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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昆仑山矿石为原料打造的兵器,皆有灵气,受主人驱动。

  金轮乾坤笔更是有灵性的兵器,任何和昆仑山有联系的人和物,皆能唤醒它。

  名字是一个人留在世上的记号,人,出生落地时是光着身子,成长的一切皆依赖外力,姓名当然也是外力之一。

  倘若将姓名比喻为身上的衣服,那么穿上一件适合自己,量身订做的衣服,让自己感觉舒服,让别人看起来顺眼,如此无形于内,散发于外,则其力量不言可喻。

  对于金轮乾坤笔,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

  蒙骜和曹操,一生一死,特别是曹操,是最近才死的人,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萧权一直心有遗憾,笔遂主人的心动,必然能唤醒它。sttgxcl.com

  选蒙骜,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

  要抄,就抄最多的。

  唤醒它和驱动它,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

  萧权万万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兵器,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

  李牧关着他,外面还上了锁。

  要想出去,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

  写就写!

  一万遍就一万遍!

  萧权拿起那支笔,妈呀,一拿,手立马就黑了。

  知道它脏,没想到这么脏!

  李牧也是抠,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

  萧权平心静气,开始研磨、提笔、书写。

  曹操。

  曹操。

  曹操。

  屋子外,月明星稀,鸟雀叫着:“啊、啊、啊......”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京都一夜无事,朝阳升起。

  昨夜,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

  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万分、无比兴奋的魏清,早早就起了来,沐浴更衣。

  在古代,沐浴被视为一件礼仪大事,比如祭祀和朝见天子之前必须沐浴净身,以示内心洁净虔诚。

  见重要的人或者资历老的人,也需要沐浴。

  魏清人要当诗魔徒儿的消息,传到了皇帝耳朵里。

  正要上早朝的皇帝,停住了脚步:“什么?”

  “没错,诗魔突然说,要收王爷做徒弟。”马公公眉头一皱,从不收徒的诗魔收萧权为徒,已经够让人惊讶了,现在这么快就收第二个。

  难道,真如传闻所言,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

  世人不知,诗魔收萧权,是因为萧权有文心。

  收魏清?

  嗯,那是要揍他。

  世人都觉得当诗魔的徒儿了不起,诗魔却觉得没多了不起,萧权也是这么觉得的。

  收徒看的是缘分,缘分到了,自然就收了。

  诗魔和萧权,是善缘。

  和魏清,嘿嘿,恐怕是一场孽缘咯。

  不过,孽缘也是缘嘛,嘿嘿。

  诗魔如何想,皇帝太清楚了。

  先皇和皇帝说过,诗魔这个人难以捉摸,十分不羁,不是善茬。这个师父,和心狠手辣又多变的萧权没什么两样。

  “让魏清不要去。”

  魏清虽是聪明,有文采,可远没有萧权这般才华横溢,诗魔又怎么会看上魏清?

  皇帝一声令下,马公公领命而去。

  白鹭州,皇帝要。

  魏清这个兄弟,皇帝也是想保住的。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诗魔要是将魏清如何,都是有身份有立场的,皇帝真拿诗魔没办法。

  唯有在拜师礼前,拦下魏清。

  好巧,马公公前去阻拦的时候,魏清就在半路。

  坐在马车里的魏清一脸高兴:“马公公,你来可是向我道喜?”

  这是个喜事啊!

  大喜事!

  他拜诗魔为师,萧权必然没有地位了!

  看来传言是对的,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现在要再找一个新的!

  这样的话,在公主面前,在京都所有才子面前,他的地位那是蹭蹭蹭地往上涨啊!

  马公公面露难色,低声将皇帝的意思传达。

  诗魔,不可近。

  更不可拜其为师。

  这话像一大盆冰水,浇在了魏清的头上,他扭头冷言:“让陛下不用操心,我不会有事。诗魔性格乖张,我早已知晓。”

  “我既然敢拜他为师,必然也会做好心理准备。”

  “在此多谢陛下的一番好意,马公公,告辞。”

  皇帝拦着魏清送死,魏清还一脸挡着我成功的嫌弃,命人速速前往护才府。

  “王爷!你!”

  马公公一跺脚,阻拦不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幽暗的屋子。

  萧权揉了揉眼睛,光线不好,写了这么久,眼睛无比酸痛。

  一夜过去,曹操之名,才写了一千遍。

  这还是萧权奋笔书疾的结果。

  这一千遍,萧权并未用心,毕竟这是惩罚,用心作甚?

  “可怜曹操,能成为一代枭雄的。”

  累极了的萧权,在椅子上仰着头,无比惋惜。

  临死前,曹操的双眼,熠熠生辉,似乎将萧权当成了同样有雄心壮志的知己。

  可惜。

  可惜......

  萧权叹了一口气,可惜他忠心耿耿,跟了诗痴这样的主人,死在诗痴手里。

  萧权心微微一动,忽然手指被什么扯了扯。

  “卧槽!”萧权吓得一个激灵!

  笔动了?

  笔自己动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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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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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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