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踩就给你踩好了,我再去买就是了。”萧衍强忍下这口气,拿起桌上宝来的钥匙,出门奔花店去了。

  江千嬅却蹲坐在楼梯口,委屈的泪水汹涌而出,她的手,被玫瑰花刺得血迹斑斑,但她的心更痛。

  不知道什么时候,冷清歌站在了她的身后,没有安慰,却默默的蹲下来捡起那破碎的花瓣。

  江千嬅忽然转身,一把拉住冷清歌的手,灼灼的看着她,带着哭腔道:“别答应他,好吗?”

  女人心细,冷清歌早发觉了江千嬅的神情不对,对于她提出这样的要求,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她冷笑着问道:“你爱上他了?”

  江千嬅沉默了,算是默认吧。或许她还没有想好,但是她却绝对不允许萧衍与冷清歌在一起。

  尤其在火场,在她濒死的那刻,萧衍骑着黑七零摩托冲进去,在她看来,那摩托根本就是白马,而萧衍是骑着白马的王子。

  对于她这种富二代,小时候接触过不少童话,长大没机会谈恋爱,脑海中对爱情的憧憬,就都是童话中的故事。

  但她从小霸道,遇到萧衍这个不吃她这套的人,让她彻底慌了,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甚至都不敢鼓起勇气去表明心迹。

  “我答应你!”冷清歌依旧是那冰冷的声音,不带一点感情,但她捡起的花,却刺痛了她的手,鲜血染在花瓣上,特别艳。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江千嬅知道有点对不住冷清歌,摇晃着她的手。

  “傻瓜,当然是。”做朋友以来,一直是冷清歌忍让着,因为江千嬅娇生惯养,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容忍退让。

  “清歌,你真好!”江千嬅开心的看着冷清歌。

  “我乏了,回去睡了!”冷清歌捧走了几片残花,那是属于她的,只可惜被最好的闺蜜,践踏成了碎片。

  又是闺蜜,当年在哈佛医学院的时候,也是如此,只不过那是个日裔学生,与她在同个寝室,好的如胶似漆。

  四年前,冷清歌答应了追求他很久,一直照顾她的学长。学长叫李晨,是现在第一肿瘤医院首席医师肖飞的至交好友,说是好友,倒不如说肖飞是他的跟班。

  李晨很优秀,在遍地人才的哈佛都能脱颖而出,被著名的脑域医学专家彼得教授相中,成为了关门弟子。

  当时围绕在李晨身边的女孩很多,但李晨都视而不见,只对冷清歌倾心,为此引来了不少人的嫉妒羡慕。

  冷清歌念大学那会并不内心,但她心中所爱不是李晨那种文弱的书生,她更向往那种战场上有血腥味的男人。

  所以冷清歌迟迟不愿意答应李晨,直到李晨要毕业了,邀请她去参加毕业舞会,在舞会上公开向她示爱。场面很隆重,玫瑰花铺成了花海,浪漫的很,在所有人的怂恿下,她不好下他的面子,答应了。那晚,他们第一次牵手。

  她是个执着的人,牵起手的那刻,她准备把她的心给他。他们约定好,毕业之后回国就结婚。

  那天的舞会很热闹,她被众星捧月,幸福的如同公主。但就在当晚,借口不舒服回宿舍的李晨,被冷清歌堵在李晨的租屋内。

  冷清歌拿着药,提着炖好的汤,准备履行自己做女朋友的义务。结果却发现,经常不在宿舍内过夜的室友闺蜜,现在却光着身子躺在自己男友的床上。

  当晚波士顿的天气有点冷,冷到冷清歌的心都冰冻了起来。从那以后,她的心就收了起来,没有对任何人敞开过,直到萧衍的出现。

  可惜有些人的命运注定如此,而冷清歌又是个不爱争取的女人。她安慰自己,江千嬅毕竟光明正大的提出,而非小何奈奈子那样的无耻。

  当萧衍捧着好不容易买到的花回来时,冷清歌的房门紧闭,根本推不开。

  “美人,第一次见面你就勾走了我的魂,半碗面暖了我的心,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动的心,但我真的爱上……”萧衍清了清嗓子,捧着玫瑰花在门外表白。

  “别说了,我累了,要睡觉了。”冷清歌背靠在门上,努力抑制着泪水。

  萧衍碰了一鼻子灰,但他脸皮比较厚,咳嗽了声,继续说道:“哎呀,你等我说完再睡不行吗,就耽误你几分钟。”

  “我不想听,你别说了。”

  “为什么?”

  “我讨厌你,我讨厌男人,以后你别来烦我了,我看见你就心烦!”

  萧衍听着里面的哭腔,颇为心疼,又心疼冷清歌,又心疼自己表白被拒。

  难道她真的是拉拉?这是病,要治。

  不过萧衍现在没心情,情绪低落的说道:“清歌,那你早点休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下楼的时候,江千嬅幸灾乐祸的哼哼了几声,很快她的目光就转向了那捧鲜花,这会花店都关门了,上面还沾着土,肯定是在旁边公园偷摘的。

  “你喜欢就给你啦,今天老子不伺候了,出去耍一哈。借你的车。”萧衍这次拿的钥匙,是保时捷911的。

  “你去哪,带上我啊!”江千嬅欣喜的看了眼怀里的玫瑰,可追出去后,却只看到一个车屁股。

  楼上,阵阵低泣的声音传出,江千嬅从来没有听过冷清歌哭,心里也颇为自责。但是女人的自私,让她终于在房门口止步,最后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萧衍绕着滨海路兜风兜了几圈,跟着歌耗了会,反而心里堵得更慌了,于是拨了个电话。

  “仙儿,你在哪呢,我今天需要放纵,需要发泄。”

  “九哥,要不要我带你去zhao小姐?”

  “噗……这个倒不用,你陪我喝会酒吧,你在哪?”

  “我在皇后酒吧,离海边小屋不远,你过来吧,我们喝了一晚上了。”林仙儿在电话里面的声音很大,旁边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忽然林仙儿喊道:“喂,你干什么,滚开……”通天阁小说

  萧衍知道有情况,打出导航,一脚油门飞速朝皇后酒吧而去。今天自己正憋得慌,要看哪个鳖孙往他拳头底下撞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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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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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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