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绍明今天到港城参加一个好友的七十岁寿宴。
晚宴上,一位女歌手登台演唱了一首粤语歌,他觉得很有韵味,那是专属于九十年代港风特有的味道。
二十几年前,粤语歌盛行,就算在枫叶国也能听到优美的港风旋律。
位于森林山的‘冉园’里,更是几乎每天都飘荡着港乐,因为那里的女主人钟爱粤语歌曲。
那个年代,港城出了好多位女明星,因为美貌红遍两岸三地乃至所有有华人的地方,但沈绍明却觉得森林山‘冉园’里的那位女主人无论在美貌上还是气质上一点都不输给这些女明星。
寿星好友过来敬酒,沈绍明随口问了下这首歌的歌名,说好听。
没想到,这位女歌手就这样站在原地将这首歌重复唱了三遍。
歌名为:《晚风心里风》
愿晚风心里吹吹散我的泪似风筝把你追
愿等你一辈子真情留住你梦里归家那一扇灯
心中所属唯独你不管天似海深
今生再没遗憾即使分开仍念记
伤心得你恻隐温馨我这半生
若某天风花雪月似金我倾心只等你回来时贴近
俗世间江山雨落无尽放任与沧海未尽缘分
愿晚风将我吹吹进你心内晚灯映花正开
月映照伤我心痴情难自禁夜半莺歌叹息我孤身
心中所属唯独你不管分隔千里
痴心也在原地旧日片段曾属你
紧紧拥抱不弃终于再没逃避
若某天风花雪月如泪我等你悲欢过后如愿再聚
俗世间江山雨落无尽唏嘘与沧海一生回味
沈绍明精通几种语言,粤语便是其中一种。
歌词中带着淡淡的感伤,缓缓道来。
晚宴结束后,回到位于浅水湾的半山别墅,沈绍明便给助理拨去电话,告知取消接下来两天的所有行程。
因为他要回多伦多,去森林山,到他发妻的墓地去看看她。
港城银色月光下的繁华景象,仿似穿越时光隧道,回忆一幅幅展开。
往日欢欣,美好依旧,永远存于沈绍明心底……
那一年,任冉从麦吉尔大学毕业后,又听从家里人的建议去了瑞士的一所精修学校接受礼仪学习。
那所精修学校是一所培养过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的学校。
几个月归来后,任冉的父亲把她单独叫到书房,关起门来跟她说:“下个月初即将为你举办的生日宴会上,会有一个人是你的联姻对象,那是沈家的独子,拓实集团总经理沈绍明。”
豪门商圈总会时不时的举办着各种各样的宴会,维持着利益同盟之间的交情。
这样的场面,任冉参加了不少,只是没想到这一次自己成为宴会上的那个主角。
任冉看了放在父亲书桌上的那本参加晚宴的名单,家族所有的亲戚,自己的好友,多伦多商圈几大华人家族都名列其中了。
任冉对于父亲说道的‘联姻’,并没有太多的反感和叛逆,她一直都不觉得门当户对有什么不妥。
早在十八岁成年时,她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豪门间的联姻其实是家族之间利益的筹码和纽带。
任家只有两个孩子,任冉及比她小十岁的弟弟任逸。
弟弟年幼,任父急需在商场上找到自己的同盟战友。
只是任冉自己也有那么点小担忧,因为自己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所以她每天几乎都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老天爷能不能善待她一点,不要分配一个‘肥油腻’的男人给她。
任冉的好看当然不是自夸,她是属于那种从小美到大的胚子。
她记得儿时在海市生活的时候,总有几个亲戚酸溜溜地说:“女孩子小时候长得好看没有用,大了基本就变样了,而且都是往丑的那个方向变。”
可任冉却出乎他们的意料,不但没有长歪,还越来越美。
王敏是任家的仆人,她老家在港城,从小跟着父母去了枫叶国打工。
她比任冉小三岁,在任家从海市移民到多伦多后,就一直跟随着任冉,伺候着她。通天阁小说
那一年任冉十五岁,任冉待王敏就如姐妹,她在自己努力学习的同时,也鼓励王敏学习各种技能知识。
生日宴会当天,任冉还是掩饰不住的紧张了。
她觉得自己站在镜子前,整理礼服的手都微微发着抖。
不止她抖,连站在她身旁的王敏也在抖,王敏更是夸张,直接是身子发抖。
王敏拉着任冉的手嘴唇颤抖着说:“小姐,不管你去哪里,我这辈子都跟着你,我考了保姆证书,以后可以给你带宝宝。”
任冉听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唇角浮现出她那对不深不浅的梨涡。
“小姐,你别笑啊,我跟你说真的。”
任冉继续笑着说:“真的跟我一辈子?”
王敏十足的认真表情,“真的。”
“好,那我等等问下外面那个男人,同不同意?”
王敏一听急了,小姐为什么还要咨询那个男人的意见啊?难不成他不同意,小姐就不带着我了。
“小姐,你可不能见色忘义啊,你说过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见色忘义?不能啊,这词通常是形容别人看到我之后的行为举止啊。”
“对,对,小姐你最美了。所以你得带着我,我会时刻保护着你。”
对于任冉的美,原谅王敏所学知识不多,想不出太多的词语来描述她。
但她之前在自学古诗词时,看到这么一句诗,“静如娇花映水,动如弱柳拂风。”
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说的不就是我家小姐吗?
王敏越想越气,多伦多商圈多少豪门贵子都掩饰不住对我家小姐的喜爱,也不知道到底是便宜了今天晚上哪个男人呢?
她叹了口气,默默地跟在任冉的身后向宴会中心走去。
那是任冉第一次见到沈绍明,沈绍明随父亲沈同一起参加了她的生日宴会。
任冉看着他,他的个子很高,应该有一百八十公分,他一身蓝色的西装,蓝得绅士,内里的白衬衫又配得他十足的温情。
沈绍明直直地走到任冉父母的跟前,礼貌地向他们问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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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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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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