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疼疼疼疼疼……”
“轻,轻点……”
“啊,别,别那么用力……”
宿窈坐在床边,看着床上光着个膀子,吱哇乱叫的林之遥,满脸忧心。
正在给林之遥上药的小护士,疑惑地用德语问宿窈:
“他在说什么?”
宿窈想了想,道:“他在夸你的上药手法很专业。”
小护士笑笑,做起事来更认真卖力了。
林之遥的皮肤很细,哪怕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背部皮肤,也养的比很多小姑娘的脸还要细嫩,连个毛孔都看不见。
瓷器一样,又嫩又白,实打实的娇贵大少爷。
只是此刻,原本一张白玉无瑕的美人皮,上面却多出来了三五个泛着紫红的烧伤。
宿窈看着那点伤处就觉得胆战心惊,要不是林之遥出现的及时,把她给护住了,当时那瓶硫酸就泼在了她脸上,到时候她会如何,宿窈想都不敢想。
在一边看着小护士给林之遥上药,看了一阵,她再次主动道谢。
林之遥闷声道:“这些虚的就不必了,但我这伤怎么着都是为了你受的,在伤好之前让你留下来照顾我,直到我出院为止,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当然不过分,比起他救了宿窈的,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宿窈也就答应了。
至于林之遥为什么会那么巧,恰恰出现在她回家的那个路段,又能那么及时,在宿窈有危险时突然出现。
两人心照不宣,宿窈没问,林之遥也没说。
林之遥在晚上第二次换药时就不干了:“那个护士手指头跟钢筋似的,我没事的伤口都要被她给怼发炎了,好窈窈,你别让她折磨我了,你把药拿过来帮我弄吧。”
硫酸腐蚀性太强,林之遥刚进医院时,医生是从他身上剪了一点腐肉的,这种疼痛,原本都应该在宿窈脸上,他替宿窈挡了灾,宿窈当然知恩图报,看他实在难受,也没扭捏,就答应了。
林之遥的疼主要在伤上跟医院的药上,和护士的手法其实没什么关系,宿窈又不是专业的,第一下给他上药,莽莽撞撞还不如那个护士。
林之遥倒吸一口冷气,肩膀都哆嗦了,宿窈紧张地看着他:“怎么样,我是不是弄疼你了?”
林之遥惨白着脸,死咬着牙,睁眼说瞎话:“没有,继续,你比那个护士好多了。”
宿窈就继续给他上药,伤口分布不均,其中一处是在后腰那。
林之遥穿着裤子,宿窈倒不至于尴尬,自然地拿着棉签要去涂抹药水。
只是把注意力放到那时,又隐隐从林之遥的裤带边缘,看到了类似于汉字的一个图案。
“心…心?”
她下意识地念了出来。
趴在病床上的林之遥闻言,身体微顿,片刻后低声道:“那是蕊,花蕊的蕊。”
说着,他就要去扒自己裤子:“这个字是倒着纹的,草字头在下面,不信我给你看。”
宿窈赶紧拦住他这动作:“别,我信了。”
说完她就赶紧给他上药,林之遥静等了一阵,久等不见宿窈再说话,皱眉问她: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自己身上纹个蕊字?”
宿窈自然道:“那是你的个人隐私,我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乐趣。”
林之遥无语:“你怎么回事,讲话跟被周时衍上身了似的。”
宿窈一顿,接着在林之遥看不见的地方,哑然失笑。
她讲话模式跟周时衍变得很像了吗?
不太应该吧,她一向嫌弃那个男人,觉得他很无趣。
宿窈这边,竟然走了神,林之遥那头,却也在自顾自说下去。
“这个纹身是为了纪念一个人,她叫蕊蕊,我的初恋。”
宿窈心不在焉的:“名字挺好听。”
林之遥笑道:“不止,她不仅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跟山谷的百合花似的,我当初一眼就看上她了,这么多年也没忘过。”
宿窈依旧心不在焉:“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找别人了,这么多年女人也没断过。”
林之遥打断她道:“不一样,窈窈,找女人归找女人,恋爱是恋爱,找女人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恋爱是因为喜欢,我过去那么多年,就喜欢过她那一个人,只谈过那一次恋爱。”
他说的这么义正言辞,实际上也不过是渣的明明白白。
宿窈道:“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辜负了她?”
林之遥憋屈道:“你怎么就知道是我辜负她,不是她甩了我呢?你不知道我当时对她多好,我们两个都在国外读书,有个唐人街的包子特别好吃,她很喜欢,我就每天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去给她买包子。”
“然后呢?”
“然后她吃腻了包子,跟一个开法拉利的小子走了。”
“……”
宿窈沉默片刻,无语道:“难道你就买不起法拉利?”
林之遥憋屈:“年少轻狂,总以为不靠家里也能闯出一片天。我那时候真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问题,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去给她,谁能想到她更喜欢钱呢。”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
宿窈无语,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专注给林之遥上药。
林之遥忍着痛,龇牙咧嘴的道:“是她毁了我一个单纯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憧憬,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会相信感情。”
宿窈想了想,道:“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她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故人,祝融。
命运扯着她不断向深渊下坠,让她几乎是认定了所有的男人都是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背信之徒的时候。
祝融的出现和存在,给她不见天光的世界里添了一道光。通天阁小说
宿窈现在很庆幸,自己当初没和祝融走到一块的。
所以她对他的光环永远不灭,他永远会住在她心里,拥有一个最干净的角落。
无关男女之情,更像是信仰或救赎。
林之遥则是忽然抬起脸,看着宿窈,说:“对,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顿了顿,他道:“我决定去把这个纹身洗掉了。”
宿窈没听见他这句话,因为她的手机铃声同一时间响起来了,是周时衍。
林之遥也在她接电话时看到了她的来电显示,眼中掠过浓浓诧异。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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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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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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