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年头,说实话怎么就没人信呢。”
李长乐装作一脸惆怅的样子,看的李亚妮直呼受不了,恶心心。
“你们两个,闹什么闹呢,坐了一天的车累了吧,准备吃饭了。”
“妈妈,哥哥说这个大明星是她女朋友,你信吗?”
李亚妮咋咋呼呼的拿着手里面的手机,上面是王思懿的照片,对着卢成瑛问了一句。
“咦,这闺女我认识啊,最近到处都是放她的歌,连我都会哼几句,真要是你嫂子,我得连夜去祖坟烧高香。”
一旁的李长乐看到自己家妈妈的态度好像对王思懿这样的明星职业好像没有太多的反感,松了口气,就怕家里面的人不支持。
“你这孩子也是,二十好几了,有女朋友就赶紧带回来给妈妈看一下,不求你女朋友有这闺女这么好看,只要性格上跟你合得来就行了。”
卢成瑛还不忘记训诫李长乐一番,李长乐只能讪讪一笑,主要是这闺女真的很可能是你未来儿媳啊。
“爸爸呢?”李长乐看到回家有好一会了,没有看到自己的父亲。
“你爸爸上班呢,估计要晚上才能回来。”卢成瑛叹了一口气说道,自己的丈夫这段时间为了这份工作可没少加班,四五十岁的人了,还要996。
“今天不是星期天吗,为什么还要上班呢?”
“何止是星期天要上班,你爸已经大半个月没休息过了,每天还要加班,工厂经济效益不是很好,最近严抓指标呢,加班费工厂都不肯出,忒抠门了。”
卢成瑛对这个事情也有点愤愤不平,甚至还劝说过几次要不辞职算了,李长乐每个月都有给家里面打钱,其实也不一定需要他们这么累了。
“什么,大半个月不休息还要加班,这谁能顶得住啊。”李亚妮感觉自家爸爸这份工作简直比自己打暑假工的时候还要累。
“要不让爸爸辞职算了,我现在每个月都能挣不少钱,没必要这么累。”
李长乐也劝说道,确实没必要这么累,伤身体,以后挣到的钱够不够去医院支付住院费都不一定。
“你爸这人,就是闲不住,现在工作也不好找,一大把年纪了他能干啥呢。”
卢成瑛摇摇头,她也不止劝说过一次,但是奈何李振宁听不进去。
“实在不行自己开个店呗,总比每天累死累活的好多了。”
李长乐无所谓的说了一句,他现在都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了,反正肯定是够给家里面随便买一个商铺了。
“这,我跟你爸也没自己做过生意啊,这怎么能行呢,万一亏钱了咋办。”卢成瑛下意识的就觉得自己做生意不太靠谱。
“嗨,能亏多少钱,你跟爸商量下做什么比较合适,我给你们投资!”李长乐豪气干云的说了一句。
“这个晚上等你爸再说吧,先吃饭。”卢成瑛没有直接答应这个事情,在她的认知里面,只有打工才是最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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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德看着那三首清平调,只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果然当初直接把他拉进诗词协会是正确的,就这三首诗,他自问作不出。
“妙啊!”
叶先德算是诗词大家了,对这三首诗的理解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更深刻些,这三首诗,艺术性极高。
运用了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读这三首诗,如觉春风满纸,花光满眼,人面迷离,不需要什么刻画,而自然使人觉得这是牡丹,这就是美人玉色。
“又是足以流传千古的诗词......”
叶先德很难不震惊,这个小伙子才多少岁,就目前所表现出来的才华,写了四首诗,无一不是耀眼至极。
叶先德自认为自己是诗词中的天才了,可是看到李长乐他才知道原来天才跟天才之间也是有差距的啊,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悲欢并不相同。
王为民那个小子捡到宝了,叶先德有些遗憾,当初要是不要脸一点,尝试撮合一下说不定也有机会让他成为自己的孙女婿。
看到一旁的摆弄着棋盘的自家孙女,摇了摇头,想起上次李长乐跟王思懿站在一起金童玉女的样子,自家孙女就算是认识也没什么机会。
作为华夏诗词大会的终审评委叶先德是有提名诗词大会年度十佳诗词的权限的,本来叶先德还觉得今年的诗词大会整体水平挺一般,但是一看到三首清平调,就释怀了。
一年能出三首流传千古级别的诗词,还奢求什么,往年这么多届都没有过这样的情况,算上今年广府赛区的那首相思,今年的诗词大会可以说很成功了。
叶先德毫不犹豫的把这首诗排在了前三,然后交给其他终审评委去复核,最终结果还要再商讨一下,不过叶先德丝毫不会怀疑这三首清平调的排名。
诗词大会截稿之后,花了三天的时间去收集整理,最终由评委团选出十首年度十佳诗词,以及各种诸如最佳创意奖,最佳文采奖,最佳人气奖之类的奖项。
比较特殊的是最佳人气奖,这个是由网友投票选出的,年度十佳诗词选出后诗词大会官方会把十佳诗词发到网上交给网友们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另外诗词大会落下帷幕后,官方还会举办一个晚会,把年度十佳诗词通过改编,方式以舞蹈,歌唱,朗诵亦或是短剧等各种形式表演出来,这才是诗词大会每年最受关注的节目。
这也是诗词大会能举办这么多届的原因,诗词大会表演晚会每年的收视率都非常高,实在是因为官方的重视程度比较高,所以相对应的晚会的制作水平也极高。
“好像那个小子还会写歌,那看来这三首诗的改编也扔给他算了。”
叶先德已经开始考虑晚会诗词改编的事宜了,诗词大会晚会之所以这么成功,就是每年的诗词改编官方都会考虑普罗大众的认知程度,唯一标准就是改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形式,又不失诗词的美。
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是非常难的,而且诗词大会表演晚会基本上就是每年诗词大会落幕后一个月举办,所以时间上都会比较紧迫。
有个现成的劳动力可以抓,叶先德当然不会放过,到时候自己要亲自联系他商量这个事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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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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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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