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蛮骑兵没有抓到大明的百姓。
他们搂草打兔子,沿途一路扫荡,却仅仅抓到百十名老弱病残,是那些实在不愿背井离乡者,在山间东躲西藏。
结果,被暴怒的北蛮人,一律格杀当场。
驱赶大明汉猪攻城,向来是他们的传统,也是一种爱好。
他们喜欢听到绝望的大明百姓,在面对自己人的箭雨时,那种彻底的绝望和愤怒,以及那种惊天动地的哀号和咒骂。
这一次,他们却只能自己冲在最前方。
难免有些大煞风景。
不过,对遥遥在望的大同城,他们还没怎么放在眼里。
根据王庭那边传来的密信,大同府里,有百姓五万多人,孱弱守军不足八千,且装备落后,很多人手里连那种火绳枪都分不到一支。
至于弓弩,马背上长大的他们,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西门北门,分别派出三个千人队,轮流攻城。”
“其他几个方向,派出十五个百人队袭扰就行了,别让明军腾出手来。”
指挥攻城的,是土默特的一位王爷。
和鄂尔多斯部落的一名万户。
他二人在距离大同城尚有五六里的地方,停下胯下马,来到一处小山上,遥望夏日午后的大同城。
“王爷,估计多久能攻下此城?”鄂尔多斯部落的万户问道。
“三个时辰。”王爷笑道。
“进城后,你东我西?”
“好。”
北蛮王庭的部落会盟,主要协商的,便是如何瓜分战利品,包括粮食、财帛、牲口和妇女,至于其他的东西,能带走就带走。
带不走的,该杀的杀掉。
该烧的烧掉。
总之,这一场大战,不能再让大明朝翻过身。
“土默特攻打北门,鄂尔多斯攻打西门,如何?”
“好!”
于是,土默特部落的那位万户,挥动手中五色彩旗,传令直接开始攻城战。
鄂尔多斯的王爷,则传令下去,让两个千人队向西门方向迂回包抄过去。
“王爷,要不要喝一口马奶酒?”
“好。”
对于如何攻城略地,下面的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们,每个人都很熟悉,作为大战指挥的王爷和万户,坐在山头上饮酒观赏就行了……
……
“这些北蛮人贼鸡的很,每次只派出几个千人队攻城,后续的人马躲在远处修整,养精蓄锐,咋整?”
城头瞭望塔上,参将大人捉着远视镜,眉头紧皱。
茅大帅的命令,是让他们想办法消耗掉一两千人马就行了。
就算战果无法扩大,打死打伤五六百人也行。
反正,就是一场没什么压力的守城战,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便宜。
绝对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
可是,手里头的家伙这么硬气,每一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就想扩大战果,争取能弄死三五千北蛮骑兵。
“实在不行,只能按照原计划打了……”
参将大人收起远视镜。
茅大帅的计划,太过缜密,不仅将自己人的位置、火力配置标记的清清楚楚,就连对手的作战方式,也是了如指掌。
跟着这样的人物打仗,简直太舒服了。
“传令,按照原定计划!”
……
大同城,北门,箭垛后。通天阁小说
一百二十杆长枪,安静的搭在青砖上,黑洞洞的枪口,随着老兵们平稳的呼吸,慢慢移动、瞄准。
数百步外,北蛮骑兵看上去还很小,只是一个小小的黑点。
倒是马蹄扬起的黄尘,看上去十分霸道,滚滚翻卷,犹如一条条土龙在大地上驰骋。
隔了七八个呼吸,轰隆隆的马蹄声方才传来。
渐渐的,能看见马匹的颜色。
以及北蛮人依稀可见的面孔,有老的,有少的,一个个面色黧黑、焦黄,身上的羊皮软甲上,羊毛都没处理干净,反倒更像是一种特殊的装饰物。
他们趴伏在马背上,身体尽量前倾,以减轻马匹的负重。
五百步。
四百步。
刚开始冲锋时,骑兵的声势惊人,但其实速度并不快。
只有到接近三百八十步左右时,才开始加速前进。
那些北蛮人熟练的取下弓箭,微微侧着身子,将一面耳朵贴在马鬃上,发出一声声奇怪的呼哨和吆喝之声。
距离城墙三百步时,马匹的速度被拉满。
开始搭箭。
拉弓。
轰——
轰轰!
十几枚子母连环地雷,突然爆炸了。
冲在最前面的数十骑没有遭受地雷的轰炸,反而是他们身后七八十步的地面上,轰然掀起十几团耀眼的火光。
浓烟滚滚而起。
暴戾的铁钉、金属碎片、砂石等,瞬间就将十余人马撕扯成血葫芦,强大而炽热的气流,掀翻了二十几匹战马。
前面的战马受惊,猛的向前疾冲一下。
而地雷爆炸时,后面的数十骑则略微停滞一下。
不过,在全速冲锋的骑兵队而言,这种突发状况实在太过常见,所以,几乎没有人在意,地雷炸死了几人几马。
战争,一旦打响。
所谓生命,便是一个名字,或者,干脆只是一片烂肉。
有朝一日,当他们回到大漠深处的部落里,将那些战死之人的牛羊、母亲、妻子和儿女重新分配一次就行了。
至于男子。
大战一场下来,很多男人尸骨无存,即便是在他们的亲人心里,也不过成为一丝略微伤感的回忆罢了……
……
“冲进百步,放箭!”
“哦嗬嗬~”
随着一声声地雷惊天动地的爆炸,第一个千人队,将近有四百人冲到了一百步左右。
弯弓。
射箭。
箭如飞蝗,激射向天。
这些北蛮人的箭术,几近通神,根本都不用刻意瞄准,抬手一箭射出,便在天空形成一道道完美的弧线,很容易的就能射中箭垛后面的明军。
不过,这一次,他们失算了。
根据茅元仪的战前部署,城头上所有的大明守军,每人都准备了一面类似锅盖的小盾牌,盾牌的一面是普通木头,另一面则蒙了一层羊毛毡。
远距离射过来的箭雨,根本就穿不透羊毛毡。
嘭嘭嘭!
嘭嘭嘭!
箭雨过后。
大明火枪手,也扣动了扳机。
一百二十杆火枪,第一次轮射,就干掉了七十几名北蛮骑兵。
同时,城墙犄角突出位置的箭垛后,又是两百多声枪响,冲锋在最前方的四百人还剩下不到百人。
他们在射出第二箭后,兜转马头,急速向侧后方疾驰而去,好在兜一个大圈子后,加入到冲锋队伍中,进行第二轮冲锋。
就在此时。
他们的背后又是一阵枪响。
百余人马,被撂翻一半。
剩下三五十骑,扬起一片黄尘,回到大队人马的后方。
蓦然回首,北蛮人惊呆了。
就这一轮冲锋,就被人干掉三百多人马!
看着那些中枪后,趴在黄沙里哀号、翻滚的草原勇士,他们第一次意识到,攻城战似乎并不是这样打的?
如果当初被茅元仪一炮轰死的皇太极在场,一定会明白过来,骑兵时代,快要终结了。
虽然目前在与明军的野战对抗中,尚处于强势的一方。
可是,终究已经不像从前,可以从容不迫的冲锋。
弯弓。
射箭。
让草原勇士举着羊毛毡盾牌,顺着攻城器械附蚁急攻……
当初,参与过喜峰口战役的建奴鬼魂们,应该是明白过来了。
时代,变了。
“举盾冲锋!”
“举盾冲锋!”
督战的千夫长怒吼连连,从马背一侧取下羊毛毡盾牌,带头向前冲锋而去。
所有的北蛮人,纷纷取下盾牌,紧跟其后的发起第二波冲锋。
“可惜了,这么好的战马……”
城头指挥的参将大人哭丧着脸,传下一道十分肉疼的命令:“瞄准下半身开枪!”
“最好能打伤肚子、大腿根、小腿啥的,最不济也给老子把战马撂倒!”
北蛮骑兵入关时,配备的是一人三批马。
每打死一匹战马,就等于砍掉他们的一条腿。
等到三匹马都没了,那些敌人就是一群罗圈腿的兔子,屁股又那么大,根本就跑不过大明步兵。
于是,火枪手们黑洞洞的枪口,略微向下调整了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几乎肉眼都难以觉察。
但效果好的惊人。
毕竟,战马的体积比人体要大很多,就算最菜的火枪手,三颗子弹里,总有那么一两颗,就能打倒、打伤一匹战马。
马鸣风萧萧。
硝烟、箭雨与漫天黄尘之中,那一声声哀切的战马嘶鸣声,混杂着一些北蛮骑兵的咒骂和惨号,让守城的大明兵卒,莫名的兴奋起来。
“弄死你狗日的!”
“弄死你狗日的!”
很多人,每打响一枪,便会咬牙切齿的咒骂一句,似乎只有如此,方能缓解因为激动和紧张,所造成的肌肉僵硬、手指痉挛等‘症状’。
枪声清脆,地雷隆隆。
大同城北门的战斗,显得有些单调而诡异,让远处遥遥观战的鄂尔多斯部落的王爷,和土默特部落的万户,面面相觑。
他们停下杯盏,有些茫然的对视一眼。
这种战争模式。
他们没见过。
这种情况,只有在当初,他们的一些先祖面对红夷大炮、火绳枪等火器时,才出现过。
当时,骑兵们被打懵了。
就连战马,也因为受不了那种惊天动地的爆炸声,而开始畏缩不前。
后来,随着对火器的了解和应用,他们自己也开始拥有火炮和火绳枪,战争的天平,再次倾向草原骑兵。
对付那些落后而笨拙的红夷大炮、火绳枪,最有效的冲锋方式,就是一往直前,不惜一切代价。
然后,大明的火器营便会一溃而散……
如今,明军的这种守城模式,再次震惊了北蛮人。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茅元仪的兵,手里头的家伙什,还不仅仅是新式火枪、子母连环地雷两种……
……
大同城的战斗,开始的很快。
结束的更快。
当北蛮骑兵意识到,所谓的攻城战,最终只能是一场添油战术,除了死伤更多的骑兵和战马,根本就没有意义时。
鄂尔多斯部落的王爷,土默特部落的万户,直接下令撤退。
北门、西门的城墙下,丢下了数百具北蛮人的尸体。
和数十匹茫然的战马,在炎热的下午,寻找自己的主人。
硝烟散尽。
城池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负责守城战的大明老兵们,却一脸沮丧,靠坐在城墙的青砖上,骂骂咧咧,抱怨那些北蛮人咋说撤退就撤退了?
两百多门新式小钢炮,还没来得及发射呢……
……
茅元仪接到飞报时,整个人还泡在浴桶里,舒服的直哼哼。
“大帅,北蛮人只攻击了一波,就迅速撤退了。”
王云燕笑嘻嘻的说道:“成文国那家伙,估计都快要气死了吧?哈哈哈,谁让他们抢着去守城的!
活该吃不上大肥肉!”
“云燕啊,有个任务,你去完成一下。”茅元仪闭着眼睛,招手让两名亲兵过来搓澡,“数量大约在三千五百左右。
当然,可能有些错估。”
王云燕大喜,单膝跪地,怒吼一声:“遵令!”
茅元仪点点头,指了指搭在树枝上的衣衫,淡然说道:“帮我把衣服里的跳蚤、虱子和臭虫全部弄死。
这几天都快吃掉我了。
看看,身上全是疙瘩。”
王云燕:“……”
就这?让我这么大的参将,去捉虱子、跳蚤?
“嗳~”
他不情不愿的走过去,提起茅元仪的衣衫,先使劲抖了几下,这才一屁股坐在树荫下,十分仔细的开始“大肆屠戮”。
对于茅元仪的命令,就算再离谱一些,王云燕都会无条件执行。
不就是弄死一些跳蚤、虱子和臭虫吗?
这个,他最在行了……
哔哔啵啵。
没有三五千,起码也有三五百。
“大帅,接下来咋打?”王云燕瓮声瓮气的问道:“要不要打几场阻击战?米家店、陈家坡那一线,我亲自勘查过,保证不损失一兵一卒,就能占很大的便宜。”
“虱子抓完了没?”茅元仪问道。
“还没有。”
“那就继续。”
“哎。”
随着时间推移,小半个时辰后,茅元仪这才从浴桶里爬出来,换上干净的衣衫。
“大帅,下面呢?”王云燕忍不住又问一句。
茅元仪低头看一眼,笑道:“下面还在。”
王云燕:“……”
“王云燕听令!”
茅元仪突然喝令道:“令你率领三千轻骑兵,在小王庄一线打一场埋伏,时间地点你自己确定。”
“记住,只许败,不许胜!”
“不得损失一兵一卒,滚!”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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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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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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