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陆月儿的时不时发作的怪病,不由得有些胆寒,难不成陆三娘已经成了子蛊的“载体”,她的怪病也是因此?

  这越国人,当真是不择手段!

  她眼眶有些泛红,手指颤抖地放下罐子,吸了吸鼻子道:“飞羽,帮我代笔给王爷写信,你就这么说……”

  “越人手中似乎有一种毒虫,可以在猎物身上寄生子蛊,渭阳侯府的三姑娘屡犯怪病,恐怕也因此而起,请君帮忙寻找能人异士,另外一切保重,安好,勿念。”

  京城

  “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焉。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辩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士退处岩穴,归禄不受,而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

  “造成国家混乱的风气是那些著书立说的人、纵横家们、游侠刺客、逃避兵役的人、工商业者这五种人,他们都是国家的蛀虫。君主如果不除掉这五种像蛀虫一样的人,不广罗刚直不阿的人,那么,天下即使出现破败沦亡的国家,地削名除的朝廷,也不足为怪了。”

  “重点在于‘当今争于力气’。这是法家的重要主张,即重视耕、战,加强国力,以武力征服天下。”

  “《韩非子》中……”

  祁忪戊面无表情地站在台上教书,这是最近皇帝觉得他课讲得不错,许陈太傅带他来尚书房给皇子们授课。

  他只管将,至于底下的皇子们听不听,也就与他无甚关系。

  一场课说下来一个时辰,小内侍连忙有眼色地奉上一杯温茶。

  这位可是皇帝近来的宠臣,年出二十三,高中探花郎,甚至比那位状元郎都受陛下重视。

  “祁大人。”

  祁忪戊转过身去,挑了挑眉,抱拳行礼道:“晟王殿下,邺王殿下。”

  “祁大人多礼了,快请起。”秦湛瑛亲自上前掺着人的胳膊将其扶了起来,一副礼贤下士的态度。

  “本王几次听祁大人谈论《韩非子》,言语之间颇有感悟,祁大人难不成是喜爱法家之道吗?”通天阁小说

  祁忪戊笑弯了眼,如同一只老狐狸似的老神在在地说:“殿下,臣只是按照太傅要求授课,刚巧讲到这里罢了。”

  “臣上完课还着急回家打理生意,就先告退了。”

  他上前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动作算不上敷衍,却又透着一股慵懒疏离劲儿。

  秦湛瑛顿了顿,眉头瞬间拧了起来。

  瞧着那红衣青年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心中暗骂:不识抬举。

  “老四,父皇最近很看重此人。”晟王爷皱了皱眉,提醒道:“我前段时间无意听说,父皇想让他接替即将致仕的户部侍郎张怀景。”

  秦湛瑛本来心中的几分不满顿时泄了气。

  去年幽州军饷一案让他在户部的势力几乎被大换血,剩下几个也不过是打打杂的小活计,若这祁忪戊真的父皇青眼去了户部,那就不得不拉拢一二了。

  晟王见他意有所动,眼帘微垂,心念复杂。

  他有些门路听说了这个祁忪戊的来历。

  很简单,甚至简单到稀罕。

  据说祁忪戊出身于凉州一个举人之家,到十五岁那年嚷嚷着要经商做生意,其父是那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性子,宁可将儿子撵出去都不许他做生意。

  于是祁忪戊就拿着母亲给的私房跑到并州做了点小生意,三年开出五家铺子,也算是小有资产。

  后来又跑到京城做生意,开了几家当铺,自此吃喝玩乐、无欲无求。

  直到去年锦衣故乡,他母亲为其安排了几户小姐相看,那小姐上来就骂他商贾之身、满身铜臭,将祁母气病了。

  祁忪戊气得为母亲侍疾之后,匆匆赶去县里参加春闱。

  一路连中三元,殿试后成了名满京城的探花郎。

  晟王起先觉得奇怪急了,一个从小不爱读书的人,甚至经商八年之久,怎么就突然一夜开了窍中了探花?

  当初考试的卷子没有问题,殿试的题目是父皇临时起意,根本不存在任何作弊的可能性。

  难不成这天下当真有天降奇才?

  ───────

  “小橘子三天不许吃肉。”

  一道轻飘飘的女声从飞花小筑中传出来,飞羽瞅着蹲在地上的胖猫,无奈地摇了摇头。

  笨猫!又祸害信鸽!

  甄汨珞面前摆着两份信件,一封是她和秦临渊的特殊渠道来的家书,另一封京城凌王府三千里加急送来的。

  甄汨珞先拆开秦临渊那份,信上大致说了战事逐渐平稳,准备于下个月反扑白水城,还有陆候之女的事情,不要先自乱阵脚,让她怀疑谁的话,直接将人捉起来审讯就是,不必有顾虑……

  眼见这一副暴君的口气,仿佛当年那周幽王揽着褒姒烽火戏诸侯似的。

  甄汨珞嘴角抽了抽,本来能收到家书还挺高兴的,但是想起陆月儿那边的情况,她始终不得安生。

  陆月儿最近虽然没有再“发病”,但精神状态不佳,看起来脸白的就像个透明人,她只要一想到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连累了陆月儿,就觉得心神不宁,愧疚难安。

  下面那一封是祁忪戊的。

  甄汨珞已经收到了祁忪戊被殿选钦点为探花郎的消息,以及他当众所作“改屯田”的文章。

  饶是她也不得不说,祁忪戊的眼光毒辣,思维前沿,就这一篇文章的内容近乎领先鲁国现存屯田制五百年。

  果然,大才隐于市中。

  打开信纸,第一章是一个肖像小插画,然而甄汨珞瞳孔一缩,捏着插画的手指略微颤抖。

  第二章纸上写了事情原委。

  这个虫子叫做磨骨虫,是一种饲养在南越仙山的蛊虫,蛊虫好厮杀,一年才能得不到十只,被南越所信奉的仙山垄断,哪怕是皇室也不能饲养。

  这种虫子就如她所试验的那般“寄生”,只不过她用歪了路数,将磨骨虫的卵服用至肚中即可。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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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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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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