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辉许久没有上山打猎了,除了想要猎一些林禾要的野鸡野兔,他自己也想来山上看看。

  不得不承认,林禾决定把食肆让李长生来管理,他也是松了一口气。

  有些事情,果然只有想得美,真到了实施起来,比现象中的困难多了,就算是他,也觉得累。

  尤其是守着食肆,感觉一天到晚都在忙。

  好在后来林禾想通了,觉得自己守着不值当,花点钱再找个人干活,他们两个人空出来,随便干点别的,不比守着食肆划算?

  自此,李长辉也放弃了烧烤的念头,有些事情,就适合只是一个念头。

  还是有闲情雅致的时候,自己在家烤点吃就可以了。

  李长辉脚步轻快的朝着山上走去,路上遇到干活回来的人,也只是点头打个招呼。

  到了镇上,没多久就开了食肆,除了每个月去山上玩一天,他还是第一次上山打猎,其他人都没见过。

  这会儿看到他拿着一把大弓,都是好奇得很,可惜李长辉跑得太快,否则肯定会询问一番这大弓的事情。

  另一边,林禾把买的东西收拾好,随后带着几个孩子,准备去食肆看看。

  这会儿时间还早,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店里客人不少,不过李长生和另一个小二,也能忙得过来。

  见到林禾过来,李长生忙里偷闲的跟她闲聊:“嫂子,长辉哥回来了没有,明天还杀猪吗?”

  李长辉今天还没来过食肆,李长生也就不知道李长辉回来的事情。

  “昨晚就回来了,今天去山上打猎了,你也知道他这小半年没去山上了。”

  “那太好了,对了嫂子,我家也留了一头母野猪,野猪贵得很,以后不管是自己养,还是卖小猪,都划算。”

  别说是他,多少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野猪长什么样子呢,若是有机会可以买一头野猪下的崽,那肯定是不会错过的。

  “挺好的,野猪生的小猪仔,价格也可以稍微高一点。”

  李长生连连点头,他们都是这样想的。

  林禾并没有在食肆待太久,只是清点了昨天的账单,收了昨天的收入,就没别的事情了。

  最开始是她每天去买菜,现在李长生也可以自己买菜了,她早就做了甩手掌柜,李长生每天把收入和支出记账,她只要检查账单就好。

  不得不说,李长生小时候读过几年书,一些字也认得写得,只是也许多年不曾写过了,刚开始记账,都是歪歪扭扭的。

  好在到现在熟练了,虽然写得字算不上好看,但也确实工整了很多。

  清点完账单,又去院子里看看鱼缸,降温后,店里就加了一道鱼,每天快上客的时候,才切成一块一块的,腌制好了,放在菜架上。

  而且林禾特别规定,每天中午下午的鱼,就算还有剩下的,也不能留到下一顿,要么他们可以煮了吃掉,要么就直接扔了。

  鱼肉是很容易变质的东西,这又没什么保鲜技术,自然不能拿这种事情冒险。

  哪怕林禾知道,事实上很多人在自己家里吃饭,也不会这么注意。

  可那是别人的事情,她只要做好自己的就行。

  每天买鱼没那么方便,而且也不一定每天都能买到,毕竟鱼肉太过便宜,而且没有油,甚至煮鱼油少了都不好吃,所以卖鱼的人不多。

  于是林禾专门拿了一个水缸,又找了一个会打渔人,让他每隔几天,就送几条大鱼过来。

  可能是今天在集市的时候,看到那条大鱼的缘故,林禾也有些想吃鱼了,所以特意过来捉一条,准备晚上煮个麻辣酸菜鱼。

  溜达了一圈,林禾就回去了,时间还早,李瑜要看书,就自己带着李皓李安,背了个小背篓,准备去地里弄点萝卜缨子回来。

  萝卜缨子洗干净,在开水里烫一烫,只到断生就好,捞起来过凉水,就可以直接切碎炒着吃,一点猪油,一点蒜末,少许盐,吃起来清脆爽口,非常下饭。

  今天地里只有李长强在打猪草,看到林禾,也只是远远的打了招呼,就低头继续忙。

  就像李长生和大伯母之前说的,李长强性格过于老实,甚至还有些木讷。

  不过林禾倒是觉得,他不过是缺少锻炼而已。

  这不,之前收葡萄藤,种葡萄藤,也是李长强每天看着,说话做事,都比以前胆子大多了。

  虽然比起李长生这个聪明机灵的弟弟,比起李长文那个卖猪肉已经开始如鱼得水的大哥,李长强还是差得远了。

  但是比最开始,进步也不小,慢慢来,总归是好的。

  上个月才撒的萝卜籽,萝卜缨子有筷子那么高了,下面的小萝卜,才只有小指头那么大。

  除了生长时间短,也因为种子太密集,需要拔一些,清理一下,剩下的才能长得更好更快。

  林禾直接拔了一背篓,这东西也就是看着多,待会儿择了老黄的叶子,回去再用开水一烫,也就没多少了。

  晚上吃一顿,明天的杀猪饭再炒一些,差不多也就吃完了。通天阁小说

  拔够了,就拿到猪圈附近,倒在地上,把老黄烂掉的叶子掐掉,只弄好的回去,剩下的可以喂猪,也省得再拿过来。

  李皓已经带着弟弟去葡萄地里玩了,几亩葡萄地,全部用手腕粗的竹竿搭了架子,俩孩子以前没见过这些,好奇得很。

  林禾收拾好菜,看到李长强还在地里,想了想,干脆找了过去。

  “长强。”李长强比她大七八岁,但是比李长辉小两三岁,她就跟着李长辉占便宜,得他唤一声‘嫂子’了。

  李长强正在拔草,鹅儿草冬天长得很快,几天不清理,就是一大片,好在这个不管喂鸡还是喂猪,都是很好的食物。

  正忙着就听到林禾叫他,李长强一下子有些紧张,这不仅是嫂子,还是老板啊,生怕是自己哪里没做好。

  “我在,怎么了。”

  “你一会儿忙完了,帮我去集市看看有没有人还愿意干活,有的话,就找几个人,我想挖一个鱼塘,从河里引水过来,估计要忙好几个月,争取在夏季涨水之前弄好。”

  “挖鱼塘?引水?”

  李长强看看林禾指的地方,又看看河那边——看不到,有点远。

  非常的不可思议。

  (本章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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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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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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