧接着就在椅子的靠背上划着火柴,先给皮尔逊点上,再给自己点上,说,“你看,你现在没有我打的猎物,就算真的做饭,你也无从下手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阿德勒夫人其实是闲着的,就算是等她回来,再让她帮你干活,不也不会耽误多少事吗?而且,多个人,就多匹马,也能带更多的猎物回来,不是吗?”
皮尔逊深深吸了口雪茄,嘴中悠长的回味让他明白,手里的雪茄是难得的上等货,他又抬头看了眼布兰迪,无奈地摇摇头,笑着说:“好吧,人就借给你,你今天要是带不回像样的猎物,你就等着看我怎么料理你吧。”
布兰迪闻言,笑道:“放心吧,一定不让你失望。”说完便转身向营地外走去,那边,莎迪已经换好了一身干练的短装,手里提着两杆步枪,正在那里等着布兰迪。
“等等。”皮尔逊突然叫住布兰迪。
“怎么了?”布兰迪疑惑回头。
“一根雪茄就把我打发了?我这的人手可没那么廉价啊,”皮尔逊笑着说,“你还得再帮我个忙。”
“好说,”布兰迪闻言,微笑答道,“你说说看是什么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皮尔逊犹豫了片刻,说,“我听帮派里的小伙子们说,你们在瓦伦丁那边喝到了上好的私酒,有这回事吗?”
“没错,上好的香料岛私酒,怎么了?”布兰迪问。
“我不是说一定要你今天就办到哈,不过,等你后面有空了,能不能去一趟镇子,帮我搞点那种私酒?那些混账小子把那酒说得跟百年佳酿一样,我可馋了很久了。”皮尔逊说到这里时,嘴角似乎都要流出口水来。
“我当是什么事呢,”布兰迪随意地笑笑,说,“交给我吧,你很快就能品尝到上好私酒的滋味了。”
皮尔逊闻言,立刻眉开眼笑,说:“那你可得快点儿,我的馋虫可一直在催我呢。”
皮尔逊的请求也提醒了布兰迪,那家存放着相当数量私酒的小酒馆自瓦伦丁保卫战之后,便一直是关门歇业的状态,原因不明,也不见史密斯菲尔德那边有什么收购的意向,着实有些蹊跷。
“不管怎么说,也确实该去看一下,”布兰迪一边往营地外走,一边思考,“如果那里真的还没主的话,现下我手里还有些钱,买下那间小酒馆倒也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是换个身份的事情,只不过,如果这样的话,钱似乎就不太够用了啊……嗯,这事儿还是得再慎重考虑一下。”
“皮尔逊怎么说?”布兰迪一来,莎迪便有些迫不及待地问。
“他答应了,不过,我过两天可能还得去一趟瓦伦丁,算是临时安排吧,”布兰迪从莎迪手中接过一把春田步枪,说,“走吧,现在时候也不早了,我记得这附近就有叉角羚、白尾鹿之类的动物出没。”
“如你所愿,长官。”莎迪翻身骑上自己选好的一匹摩根马,学着美国大兵的强调,略微俏皮地说。
两人两马并行离开营地,沿着铁路线而行。
“咱们怎么走?”莎迪一身干练的牛仔打扮,英姿飒爽,可以明显地感受到,比起这个时代的女人惯常穿的束腰长裙,英姿飒爽的牛仔打扮更适合她。
“沿路绕个弯,去附近的达科他河,”布兰迪一边缓慢行马,一边检查着手中那把春田步枪的各方面细节,说,“无论什么动物,总是要喝水的,不是吗?”
“有道理,”莎迪点点头,转而问,“我听格里姆肖女士说,你回来前还去了一趟草莓镇?”
“没错,怎么了?”布兰迪说。
“我记得那好像是个新建没几年的镇子吧?那里怎么样?我还没去过呢。”莎迪的心情似乎确实因为外出而变得舒畅不少,在营地一向比较少言寡语的她甚至开始主动攀谈。
“一个很精致的镇子,建在山野丛林之间,听说有很多大城市的人喜欢去那里旅游度假,”布兰迪一边为自己点燃一支香烟,一边说,“不过,那里也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说完,便把自己在草莓镇的经历说了一遍。
“等等,”莎迪突然打断了布兰迪的叙述,说,“你刚刚说的垂犬牧场里那个领头的家伙,他长什么样?哪里人?”
“一个高大肥胖的爱尔兰人,还留着胡子,”布兰迪说,“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原来是他。”莎迪的眼中瞬间爆发出仇恨的火焰,那种气势骤然显现,把一旁的布兰迪吓了一跳。
“怎么了?那个人有什么问题吗?”布兰迪忙问。
“那个胖子,是杀掉我丈夫的凶手之一,”莎迪说这句话时,几乎要把自己的牙咬碎,“你们那天杀掉的人只是一部分而已,还有几个人当时不在场,不过那个胖子,他是重要元凶,我记得很清楚。”
“不过,奥德里斯科帮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此时,莎迪的手已经逐渐摸上了她放在马鞍上的步枪的枪托,“我不会放过他们任何一个人。”
“莎迪,稍安勿躁,”布兰迪及时提醒道,“现在不是在垂犬牧场,你面前也没有你的仇人,不过放心,虽然他挨了我两枪,但是我确信他还没死,你还有机会亲手报仇。”
莎迪闻言,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深呼吸了几下,这才将情绪平复下来,她的手也从枪托上抽回,眼中的仇恨和杀意逐渐平复。www.sttgxcl.com
“抱歉,我失态了。”莎迪略含歉意地说。
“没事,我能理解,”布兰迪说着,指了指前方越来越近的达科他河,说,“不过我建议,接下来咱们下马步行,因为马蹄声会惊走那些敏感的动物。”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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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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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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