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之前就想动手。

  只是曹翊在廊郡没找到机会。

  现在李宏敞听李明炀说曹翊来了都邑,自然也知道是动手的好时机。

  “二郎,此事就全权交由你了,务必要把曹翊此厮拿下!”

  “而且要做得干净,不能留下尾巴让人发现!”李宏敞立即道。

  “父亲放心,既然曹翊那厮来了都邑,他就逃不出我跟我们李家的手掌心!”李明炀满脸阴笑!

  ……

  第二天,曹翊起来,立即让刘斤九他们去都邑寻找适合居住的房子。

  而他则带着王昌来到了西月楼。

  这是都邑仕子文豪聚集的地方,曹翊已经从苏媚娘那里了解到。

  号称都邑第一才子的顾辰彦将在这里举办一场诗会。

  曹翊想让庐玄先生欣赏他,总不能一点名声都没有就直接去拜访人家。

  这样去只会吃闭门羹,那就别谈什么让人家欣赏了。

  对于庐玄先生这种士族当中最德高望重的人,虽然人家淡泊名利。

  但你要是一点才学都没有,人家怎么欣赏你。

  因此曹翊今天来西月楼,就是来刷名气的,说简单点,就是来装逼的。

  唐诗宋词那么多,在这些人面前刷名气跟装逼还不简单。

  而且曹翊今天穿的是萧骊娢三女亲手帮他缝制的皮草大衣。

  这在整个都邑,或者说整个宁国,甚至整个大楚王朝的全部诸侯国,绝对是独一份。

  因为曹翊用单宁鞣酸皮革试验成功之后,这些皮革并还没有做成服装到市面上。

  所以一路走来,曹翊成了都邑城当中最靓的仔。

  众人纷纷侧目,回头率百分百。

  “这位仁兄,你这是什么服饰啊?”刚到西月楼附近,一名都邑的公子哥更是向着曹翊走来的问道。

  “这是皮草大衣!”曹翊估计这公子哥也是来参加都邑第一才子顾辰彦举办的诗会的。

  便笑道:“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在下马麒居,不知兄台怎么称呼,这皮草大衣又是在哪里买的?”

  这马麒居这么说,明显也想要买曹翊身穿的皮草大衣。

  “在下曹翊,这皮草大衣现在都邑还没有卖,但很快都邑应该就有了!”曹翊笑道。

  “原来是曹兄,在下感觉曹兄的名字有些耳熟啊!”马麒居抱拳:“看曹兄气宇不凡!”

  “而且又是来西月楼这边,曹兄也是来参加顾公子举办的诗会的吧!”

  见曹翊点头,马麒居便提议一同前往,因为他觉得曹翊应该身份不简单。

  当然,这是他觉得曹翊名字耳熟,却想不起曹翊具体是谁了。

  要是他想起曹翊只不过是廊郡的一个商贾。

  只是因为‘发明’了肥皂造纸等许多东西,然后在都邑有些小名气。

  他可能就不会跟曹翊一同前往了,在这个官本位时代,商贾的地位确实低下。

  果然,来到西月楼门口,当被拦在那里的人问要请帖,曹翊说曹翊没请帖时。

  马麒居一下子露出了鄙夷的目光。

  他连招呼都没跟曹翊打,只是拿出他的请帖,就自己进去了。

  生怕再多与曹翊待一秒,就很丢人似的。

  “公子,这姓马的什么德行?”旁边的王昌都看出了马麒居狗眼看人低的架势,非常不满。

  “无妨!”曹翊摆手。

  随即继续看向拦在西月楼门口的人:“两位,没有请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可以进!”

  “没请帖用五两银子就可以!”

  听此,曹翊一怔,这与在廊郡的时候不一样啊,廊郡时,没有请帖,只要作诗一首就能进去了。

  而这里居然要五两银子。

  不过规矩是人定的。

  而且五两银子对于一般人或许非常多,这就会将许多没有请帖也没有钱的人拒之门外了。

  然而五两银子对于曹翊来说却不算什么。

  他直接让王昌拿出五两银子递了过去。

  旋即就进去了。

  “曹翊,你怎么在这里?”见曹翊进来,一道女人动听的声音却响了起来。

  是玉红颜,她于白凯护送浒国的公子寒来都邑时,她跟白惜霜也顺道跟着白凯返回了都邑。

  “我来参加诗会?”曹翊淡然道。

  对于玉红颜对他的厌恶,他自然能感觉到。

  “你来参加诗会,你有请帖吗?”玉红颜却看着曹翊:“我想你应该没请帖吧!”

  “对,刚才在门口我见到他没请帖!”马麒居也道。

  “我确实没请帖,但这诗会不是规定没请帖交五两银子也行吗?”曹翊耸肩:“我交了五两银子,你们不信可以去查!”

  “你这奸商又想来卖什么东西?”玉红颜的目光依然在曹翊身上。通天阁小说

  因为之前几次,曹翊都是来卖东西的,她觉得这次也不例外。

  她指着曹翊身上穿着的皮草大衣:“是不是想卖你身上的这身衣服?”

  曹翊一怔,这次他还真没有啊。

  他道:“错,我今天是来参加诗会的。”

  “好,既如此,那我们就用这桌上的食物来作诗!”玉红颜旁边的顾辰彦指向了桌上的饭粒。

  他自然也看出了玉红颜对曹翊的厌恶。

  即便他这个都邑的第一才子也在巴结讨好玉红颜这个大美人兼大才女。

  原因无他,宁王松身边的大红人百胜侯的亲妹啊。

  要是得到这女人,从此平步青云。

  “这位兄台,你既是参加诗会的,那就请你赋诗一首吧,我与诸位公子欣赏!”

  顾辰彦向着曹翊道。

  “那在下献丑了!”曹翊也开始装起来。

  故作沉吟伤感道:“见到这饭粒,在下就想到了劳作辛苦的田间贫农!”

  说到这,曹翊开始走一步摇三摇的摇头晃脑: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这首诗来自于李绅的《悯农》。

  这货一开始清贫时,能够写出这样的体恤百姓农民种田不易的诗。

  后来高中进士为官后,却开始奢靡。

  以至于被刘禹锡写了一首‘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讽刺。

  然后让司空见惯这个成语从此横空出世。

  而且这首《悯农》诗是小学课文。

  放到现代除了小学以下的小盆友外,几乎人人都会,可此刻曹翊装腔作势的吟出来。

  却让整个西月楼的都邑第一才子顾辰彦还有第一才女玉红颜等人一个个目瞪口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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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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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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