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早知如此,那他当初直接拿了一血,又岂会发生后来那样的事?”
林逸晨摇了摇头,对此虽然十分感叹,但也知道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自合格事情他也是爱莫能助。毕竟事已至此,纵然他那个朋友天天后悔的捶胸顿足,但却也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
老天爷给他机会的时候,他没有珍惜。而现在没有机会了,那就是再着急,却也没用了,根本就得不到了!
“女人就是这样,她们一辈子永远忘不了两个男人。”
林逸晨扫了一旁认真学习,拿着小本本纪录的小金子一眼:“一个是拿走她们一血的男人,一个便是陪伴终生的男人。”
“即使她们谈过无数次恋爱,或许有的男朋友一开始给她们的心灵触动,要比这个拿到她们一血的男人大。”
“但是在漫长的岁月磨灭之,等她们六七十岁垂垂老矣时,想起年轻时的事情。可能会忘了很多男朋友,但却绝对忘不了这个拿了她们一血的男人。”
林逸晨笑着对小金子说道:“人死前都会走马观花的,在脑海中演绎一遍自己的一身。而对女人而言,这第一个男人,便永远是记忆深刻,不会忘记的一幕!”
“原来如此!”
恭敬的把林逸晨的话记在小本本上后,小金子神色狐疑的看着林逸晨:“那零林公公,我们男人这一辈子,又会忘不了哪个女人呢?”
“初恋,以及陪伴你终生的女人。”
林逸晨不假思索的回答了小金子:“你要记住,男人的初恋和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其实是两码事。”
“即使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那男人也忘不了自己的初恋。反而女人要是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便会忘记自己的初恋,而记住这第一个男人。”
“原来如此,我懂了!”
小金子立刻重重点头,幻想着他成为大宗师或者圣境高手后,可以跟在林逸晨身旁,也能够邂逅一位江湖上的美女,得到属于他自己的爱情!
“好好努力吧,面包会有的,爱情和女人也会有的。”
林逸晨重重的拍了拍小金子的肩膀:“以后你就知道了,身为男人,你要是这辈子没有碰过女人,没有体会过上天入地的感觉,那真是死了都闭不上眼!”
“我会努力的!”
小金子赶忙重重点头:“一定跟随着林公公您,好好修炼,争取早日成为大宗师,成为圣境高手。”
“愿我在四十岁的年纪,也能像林公公你一样牛B!”
“嗯。”
“努力吧。”
林逸晨微微颌首,便勒马停在灞桥外,看着乘坐马车赶到灞桥,接受张居正和张江林等一众文武百官,以及在野的士大夫和京城儒学大家送别的李林甫。
“林公公,我去喊李相过来见你。”
见到这一幕,小金子立刻勒起马头。
“不用,先让他们送别吧。”
林逸晨摇了摇头,拒绝了小金子的提议。他知道文人之间自有自己的玩法,不管平时斗的多欢,但是在一方决定辞官归隐后,大家都会适当收手的做人留一步,事后好相见。
不会像宫里的太监一样,一旦争斗就是不死不休,基本上都以抄家灭族为结束!
而李林甫作为儒学大宗师和左丞相,这些长安的官员士大夫们过来送别,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还是李林甫失势,不少人担心得罪女帝,所以不敢过来送别的前提。据说前朝有丞相离京后,那送别的队伍都从城门排到了灞桥,绵延二十里,十分的夸张!
“让他们文官自己玩吧,咱们是阉党,没必要和文官凑热闹。”
林逸晨勒马站在河畔,看着滚滚东去的渭水,并不打算去掺合文官们的客套送别。
“这倒也是,咱们和文官们,尿不到一个壶里。”
小金子闻言自然也是立刻躬身应和,他笑着对林逸晨说道:“其实他们的送别也没啥意思,看似热闹,实际上就是互相吹捧,最后再吟诗作赋,来一出洒泪而别。”
“实际上基本上都是惺惺作态,内心深处估计都巴不得李相早日离开,省的威胁自己的官位呢。”
“毕竟李相在一日,那就随时有可能会官复原职,去直接担任左丞相!”
“不要用全部的恶意去揣摩,倒也没有这么虚假。”
林逸晨闻言哑然失笑:“送别一位丞相,那是要写进史书的一幕,所以他们当然要慎重诚挚一些了。”
“要是有哪位文人的诗词写的非常棒,可以进入后世教科书,那这一幕便会名传千古,所以他们哪能不在意?”
“文人嘛,除却官位和女色以及财富以外,这名声也是他们孜孜不倦的追求的极致。”林逸晨笑道:“甚至有的文人可以为了名声,不惜丢官弃职,甚至说放弃妻儿老小,放弃生命。”
“和咱们这些利益至上的太监,还是不一样的。”
“虚伪的很啊!”
小金子嘴角一抽,还是看不惯这些文官。
“这就好比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林逸晨却是笑道:“要是没有这一篇赋,其实那就是一场寻常的达官贵人的之间的聚会,古往今来数不胜数,又有几个人能记住?”
“所以啊,他们在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以他们的官位,能够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名字就不错了。想要留下大的事迹,那就必须要多刷存在感了。”
“那林公公你呢?”
“我?”
林逸晨哑然失笑:“作为权阉,我的名号是注定要名垂青史了。不过到底是流芳万代,还是被人刻意黑的,骂的遗臭万年,这可就说不定了。”
“毕竟我得罪了文官,即使劳苦功高,但也有可能被骂成祸国殃民的阉贼!”
“林公公。”
这时,似乎注意到了林逸晨,李林甫和张居正以及其它一众文人士大夫,都纷纷笑着对林逸晨招手。
“林公公能来送老夫,不胜感激。”
“李相于国于民于陛下都有大功,应该的。”林逸晨笑着拱手:“陛下也颇为感谢李公公。”
“李公公,听闻你素有诗才,被誉为文阉。”
这时,一个文人突然冷笑着开口:“此情此景,不知可否赋诗一首。”
“让我等长长见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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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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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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