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棠平时吃住都在月出观,除了重金买各种书籍的孤本外,就没其他的大笔花销。

  她每月光是从玉堂楼那里分到的利润,就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手里还有潇湘阁这个全城生意最好的胭脂铺。

  便是栖云道长本人,都给徒弟准备了丰厚的家产。

  程小棠笑眼弯弯,握拳在最嘴边轻咳两声,“师父,徒儿有一个梦想,需要好多好多的银子才能完成。”

  萧崇对此也很感兴趣,笑着问道:“小棠宝的梦想是什么?”

  他记得萧昀舒之前在京中“薅”来的一百万两银子全给了程小棠,拿了一部分出来当玉堂楼和酒庄的本钱,不到半年已经回本。

  程小棠拨弄着精致的金算盘,保持神秘道:“等我攒够了钱,再告诉你们。”

  “好,棠宝说了算。”

  栖云道长轻敲着桌案,看了一眼萧崇强调道:“不过赚钱只能是爱好,不许耽误学医。要是觉得累了,可以把季老头的功课放一放。”

  要不是萧崇眼睛瞪得像铜铃,他还想说练武也不必那么勤。

  程小棠瞳孔颤动,糟糕,她全给忘了!

  季大师回家这段日子,她除了平日里的书写外,根本就没有另外花时间练字,水平说不定还退步了。

  要不是栖云道长出言提醒,程小棠都忘记书房里还堆着许多季大师和苏铭宇为她量身打造的字帖,一遍都没临摹。

  夏至将至,季大师马上就要回冰块无限供应的月出观避暑了。

  程小棠想到白发苍苍的老头子碎碎念的唠叨劲头,就觉得头大,“萧爷爷,如风大哥还在临安嘛?”

  贾如风是萧家十二卫中最擅长乔装易容的,同时也会伪造笔迹,等闲人士都分辨不出来。

  萧昀舒还被困在常宁城,如今能快速替她完成抄字帖功课的,就只有他了。

  “如风?好像去了外地。”萧崇不太确定道,“他一年到头就没几天是用真面目示人的,别说长相,我都忘了他是男是女。”

  应寒无语道:“贾如风跟应霜回了京城,三日前刚跟你道别。”

  “三日前,那个讨厌人的嘴碎老太太?”

  萧崇气的拍桌,“那没大没小的兔崽子!等我去了京城一定要扒了他的皮!”

  程小棠想起自己也见过那位亲切的老奶奶,赞叹道:“如风大哥果然是高手,性别也如风。”

  难怪会有人不畏惧萧爷爷的刀疤脸和凌厉杀气,非要给他说亲事。

  她当时还以为这位媒婆在京城有什么人脉,才会被应霜看中带在身边,原来是这个原因。

  栖云道长幸灾乐祸道:“萧老爷子,你要是真无意男欢女爱,不如拜入棠宝门下,免得老有人打你这个玉堂楼大东家的主意。”

  “来月出观求姻缘的女子,尤其是独自拉扯孩子的寡妇们,可是相当中意你。”

  萧崇的脸更黑了,“不劳道长费心。”

  程小棠熟练地打圆场,说起正事,“萧爷爷,我已经画好大概的布局了,要是没有合适的铺子,就尽量集中在一条街上。”

  “等秋闱后,我大哥会随威远镖局北上,送去需要的货物。”

  萧崇不舍地摸摸当做孙女的程小棠,“棠宝要不要去京城玩?有贾如风那混小子在,没人会认得出你。”

  “不行。”

  栖云道长断然拒绝,“我徒弟当然要跟我一起,京城有什么好玩的,全是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你这孤寡老头休想哄骗孩子。”

  萧崇将棠宝抱起来放到膝盖上,寸步不让,“小子,全真教不能婚娶,你未来也是孤寡老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棠宝就是我的女儿,比你强多了。”

  “巧了,棠宝是我的干孙女。老夫倒是白捡了个儿子。”

  程小棠小大人般摇了摇头,她发现这两个人就是临别在即,互相表达感情干脆放任不管,安心算自己的账。

  她手头的几家铺子都很能赚钱,是时候做点亏本买卖了。

  当然,只是在外人看来的亏本。

  程小棠来之前已经用更擅长的算式算过一次,如今再用算盘核算一遍,主要是为了让程卓、重启两兄弟能看懂,方便安排书局的开业事宜。

  《农书》经历过一年多的数次修改,再由崔县令在下乡劝课农桑时收集农民们的反馈,终于定下了最终版,正式出售。

  一本书连图带字,按照现在最便宜的纸张价格来计算,印刷制版加一起,成本就要三钱七分。

  而程小棠的定价是,一百文。

  与此同时,书局内免费提供笔墨纸张,允许人自行抄录《农书》的篇章。

  程小棠试过,在不写太多错别字的情况下,只需要不到十张纸就能抄录下整本书的关键知识点。

  这么一来,彻底杜绝了其他书局盗版的可能性。

  毕竟卖书也是做买卖,没人想赔钱。

  当然,这样的手抄本是没有示意图的,阅读时需要识字的读书人和会种地的老农们一起配合,才能理解其中的意义。

  程小棠精挑细选的出来的掌柜是程启、程卓兄弟俩,他们早年在榆林村时去镇上学堂读过几年书,虽然连童生都没考上,读书算账却不成问题。

  二人之前一直在程氏布庄里帮忙,填补了谢玲花和董大娘子进城后的空缺。

  如今程氏布庄的买卖趋于稳定,族长媳妇、程启媳妇、寡妇三姐妹再加上一个警惕所有人的杨氏,基本能管理好一百多人的运转。

  既有逃荒共患难的交情,又有同族之谊,还是她二当家的亲爹和叔叔,不用担心信任问题。

  程启练达老成,适合坐镇统管全局;程卓活泼跳脱,又喜爱五花八门的闲书,与十几二十岁的读书人最聊得来。

  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人选了。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装潢雅致的百文书局低调地在潇湘阁对面开张。

  程小棠作为幕后东家,低调地以顾客兼作者的身份出席,一家人还有模有样地送了恭贺礼物。

  她现在大小也算是临安府的名人,不少人都认出来了。

  程小棠丝毫不怕生,大方地向好奇的众人介绍自己编纂的第一本书。

  虽然此前从未听说过有小孩子出书,但程小棠不是普通人,而是备受认可的神农氏后人。

  这几年光是从她手里传出来新农具、豆芽以及高效沤肥的方法,就足以让大家相信这本《农书》的含金量。

  反正写的是怎么种地,又不是解读四书五经那些圣贤书,谁还管写书人的身份,实用更重要。

  一开始只是读书人发问,后来凑热闹的百姓们一听是跟种地有关,也忍不住好奇。

  百文书局不同于别的书店,丝毫不拦着那些一看就不识字的客人。

  白老夫人和胡夫子本想维持住读书人的矜持,然而他们也是第一次有出书的机会,没一会儿就忍不住解答起各种疑问。

  书局最亮眼的中心位置上摆放着《农书》,边上有一张长桌,上面摆放着八套笔墨纸砚。

  所有人都很关心百文书局所说的免费抄书是什么意思。

  这年头能用来写字的纸,最便宜也要十文钱一张,是读书人最大的开销之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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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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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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