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再次我的警察人生 > 第二章 接手的第一件案子
  熟悉的菜园,熟悉的鸡圈,还有熟悉的白杨。通天阁小说

  白杨拎着菜刀走出屋子,还没开口,就被叶飘紧紧抱住。

  “这孩子……”叶飘的举动反将白杨给搞懵了,双手高高举起,满脸都是尴尬。

  跟陌生男人拥抱的感觉,着实诡异啊。

  一切如常。

  真是太好了。

  叶飘帮着白杨杀鸡,拔鸡毛,添柴烧火,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生怕这只是一场梦,其实他和师父正相互搀扶着走在黄泉路上。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快中午了。

  喝醉一时爽,头疼悔断肠。

  叶飘脸也没洗,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在大院里转悠,给菜园浇水,给鸡喂食。

  不是梦。

  被座山狼杀死的恐惧感仍罩在他心头,但他真的回到了八年前刚来这里的时候。

  座山狼,休想再次杀死老子。

  比起将座山狼绳之以法,叶飘觉得拯救师父白杨的警察人生更为重要。

  白杨是警察里的英雄,却被生活逼得跟罪犯做交易,这不公平。

  回想这八年间,他跟师父携手打击犯罪,帮助了无数百姓,而他却从不知道,师父竟被钱压得喘不过气来。

  他只知道师父有个女儿,叫白瑶,在省城的大学读书,毕业后又去了首都硕博连读,是妥妥的学霸。

  但他从不知道,白瑶居然病了,而且病得很重,治疗需要很多很多钱。

  “叶飘同志,谁告诉你大中午可以浇菜的?”从厨房出来的白杨,看着湿漉漉的菜园,简直心疼死了。

  叶飘在城里长大,并不知晓这点,疑惑地问道:“中午不能浇菜吗?”

  先前叶飘可从没浇过菜园,每次白杨让他去浇菜,他都会找个借口溜之大吉。

  来这里的第三年,因派出所要翻新,菜园和鸡圈便都不复存在。

  “太阳照得泥土是热的,这冷水浇下去,菜肯定受不了,容易烧坏根。”白杨解释完,便喊叶飘赶紧过来吃饭。

  叶飘去茅厕放了水,刷牙洗脸,吃着师父做的饭,心里美滋滋的。

  “吃快点,吃完去一趟旧林村,有百姓报案说家里刚买回的小猪崽不见了。”白杨在很卖力地干饭。

  百姓的事没小事,哪怕只是丢了一只鸡,白杨都会尽心去寻找。

  有时候找不回来,白杨会自己花钱买一只。

  从警这些年,他给老百姓买过鸡鸭牛羊猪狗,每次将钱花出去都是乐在心中。

  “师父,只是找回走丢的猪,这点小事我去就行了,你就在所里好好休息。”叶飘快速扒拉完一碗面,到旁侧拿了摩托车的钥匙,回房间换上警服,就赶往旧林村。

  白杨有些不放心,想跟去,奈何所里只有那辆破旧的摩托车。

  旧林村距白杨乡街上有十里路,走着去要一个多小时,对年过半百的白杨而言还是吃力的。

  走路要一个多小时,骑车仅需十几分钟。

  旧林村在山上,山路陡峭蜿蜒,有的路段,叶飘真担心这辆破摩托车会爬不上去。

  但在之前的人生中,白杨可是骑着这摩托车载着他,一路狂飙到旧林村的。

  想到这,叶飘将油门拧到底,摩托车冒着滚滚黑烟,发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

  饶是如此,还是在快到旧林村的那段最陡峭的路上熄火了。

  “一档都爬不上去?”叶飘尝试了好几次,在这么陡的路上进行半坡起步,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当时白杨是怎么载着他冲上去的?

  老式的摩托车非常笨重,在几乎笔直立着的陡路上,叶飘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勉强将摩托车推到了平路上。

  回头看那陡路,叶飘都有些头皮发麻。

  要致富,还是得先修路啊。

  叶飘骑上摩托车,踩了好几下才打着火,骑了不到三百米,就进了旧林村。

  将摩托车停稳,叶飘在心里鄙视自己,刚才就该将摩托车放在那里,回去的时候是下坡,下坡总不会熄火吧,犯得着累死累活推上来,只为骑这三百米?

  丢猪的是刘三家。

  此刻在刘三家的大门口,聚集着不少村民,都是来看热闹的。

  他们已经到处找过,都没能找到刘三家的小猪崽。

  那小猪崽是刘三在赶集的时候花八十块买的,还没将自家猪圈暖热就不见了,刘三一家子能不着急吗?

  村民们倒是很开心,只要不是自家折财,那就是能让他们谈论很久的热闹。

  这要是自家的猪丢了,估摸他们比刘三一家还要着急上火。

  “都让让,警察来了。”有人喊道。

  围观的人急忙让开一条路。

  “你谁啊?白所呢?”刘三看清来的警察是个小年轻,耷拉着的一张脸快要哭了。

  刘三个子很小,皮肤黝黑(事实上下地干活的人无论男女都很黑),鼻头有颗豌豆大的黑痣,算命先生说那是富贵痣。

  可今年刘三都快三十了,日子过得还是很紧巴,甚至连媳妇都没娶到。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在农村快三十还没结婚的男人,都会是街坊四邻嘴里的笑话。

  要是快三十的姑娘还没成婚,就会被人说成是没人要的赔钱货。

  有些人的嘴是要有多毒,就有多毒,基本上都是闲得得了痔疮,才会满嘴喷粪。

  “我叫叶飘,是咱所里新来的民警,也是白所的徒弟。”叶飘笑着做了自我介绍。

  刘三不耐烦地说:“只要你能找回我家的猪,你就是我亲大(父亲的意思)。”

  “我是人民公仆。”叶飘纠正。

  来到刘三家的猪圈,那猪圈虽是用土砖做的,但用和了麦草的泥巴刮裹后,非常结实。

  刘三买来的小猪崽还没一只土狗大,根本不可能自己翻墙逃走。

  “昨晚将门锁好了?”叶飘象征性地问道。

  这案子,八年前是他跟师父白杨一起办的,如今仍记得很清楚。

  小猪崽是同村的刘回归偷走的,就藏在山里的树林里,用一个不大的铁笼装着。

  刘回归先将猪藏起来,打算等风头过去,就将小猪崽带回家,对外宣称是他在集市上买的,肯定不会有人怀疑。

  在刘回归看来,猪崽长得都一样,就算到时候刘三到他家的猪圈叫一声,小猪崽会说就是刘三买的那只吗?

  反正都是养肥了等过年的时候上屠架,在谁家的猪圈里长不是长?

  虽然知道偷猪贼是谁,也知道猪藏在哪儿,但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

  若现在他就带人去藏猪的地方,恐怕村民反会认为他是偷猪贼,也没办法给刘回归来个人赃并获。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养了一辈子的猪,风风雨雨多少天,从没忘记过关好猪圈的门。”说话的是刘三的娘,还不到五十岁,头发几乎全白了,看起来非常苍老。

  刘三只愿意相信白杨,对叶飘没有好脸色,愤怒的目光扫过围观的人,气呼呼地说:“猪不是猫,没办法跳墙逃走,肯定是你们中的谁偷走的。”

  “偷?三儿,话别说得这么难听。”

  “就是啊,都是街坊邻居,往上数几百年还是同一个祖宗呢,谁会偷一只猪?”

  “咱村虽然穷,而且穷了几辈子,什么时候出过贼?”

  刘三的话,顿时惹得所有人很不高兴。

  刘回归躲在人群里,笑眯眯在看戏。

  他个子很高,比周围的人都要高出一大截,相貌也很帅气,所以早早就娶了媳妇,日子过得很不错。

  刘回归偷猪,不是因为家穷买不起,而是前些天看到刘三对自家媳妇抛媚眼,心里气不过,正好刘三买了猪崽回来,在村里走路都很神气,他就想着要教训教训刘三。

  刘回归没读过多少书,知道偷东西不对,却不知道偷窃是违法行为,是在犯罪。

  看着眼前的这副众生图,叶飘忍着没笑,开玩笑道:“刘三,也许你买回的不是猪,而是天蓬元帅,昨晚已经回天庭去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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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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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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