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尔哈朗剪掉了鞭子,脑袋剃得跟瓢似的留了个阿福头。在后脑勺的地方,还梳了个髽髻。

  倭国人的和服怎么穿怎么觉得别扭,感觉就是身上裹了一团布。脚上的木屐穿着更别扭,又沉又滑还不跟脚。有好几次济尔哈朗都想把木屐扔了,干脆他娘的光脚算了。

  唯一还算是和心意的就这口倭刀了,这还是当初小早川龙景送给皇太极的。

  没办法,穿着马褂梳着辫子。只要遇到大明人,就会被拦住,然后脖子上挨一刀,脑袋硝制之后送到大明请赏领功。

  这是大明人遇见女真人的标准流程,当然也有杀了别国人冒充女真人的。有好多朝鲜人,就是莫名其妙的被割了脑袋。

  不过看到那些人被查出来的下场,所有人都不敢再这么干了。

  毕竟赏钱只有五个银币,为了五个银币要冒吊销行商执照的风险,这个代价太大了。

  在大明行商必须要有执照,贩卖假货会被记录在案。你的门口官家会挂一个铁牌牌,上面注明这家人何年何月卖过什么样的假货。

  真的是铸上去的,想要更改都不可能。不管你今后干什么买卖,一查底档这块铁牌永远跟着你。

  可以说,有这么一块铁牌你这辈子就别想在做生意了。

  无商不奸,可大明的商人如今一个个都老实的要命。老老实实的赚钱,说是金子的就绝对不会是镀金的。

  说是永久自行车,就绝对不会是飞鸽的。

  李枭是拿一次当百次来处罚,谁也不想为了一时赚钱,毁了这辈子的出路。

  于是大明商人,就成了最奉公守法的一群人。不管是李家、孙家、郑家、史家、陈家、有或者是敖爷、满爷赚到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纳税。

  大佬们都这么干,底下的小弟自然而然的也跟着做。曾经有些地方上的小官儿,不把朝廷法度放在眼里。

  结果就是,家里的买卖被关停,他本人也被开革出公务员队伍,而且永不叙用。

  砸饭碗,这就是李枭的手段。

  没了钱,没了生存土壤和环境。最后只能是过得连叫花子都不如,曾经锦衣玉食的大佬,如今在街上破衣烂衫的行乞,这就是最好的教育。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无论榜样究竟是正面还是反面。

  济尔哈朗看了一眼孟买,他曾经是无比熟悉的城市。这座城市当初是那样的繁华,到处是商铺。

  海港里面停满了各国的商船,孟买产出的各种产品行销欧洲,每年带回来大笔的收益,都被吴三桂用来扩军备战和进行武器研究。

  正是孟买这样多的工厂,才造就了吴三桂领导印度的军事繁荣。

  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一场孟买战役几乎打烂了孟买城。因为孟买的工厂都集中在一起,所以孟买的工厂全部或多或少的被战争波及。通天阁小说

  如今三年时间过去了,孟买城仍旧是满目疮痍。到处都是战争的遗迹,济尔哈朗行走在孟买的街道上,不时回忆起眼前的这片废墟以前是什么地方。

  孟买大酒店门口端坐着一群人,他们不动也不走。济尔哈朗还以为他们是僧人,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修行者。

  直到他看到有人端着剩饭剩菜放到他们面前,这些家伙一拥而上争抢的时候才知道,这些人居然是乞丐。

  吴三桂在这里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乞丐。

  事实上,当时的孟买城几乎长手能劳动的人,都进入了工厂上班。有班上就有工资领,有工资领就会有能力消费。有消费就会有赋税,有了赋税就能建造更多的工厂。

  良性循环早就了孟买城的繁荣,可战争让这种繁荣一下子被掐断了。工厂倒闭了,机械被拆毁当成废品卖给了大明。

  工人从富足的生活,一下子掉入到了深渊里面。

  如今孟买城里最红火的生意就是妓馆,从业人数最多的产业就是捞偏门。坑蒙拐骗偷,当这些都成了谋生手段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是畸形的。

  就在孟买大酒店周围两条街,居然有超过二十家高档妓馆。每一个妓馆的楼上,都有一张张稚嫩的脸探出窗外。

  一个目测只有十岁的小女孩,嘴上画着鲜红的口红,脑门儿上绘着火焰纹。脸上的粉底白的吓人,好像死人在水里泡了十几天一样。

  她正在卖力的吆喝着生意,看到男人经过,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面飞出来。每当一个男人走过,不理会她娇媚的声音时,眼眸里面都有一股哀伤。

  不过哀伤只能持续一会儿,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对下一个男人发出银铃一样的笑声。

  济尔哈朗自诩不是啥好人,可看到这种小姑娘也下不去牙口。实在太小了,这分明就是孩子。

  除了妓馆,看到最多的就是赌场。

  门口站着十几个壮汉,隔着布帘子就能听到里面疯狂的喧闹声。

  偏门已经严重侵蚀了这座城市的肌体,再想出现吴三桂当政时的繁荣,估计是不可能了。

  没人怀念吴三桂,至少济尔哈朗没有听见。所有人要么烂赌,要么就去烟馆里面抽烟,再不就是去妓馆里面找个小姑娘渡过愉快的下午时光。

  烟馆这种东西,在大明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如果遇到有人在大明敢贩卖这种东西,直接就可以处以极刑。而且无论是卖的还是买的,都会受到处罚。

  可在印度,这种东西没人会禁止。甚至已经有印度农民专门种植罂树,因为种植这东西,远比种粮食收益要高。

  卖罂树的钱买粮食,远比直接种粮食要收获得多的多。

  有了烟馆自然就会有那些形容枯槁,如同行尸走肉一样的大烟鬼。乞丐里面就有很多这样的人,众多的人当中,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些鬼一样的人。

  济尔哈朗哀叹一声,只能继续走着。街上开始出现小摊贩,他们售卖一些小零食,又或者是一些大明生产的小玩意儿。每个人都卖力的吆喝着,希望把自己手里的商品售卖出去。

  看到两个包裹着头巾的差役走过来,小贩会熟练的拿出两个铜板放进差役的大手里面。

  差役点点头,继续走向下一个小摊子。

  他们有时候会拿走摊子上一些看得上眼的小东西,又或者拿起小吃尝上一两口。好吃的点点头多拿一些,不好吃的直接吐掉,然后奚落一下小贩。

  贫穷跟腐败几乎是孪生兄弟,越是贫穷的地方,腐败越会根治到社会最底层。因为权力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掠夺,他们只能直接掠夺这些最为贫苦的百姓。蚂蟥一样吸他们身上的营养,来满足自己的生存。

  吴三桂的时代,不会有这种事情。因为差役们总是能够领到足额的薪俸,而且他们还会有当地的买卖里面参股。

  每年的红利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他们根本犯不着去跟这些贫民百姓较劲。这些穷鬼,就算是榨干了也没几两油水。

  济尔哈朗继续走着,一不小心就走进了贫民窟里面。

  刚刚走进贫民窟,济尔哈朗就觉得眼睛腌的慌,很快眼泪就流了下来。用手从兜里掏出一个口罩戴上,实在是太臭了。

  那是一股冲脑浆子的臭,闻到这种臭你甚至来不及恶心就吐了。

  饶是济尔哈朗在战场上闻过冲天尸臭,一时间也受不了这种恶心的臭味儿。戴上口罩总算是好了一点儿,街边上就是臭水沟。

  里面黏稠状糊糊一样的东西几乎不流动,深绿色的液体不是冒着泡。上面密密麻麻趴了一群苍蝇,边上爬满了白花花蠕动的蛆虫。

  走过水沟的时候,一群苍蝇飞起来撞在脸上别提多恶心。

  济尔哈朗又掏出一副眼镜戴上,现在他很感谢那个孟买大酒店的领班。如果不是他提醒,济尔哈朗会立刻转身逃走。

  戴着墨镜,刺眼的阳光好像也不那么刺眼了。不时有苍蝇撞到了墨镜上,发出“当”的一声响。

  拐了个弯儿,在一大片空地上有一个水池。

  水池里面满是绿色的水藻,一群孩子就在水藻里面游泳,水藻被拨开露出下面蓝绿色的水。

  济尔哈朗甚至能够看到,白色的蛆虫在他们身上爬。

  水池中间有一座巨大的垃圾山,很多孩子就在上面爬来爬去。大概有五百多米的距离,戴着口罩的济尔哈朗就觉得受不了。

  酷热的孟买,在阳光下发酵的垃圾山。这味道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能有这样威力的,估计也就是毒气弹了。

  可这些孩子,就在发酵的垃圾上爬来爬去。济尔哈朗甚至看见,有孩子发现财宝一样找到一些东西,然后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就塞进嘴里。

  走进一栋勉强可以称作房子的地方,这是一栋钢筋水泥建筑。一半已经塌了,另外一半还住着好几户人家。

  济尔哈朗几乎认不出这里,以前的孟买机床厂宿舍楼是多么的漂亮。

  每户人家都住着二层小楼,楼下还有一个小院子。有人在院子里面种花,有人会种一些瓜果。

  每年这个时候经过这里,一片的鸟语花香。

  那边那个巨大的水池,就是机床厂的游泳池。每年夏天傍晚的时候,都会有很多人在里面游泳。伴着落日的余晖,向太阳宣告自己度过了愉快的一天。

  济尔哈朗站了半天,心里一阵阵的酸楚。三年,仅仅是三年时间,这里居然破败成了这副模样。根本看不出这里往日的繁荣!

  走到一户人家门口,他看到躺椅上躺着一个瘦的破包骨头的人。这家伙两眼深陷,搓衣板一样的肋条骨暴露在空气中。下身搭了一条毛巾,算是全身唯一的遮羞布。

  济尔哈朗不确定,这家伙究竟是死了还是活人,因为他看不到这家伙胸膛的起伏。

  “喂!你知道史莱姆在哪里吗?”生活了几年时间,济尔哈朗当然会说印度话。

  骷髅有气无力的睁开眼睛:“你是谁?”

  “你认识史莱姆吗?”济尔哈朗从兜子里面拿出一块蛋糕,对于这些人来说,一口吃的比铜板直观多了。

  看到了蛋糕,骷髅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艰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爬到济尔哈朗身前,抓过蛋糕塞进嘴里。

  济尔哈朗甚至没有看到他咀嚼的动作,蛋糕已经进了肚子里。

  伸出皮包骨头的爪子,用渴求的眼神儿看向济尔哈朗。济尔哈朗无奈,只能又拿出了一块蛋糕。

  “告诉我史莱姆在哪里,我就给你。”蛋糕高高的举着,下面那个骷髅使劲儿咽了一口唾沫。

  “我就是史莱姆,你是济尔哈朗大人吧。”骷髅说话的声音一下子就大了起来。

  “你是史莱姆?”济尔哈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骷髅一样的人居然就是人高马大的史莱姆。

  “我是史莱姆,济尔哈朗大人。我认得您的声音,终于把您盼回来了。”史莱姆眼睛里面流出浑浊的泪水。

  他是一个混血的印度人,他的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印度人。

  济尔哈朗仔细辨认,最终才从那个典型的英式鹰钩鼻上面认定,这位就是自己要找的史莱姆。

  “你怎么变成了这样!”济尔哈朗把手里的蛋糕递给了史莱姆。

  史莱姆再一次把蛋糕吞了下去,他没有说话,看起来还想再要一块。

  “史莱姆,你不能再吃下去了,如果你把这一袋子吃完,你会撑死的。”济尔哈朗狠狠心,捂住了口袋不给史莱姆再吃。

  “哎……!”史莱姆见到没有蛋糕吃,坐在地上叹了口气。

  “吴大将军被打败了,您和多尔衮大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大明人来了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工厂的机器拆卸装船运走。

  工人们每人领了一点点钱,就被打发回家了。孟买的工厂几乎都是这样,一时间遍地都是找工作的人。

  没有工厂了,没人找得着工作。就算是在酒店洗碗的活计,都成了抢手的差事。

  三年了!三年了!工人们惨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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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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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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