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冰月门的副掌门,还觉得自己不白给,一身功法不含糊,打赢也不想,至少逃个跑,没问题,那些朝廷鹰犬留不住他的。
怀着这样的信心,他冲向那个正朝他而来的男子。
这男子,是个剑士,头戴竹笠,看不清面目,但看他轻快的步履身形,应该挺年轻。
铁线山中挺冷,但这年轻的男子,却一身白衣,衣袖飘飘地,显得身形很单薄。
见他这样,孙元砺便一声冷笑,心想道:
“又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只为了好看,怎么不冻死你?”
心理上蔑视,但战术上,他却很重视。
冲向那年轻人时,孙元砺已经运转冰月门的独门神功,将灵力提到极致,手中的利剑也舞出奇怪的轨迹——
他要以醇厚的灵力、刁钻的剑技,将这轻浮爱美的年轻人给杀死!
很快,他俩就迎面碰上。
孙元砺的心里,还怀着胆大心细的进攻心思,却突然眼一花、脚一顿,似乎感觉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具体不清楚,他只觉得自己两边的肩胛骨,猛然一阵剧痛,口中忍不住惨叫出声!
这时如果有旁观者,就惊异地看见,戴斗笠的年轻剑客,运剑如飞,对时机的把握也精准到可怕的地步,毒蛇般的剑锋,瞬间洞穿了孙元砺两边的肩胛骨;
虽然有先后,但时差极小,都让孙元砺觉得,肩胛骨两边同时开始剧痛,几乎不差分毫。
利剑洞穿之际,一条绳索如影随形而来,似一条灵蛇,穿过了他两边的肩胛骨。
鼓足的灵力,瞬间烟消云散;
刚才还飞蹿如电的利剑,当啷一声落地。
到这时,孙元砺除了本能地惨叫,还有点发懵,满头雾水地想: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稍稍反应过来,孙元砺先是一惊:
“啊呀!遇上高人了,我竟败了,束手就擒了!”
转而一喜:
“得亏是高手,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只伤我,没弄死我。”
最后,还是一惊:
“哎呀!我还不如死了呢!”
“我怎么没死啊?”
“完了,这下全完了……”
到这会儿他还不知道,自己遇上什么人。
能让他一个副掌门,刚一个照面就败了的,还能有谁?
自然是大宋伏魔司第一剑客,独孤羽客。
先前独孤羽客,已经得了李云绝的郑重提醒,说对孙元砺这个卖国叛徒,一定要格外“关照”,能生擒尽量生擒,实在不行就当场杀死,总之不能让他逃跑。
对少年这说法,独孤羽客十分不屑。
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实在不行”,孙元砺的下场,已经注定,必定是被生擒。
当李云绝,见冰月门中大局已定,便叫云月兮几人,在这里维持;
他自己记挂着铁线山,便带着媚荻赶过去。
带“梅迭兰”去,是李云绝的善意。
他想让反抗军的圣女亲眼看到,威胁他们的珈兰精锐力量,已经烟消云灭。
他们之后站到铁线山一处峰顶,俯瞰着藏兵洞一带的战场。
到这时,战斗已接近尾声。
战斗的结果毫无悬念,大宋方以有心算无心,珈兰潜伏军尸横遍野,死伤惨重。
站在高处,下方的战场一览无遗。
所以媚荻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珈兰军的惨状。
她心里这个苦啊!
虽然倒霉的,是她对手和政敌的军队,但毕竟,这些都是珈兰国的势力。
理智上,她知道这支力量的覆灭,对自己毫无影响,甚至还有好处。
这不正证明了,当初自己的主张,才是英明的?
但即使如此,还是很别扭啊,损失的可都是珈兰人。
媚荻这会儿的心情,非常复杂,看着下方的尸横遍野,她情不自禁地悲伤难过。
可雪上加霜的是,心情已经这么别扭难受了,她还一点都不能流露出来;
反而还要按照反抗军圣女的人设,脸上浮现出欢乐的笑容——
对!不仅要笑得欢乐,还要笑得像是从内心里发出来的!
太难了!
太难演了!
头一回,雄才大略的金血女王,发现有件事情,是自己弄错了:
她不该轻视那些宫廷演员的,演戏这件事,真有技术含量的。
虽然内心悲苦,但她还是小心翼翼地欢笑着,因为她担心,李云绝一直把她带在身边,未必没有观察考验她的意思。
也许是想多了,但不能不防,因为以往她媚荻,也经常这么考验别人的。
千难万难中,她倒是找到一个理由安慰自己:
“这事,本女王也不亏,若做得好,还能更加赢得这个宋国小傻瓜的信任。”
“以后说不定,能从他身上找到战胜宋国的办法呢。”
“宋国小傻瓜”,这是金血女王媚荻,暗中给李云绝起的新昵称。
这昵称显然暧昧亲昵,媚荻在内心中,就是把李云绝,当成一个意外得来的小情郎。
但她还是不敢直接承认这一点,哪怕无人时,哪怕只面对自己的内心,她还是不敢承认。
纵使国王阿斯兰再荒唐、再一次次践踏神圣的夫妻契约,在媚荻的内心里,却始终有一道坎:
“我毕竟还是人妻呢……”
她伫立高峰,俯瞰战场,眼角的余光,却始终在身畔的人儿身上打转,看着他长身玉立,居高临下,俯瞰战场。
怎么都好看。
媚荻总是看不够。
忽然她看的人,转过脸来,朝她笑道:
“梅迭兰,这是我们大宋,送给你们义军的礼物,喜欢吗?”
媚荻一愣,却很快笑靥如花,喜滋滋地说道:
“嗯,喜欢,谢谢你!”
话音落定时,她还靠近少年,在他的左边脸颊上,温润地印了一口。
珈兰潜伏军之事,终于尘埃落定。
各种善后,自不必细提。
李云绝在冰月门停留了三天,以备铁线山收尾之事。
只是短短的三天,冰月门上上下下,简直把他捧到天上去!
很多出于敬畏,有些则出于功利——
许多年轻的弟子,都想跟他套近乎,打听怎么进伏魔司。
不少年轻的女弟子,更是眼波荡漾,只想往他身前凑。
显然她们图谋的更多。
只可惜,这三天里,离李云绝最近的,还是那位冯宛琴。通天阁小说
冯宛琴不是主动接近,而是凌紫虚凌掌门,跟众长老商量后,特地派她来陪着李云绝。
名义上是代表冰月门,跟朝廷伏魔司的差官接洽,但实际上,人人都知道,派她来,不过觉得她,最受李云绝的青睐。
于是本来不怎么样起眼的冯宛琴,没想到自己会因为李云绝,在门派中的地位大增。
对此其他同辈的弟子,十分羡慕,尤其那些自认颇有姿色的师姐。
可谁会想到,冯宛琴的心里,实则十分凄苦……
她要的,并不是这个。
尤其当她敏锐地察觉,李云绝对她变得很客气,如同换了一个人,她的内心,便更加痛苦。
是啊,他再也不是那个需要自己照顾的小师弟了,人家是大宋朝廷的新起之秀,对冰月门来的人说,已是人中龙凤了。
一想到这,她心里就好像堵了什么,很难受。
她只能努力安慰自己,不要妄想,不要贪心,好好做好自己的事情。
毕竟,人家的身边,绝色佳丽众多,怎么可能看上自己这个庸脂俗粉?
自己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他对自己,只是逢场作戏罢了。
想得很好,很懂事,很清晰,但她不明白,为什么每当李云绝,目光清亮地看向自己时,自己的心,会那么刺痛呢?
简直像在山中采草药,被荆棘刺扎了手指一样。
三天后,李云绝终于处理完手尾,离开了。
因为怕有些人难受,他几乎没有告别,悄然就走了。
但临别时,他跟正帮他收拾行李的冯宛琴,轻轻说了一句话:
“宛琴,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夜漫天的星辰?”
冯宛琴愣住了。
转而有些慌张。
过了片刻,她哭了。
她无声地哭泣,珠泪扑簌簌地落在李云绝的行囊上。
很快她好像意识到什么,连忙收住悲声,擦拭眼泪,抽噎着说道:
“对不起,我弄湿你的行李了。”
“没关系。”
李云绝温和地看着她,
“一会儿就吹干了。”
“不过,你有空,还可以去那一夜,我俩同看星河的地方,看一看。”
“嗯。”冯宛琴点了点头,继续帮着整理姓李。
这时候,她其实并不太明白,李云绝说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她这会儿的脑子,并不清醒。
只不过,当那人的身影,终于远去,消失在茫茫的地平线上,冯宛琴忽有所感,急忙转身,风一样地奔回山上,奔到那观星台上。
她径直跑到那一夜两人站立的地方。
初看好像没什么异常。
但她再仔细地多看两眼,便发现,铺地的一块青砖上,隐隐有一层月白色的光辉。
这光辉,很淡,就算到夜晚,可能也不太显眼。
但碰上冯宛琴这样得到提示的有心人,便很容易看出来了。
她转脸看了看四周,从旁边捡起一根被风吹落在这里的小树枝,撬开了发光的青砖。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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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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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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