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穿越明末成难民 > 第21章 锦衣卫清洁工
  春日的清晨,东风犹寒。

  永平城外的官道边。

  沈从文带着辽东逃来的家小准备启程南行。

  在关外因为战乱大家失散后,沈从文带着部分家人直接到了永平,沈家在永平有个药铺,正好作为落脚点,也好等等失散的家人。幸运的是,大家陆陆续续都回来了。胡狗儿回来的最晚,但好歹回来了。人到齐了,也该继续南归了。

  同杨易在一起的日子,虽然落魄危险,好歹有惊无险。对胡狗儿这个生活平淡如水的人来讲,这是值得回味终生的事。他也交到了杨易这个好兄弟。

  胡狗儿拉着杨易的手,泪水涟涟。

  “大老爷们的,哭啥呢!又不是永别,以后还能有见面的机会的。”杨易哽咽着声音安慰道,胡狗儿也是他在明末乱世里交到的第一个能以生命相许的好朋友,好兄弟。虽然有点憨,但绝对够朋友。通天阁小说

  “狗儿虽然胆子小,但是跟你一起很快乐,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狗儿真的舍不得你。”胡狗儿真情流露。“哥,你反正孤身一人,跟着东家到江南吧,怎么也能吃饱穿暖。东家待人宽厚,以你的聪明才智,将来做个掌柜肯定没问题。在这边多危险,那些人肯定要找你麻烦的,一个不好,性命难保。”

  特么的这地方,就没顺畅过,老子巴不得马上离开。那帮锦衣卫能让我走么?杨易心里那个苦啊!不远处两个穿着便服的锦衣卫正监视着呢!

  杨易故作轻松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哪里都是一样的。再说了哥哥我福大命大,死不了。等清闲下来,我会做点生意,作为安身之本。没准儿以后能把生意做到江南呢,到时我就来江南看你!”杨易有句话没说,要不了多少年,整个大明都是鞑子的了,能跑哪里去?

  “额能吃饱穿暖就行了,是不是很没出息?”

  “每个人的生活不一样,不必强求,只要自己觉得怎么开心就怎么过吧!回家好好照顾你老娘,攒点钱讨个媳妇!”

  “嗯!”胡狗儿点点头,从裤裆里掏出个小布袋,打开里三层外三层的,露出几块碎银,“杨大哥,我知道你没钱,这是我攒的点银子,留给你做本钱,你一定收下。”

  杨易鼻子一酸,强忍住没让泪水滚落下来,“谢谢兄弟的好意,你的银子我不能要,你攒点银子不容易,留着回家照顾老娘吧!我自己会挣到银子的,不用担心。”凭着自己穿越者的优势,杨易毫不怀疑自己的挣钱能力,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

  ……

  同沈从文道别时,沈从文掏出一把钥匙,“同杨兄弟认识算是缘分,你同胡狗儿的经历我也听到一些,心惊胆战之际,也佩服你的聪明机智。相信杨兄弟以后定然前程似锦。我堂弟沈从贵在永平城里打理沈记药铺,你有困难可以去找他。力所能及,必不推辞。我们还有一间小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杨兄弟既然在永平落脚,那就暂时住在那里吧!”

  此举对杨易而言,可谓是雪中送炭。杨易没有推辞,接过钥匙,“多谢沈执事,我也不矫情了。就暂时借住一段时日,相信有朝一日,必能再见沈执事。”

  “会的,我相信杨兄弟非是常人,将来必有富贵。”沈从文眼光深邃,商人的眼光很准。

  当沈家车队缓缓启程时,杨易见到一辆马车伸出一个娇小可爱的萝莉脑袋,正是沈从文的小女儿沈廷慧,她回眸对着杨易甜甜的笑,挥舞着小手……

  让胡狗儿置身事外,是杨易答应陈麟的条件。毕竟,胡狗儿并没有什么牵连,杨易不能让他跟着自己冒险,陈麟爽快同意了。

  送走了胡狗儿,杨易也轻松些。

  “有银子么,能不能借点?”杨易对监视他的锦衣卫胡地说道。胡地是胡天的弟弟,在锦衣卫里任小旗。

  胡天瞪大了眼睛,“搞没搞错,俺是官,你是贼。贼怎么能找官借银子?”

  “我怎么就是贼了?我要是贼的话,早就被关进大牢了。”杨易不乐意道,“记住,我是被你们百户大人请来协助侦缉案子的,是请,你听清楚了。你们陈大人都要对我客客气气的,你凭什么瞪眼睛。要不然我不帮你们办差,看陈大人怎么收拾你”

  胡地不知道百户大人要杨易做什么,但是大人明确吩咐要保护好他,只要他不逃跑,合理要求尽量满足。有了大人的吩咐,胡地也不能随意收拾杨易。见杨易略带嚣张的态度,只能忍气吞声,无奈道,“我们熟吗?为什么找我借钱?凭什么我一定要借钱给你?”

  “胡大人眉目俊朗,英气勃发,一看就是豪爽大气、扶危济困的大善人,肯定乐于助人……再说了,借钱是为了更好执行陈大人安排的差事,事办成了,你也功不可没!”

  “借钱给你,就是立功?当我三岁小孩呢!……先说说,你借钱做什么?”

  “我要买点东西,执行任务的时候需要,具体什么东西,暂时保密!你放心,只要你能借钱,事一定能办成。”

  “不借!”

  “我都费这么多口舌,凭什么不借?”

  “没钱。”

  ……

  杨易本以为胡地是不愿意借钱给自己,其实不然,关键是胡地确实没钱。以他的官职,每个月俸禄二两银子,刨除一家老小吃喝拉撒,还是能攒点的。可是,朝廷穷啊,给官员们的俸禄是能拖则拖,甚至连续几个月都不发,更让人恼火的是,俸禄被层层扒皮后,实际领到的俸禄经过七扣八扣,到手的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胡地领的那点俸禄根本就不够用,经常是丁吃卯粮。哪有余钱借给杨易。更何况,他跟杨易的关系还没有达到能借钱的份儿上。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杨易一脸轻蔑,“狗屁锦衣卫,老子还以为锦衣卫威风凛凛,挎着绣春刀耀武扬威,原来跟乞丐差不多。银子没几个,干着真没意思,劝你赶紧辞职,找份有钱途的工作。”

  胡地,“……”,心想,你不就是个乞丐么,还大言不惭。

  陈麟给杨易落了永平户籍,有了户籍,杨易就不再是黑户了,还是个“城市户口”。做什么营生就方便了。在胡天的“保护”下,杨易进永平城接收“房产”。

  永平府地处山海关到京师的要冲,也算军事重镇。城池不算小,各项设施俱全。只不过,前几年被鞑子劫掠后,繁华不复往昔。

  第一次进入大明的城市,杨易还是很兴奋的。府城还算规整,青石板铺就的路,主干道两边是店铺,饭店、药铺、当铺等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妓院。每个店铺都有招牌挂在外面,一路望去,各色店招从街头延伸到街尾,还是能体现出城市应有的模样。街上行人不少,不过行人大多面呈菜色,显然这不是个粮食满仓的年代。影响市容的是路边乞丐多,蓬头垢面的在街上乞讨,有的乞丐甚至拖家带口的一家人乞讨。如果有个富贵的人路过,保准能来一群乞丐围着他。他们大多是从辽东过来的难民,没了土地,无人依靠,无奈下沦为乞丐。街上时不时有穿制服的衙役在巡逻,手拿杀威棒,倒也威风。城里卫生不太好,到处都有垃圾,尤其是偏僻的地方,人畜粪便,无数的苍蝇臭虫。

  杨易感觉跟后世的城中村一样。总之,一幅活生生的古代小城生活的画卷展现在杨易的面前,让杨易有了直观感受,比影视剧里真实。

  杨易去沈记药铺取钥匙时,同掌柜沈从贵闲聊一番。谈到城市的繁荣时,沈从贵感叹道,“自从鞑子洗劫永平后,永平的繁华不复从前……”言语中流露出对往昔永平繁华的留恋。

  城里还留有战争的痕迹,不少房屋残破。

  在大明出门是需要路引的,没有路引官府会抓你。不过现在是乱世,很多规定都形同虚设。尤其地处边关,难民比较多,官府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永平就有很多辽东迁徙过来的人。

  沈从文借给杨易的房子,一座单进四合院。非常不错的是院子中间的天井里有一口井,取水方便。主房和左右厢房可以住人,房间里陈设虽然简单,杨易非常满意,虽然不属于自己,但好歹也算有个落脚之处了。在主房床头的柜子里,杨易发现几块碎银和一封信。杨易打开信封一看,是沈从文留下的。

  “……纹银十两,权做程仪……略表心意,望收纳……”看着沈从文留下的信和银子,杨易苦笑,这个人情欠大了,如果自己有幸不死,真能在乱世里有番作为,一定要厚报沈家了。商人就是商人,算盘打的精。

  “帮我把房子打扫下”杨易不客气的安排两个锦衣卫“护卫”。

  胡地下巴朝天,嗤之以鼻,“我们是锦衣卫,不是你的仆人。”

  “谁帮我打扫房间,三百文……五百文劳务费。”杨易见他们不为所动,一咬牙,开出最高价,“一两银子干不干?再不答应我就另外找人了”

  胡地愣住了,另一个叫卫子良的锦衣卫忙不迭的答应,“干了,爷帮你打扫”

  说干就干,卫子良也不矫情,拿起笤帚就干活,利利索索的。

  胡地急了,“卫四,你这是干什么,咱们是锦衣卫,不是打杂的,不能丢了锦衣卫的脸。”卫子良在家排行老四。

  卫子良自嘲道,“锦衣卫?这些年锦衣卫的丢人事还少么。粮饷都开不出来,还有屁的脸。我不偷不抢,干点活赚点钱,给家里买点米面,能咋地!”

  胡地噎住了,说不出话来。

  “死要面子活受罪,”杨易不屑的看着胡地,“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有啥丢人的……你干不干?不干就外面呆着去,别挡着。”

  “干,你可不能赖账”胡地咬牙道。

  “我一个平民百姓还敢赖你锦衣卫的帐?活得不耐烦了。”

  ……

  胡地和卫子良忙天忙地的干活,杨易坐在椅子上,那个惬意啊!虽然就这么点活,就要花去近二两银子,但杨易认为值。因为干活的是锦衣卫,能满足杨易心里的一点恶趣味。

  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锦衣卫再牛又能怎样,还不是给自己做清洁工。要是有照相机多好,把这一幕拍下来,拿到茵茵面前炫耀一番。

  看着杨易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胡地不满道,“你怎么不干活?”

  “我干活谁给我银子?我是你的老板。”

  “……”

  忙到天黑,房子仿佛焕然一新,加上新买的被褥和生活用品,还是像那么回事。

  这段日子,习惯了风餐露宿,犹如野人一般,此时住进了房子里,杨易感到生活真的不容易,太不容易了。

  躺在床上,杨易辗转反侧,思绪穿越时光,想起了含辛茹苦的父母,想起了儿时无忧无虑的生活,想起了同窗苦读的同学朋友,想起了魂牵梦萦的茵茵……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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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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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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